(上接第十五版)
李庾南在教育实践中领悟到,育人首先是自我反思、监督和调控的“自育”过程,教师要着重引导学生形成优良的学习习惯与学习品质,努力让学生“长出精神来”,通过培育学生德智共生,让每一个学生都出彩。她将多年育人心得进行总结,淬炼出“自育、互惠、立范”的“班级育人”主张,这项研究成果又获第三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她撰写专著11部,参与拍摄教学讲座290余讲;成立“李庾南数学教学研究所”,累计培训3000余名初中数学教师。她还热心投身公益服务,每年义务承担县(市、区)400余名乡村初中教师培训任务。如今,李庾南依然在三尺讲台上躬耕,用实际行动诠释和传承教育家精神。
李庾南被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模范教师等称号。
316 杨云焱
杨云焱,女,汉族,1995年8月生,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云焱心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杨云焱在失去姐姐、姐夫和母亲三位亲人后,抚养姐姐的两个孩子,偿还家里近百万元债务,挑起了家庭的重担。
为了抚养两个孩子、还清家庭债务,杨云焱先后从事过工程资料员、家教、平面设计等多份工作,每天打两份以上的工是常态,最多的时候一天打5份工,有时每天只能睡三四个小时。
杨云焱主动承担家庭责任,抚养两个孩子的事,在当地传为佳话。她的境况也牵动着各级组织和亲朋邻居的心。村委会为两个孤儿申请了补助,社会爱心人士纷纷伸出援助之手。在大家的帮助和自己的努力下,杨云焱不仅偿还了大部分欠款,还给了两个孩子一个和睦温馨的家。杨云焱说:“看到两个孩子一天天在长大,一切都是值得的。”她也在工作之余刻苦自学,参加成人教育专升本考试,被北京交通大学土木工程专业录取。
为了帮助更多的人,杨云焱加入了祥云县志愿服务联合会,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她还自愿申请成为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人。
杨云焱荣登“中国好人榜”。
317 杨 宁
杨宁,女,苗族,198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县安陲乡江门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杨宁信守改变家乡贫穷面貌的承诺,大学毕业后毅然回到苗寨,带领乡亲们发展产业、脱贫致富,使家乡发生巨大变化,赢得苗乡百姓的尊重和信任。
杨宁是土生土长的苗寨人,2010年,大学毕业的杨宁回家时,被家乡贫穷面貌深深触动,她向奶奶和乡亲们许下承诺,一定要让家乡的老百姓过上好日子。她刚刚到村工作时,村民人均年纯收入只有1000多元。杨宁筹得资金近50万元,尝试发展竹木加工、高山辣椒和高山葛根种植产业,但是3次尝试均宣告失败。杨宁没有退缩,她发现一位阿嫂家里有一种紫黑香糯,品种独特、有发展潜力。杨宁总结前几次的经验,筹集30多万元资金,动员全村60多户农户参与种植。当年秋天,香糯迎来了丰收,群众每亩收入增加了2倍。
两届大学生村官任期结束之后,杨宁选择继续留在基层。2017年,杨宁当选江门村村委会主任,继续探索带领村民发展种植高山水果、蔬菜及生态水稻等更优质的产业项目,创建“苗阿嫂”“苗阿公”等品牌,建立农产品电商服务中心。2020年底,江门村94户326人成功脱贫。
经过当地干部群众的不懈努力,2023年,江门村实现年生产总值超过300万元,村集体经济收入达25.2万元,比2022年增长了22.75%,江门村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长了15.04%。
杨宁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感动中国年度人物、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等称号,被授予“中国青年五四奖章”。
318 吴 衡
吴衡,男,汉族,1982年5月生,中共党员,上海市金山区高新区社区朱行居委会副主任。
吴衡信守承诺,虽身患残疾,却在3年内为同一位患者两次捐献造血干细胞。
2014年,吴衡登记成为一名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者。此后,他一直牢记着这份责任。2017年4月,吴衡接到了上海市红十字会的电话,得知自己和一名当时25岁的白血病患者血样配对成功。吴衡没有丝毫犹豫,当即同意进行造血干细胞捐献,并成功捐献了造血干细胞悬液,为小伙子送去了生的希望。那一刻,吴衡觉得“值了”。
2019年9月24日,吴衡再次接到上海市红十字会的问询电话,原来受助对象病情反复,需要他捐献淋巴细胞来抑制病情。得知这一情况,吴衡仍然没有犹豫,答应了再次捐献的请求。经过3小时采集,85毫升淋巴细胞立刻被送往患者所在医院。“看着你为我捐献的生命种子,一滴一滴缓缓地输入我的体内,我感动得哭了。如果有余生,我一定做像你这样的人。”这是2019年11月7日吴衡第二次捐献后,受捐者写给吴衡的一封感谢信。
作为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服务团队的骨干,吴衡多次带领志愿者宣传造血干细胞捐献知识,用亲身经历鼓励大家参与。对于初步配对成功的志愿者,他和其他已捐献成功者组成互助小组,悉心与志愿者交流,鼓励他们顺利完成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
吴衡荣获全国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奉献奖等称号,荣登“中国好人榜”。
319 邹广阳
邹广周
邹广阳,男,汉族,1949年7月生;邹广周,男,汉族,1958年7月生,两人均为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胜境街道胜境居委会居民。
邹广阳和邹广周兄弟俩传承父亲立下的“先祭英烈,再拜祖宗”的家规,守护红军烈士墓几十年。
1936年,中国工农红军第六军团战士赵文荣在战斗中负伤,他的战友深夜将其抬到邹广阳和邹广周的父亲邹学孔家。虽深知收留红军伤员的事情一旦暴露,不仅会危及自己的生命,还会连累一家老小,邹学孔依然选择让这名小战士留在家中。由于伤势严重,尽管邹家人竭尽全力,赵文荣还是在两个月后去世了。邹学孔花光家里的积蓄为赵文荣买了一口杉木棺材,把他偷偷安葬在家对面的山坡上。直至解放后,邹学孔才公开为赵文荣添土立碑。
1983年,邹学孔在弥留之际嘱托儿子邹广阳和邹广周要守护好红军战士赵文荣的墓,并给家人立下家规:以后扫墓必须“先祭英烈,再拜祖宗”。父亲去世后,邹广阳、邹广周两兄弟遵循遗嘱,每逢节日都准备好祭品去赵文荣墓前洒扫祭祀。当年赵文荣藏身治病的老屋,也被保留了下来,逢年过节时,邹广阳会做上一桌饭菜,祭奠英烈。邹广阳说:“父亲这一生没留下家财,只留下这一道遗嘱。为红军烈士扫墓,是我们全家的责任,更是我们的骄傲。”
如今,岁月走过八十八载,邹家人依旧在坚守、传承着守护红军墓的初心与情怀。邹家现在总计有20余人,大多在外工作求学,每逢春节、清明都会回乡祭扫红军墓。
邹广阳、邹广周荣获“诚信之星”、贵州省道德模范等称号,荣登“中国好人榜”。
320 沙勒克江·依明
沙勒克江·依明,男,维吾尔族,1946年5月生,中共党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塔城市新城街道哈尔墩社区居民。
沙勒克江·依明始终坚持每逢重大节日和周一在自家的小院里举行升国旗仪式,对前来参加升国旗仪式的居民群众,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宣讲党的惠民政策和民族团结典型故事,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为党和国家、为社会多做好事的诺言。
2024年10月1日,在新疆塔城市新城街道哈尔墩社区三道巷的一个小院里,沙勒克江·依明升起国旗。1950年,沙勒克江·依明的父亲打开家门,接纳一个排的解放军战士住在家里。年幼时,沙勒克江·依明家院子里常年高高飘扬着一面红旗。这个场景刻在他的脑子里。2009年,他想到用升国旗、奏国歌的方式把大伙儿的心聚拢在一起,让大家紧紧团结在一起。沙勒克江·依明按捺不住内心的兴奋,连忙召开家庭会议,家人都支持他。2009年10月1日,在80多双眼睛的注视下,国旗在沙勒克江·依明家的小院正式升起。
很多人对参加升旗仪式仍有顾虑:“在自己家里升旗合不合法?”“能不能在他家参加升国旗?”“他讲的政策对不对?”还有的中途放弃,来了这次没下次。为了让大家通过参加升旗仪式交流沟通,沙勒克江·依明经常是走家串户地邀请,三番五次地提醒。即便是有人冷言冷语,甚至将他拒之门外,他也从没动摇过。
沙勒克江·依明用15年行动,恪守庄严诺言,小院已成为塔城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地、民族团结教育基地、青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一批又一批党员群众来此接受爱国主义教育。升国旗15年,沙勒克江·依明家一共有169面国旗被用旧,替换后家里收藏起来,成了“传家宝”。2021年6月,沙勒克江·依明祖孙三代受邀到北京天安门广场参加升国旗仪式,并向中国人民解放军仪仗大队国旗护卫队捐赠一面曾经在小院里升起过的五星红旗。
沙勒克江·依明荣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德模范等称号,荣登“中国好人榜”。
321 张海林
朱丹丹
张海林,男,汉族,1977年10月生,中共党员,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公安局古城派出所辅警;朱丹丹,女,汉族,1978年10月生,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古城街道鹿城社区居民。
张海林、朱丹丹夫妇与吴元渺因公益活动结识。吴元渺罹患绝症,逐渐丧失行动能力。张海林、朱丹丹夫妇得知情况后将吴元渺接到家中,悉心照顾、同吃同住10余年,给了吴元渺一个温暖的“家”。
吴元渺在临海市望洋路经营一家“吴氏美发”,经常为老人免费理发、积极参与各类公益活动。张海林、朱丹丹夫妇也因热心公益与吴元渺相识。从2013年开始,吴元渺身体逐渐出现无力和不协调的症状,他无法面对这样的打击,不愿别人看到自己逐渐瘫痪的样子,想要自行躲起来。在吴元渺委托张海林帮忙租房时,张海林发现了问题,一再追问下,吴元渺道出了病情。张海林想到自己家还有一个房间空着,当即提出“来我家住吧”。回到家后,张海林告知妻子朱丹丹这个决定。朱丹丹没有多言,提前收拾好了房间。就这样,张海林、朱丹丹夫妇将吴元渺接进了家里。
刚住进来时,吴元渺生活还能自理,计划着一边暂住张海林家,一边找房子。但没多久,吴元渺病情加重,生活无法自理。吴元渺多次提出想自己出去,不想再麻烦张海林、朱丹丹夫妇,但张海林、朱丹丹夫妇选择继续照顾。夫妻俩不放心他一个人在家,朱丹丹就承担起了日常照顾吴元渺的任务。朱丹丹每天5点半就起床,烧水煮药、照顾吴元渺洗漱吃饭。由于吴元渺的吞咽功能严重退化,朱丹丹总是将菜切得很细小,防止他噎住。吴元渺从卧室到卫生间需经过一个30平方米的客厅,因行动能力退化,他一步步挪过去非常不便,张海林、朱丹丹夫妇就卖了大房子,转购小房子,并在房间各处设计了扶手。搬进新房子后,夫妻俩把主卧留给吴元渺。10余年的朝夕相处,张海林、朱丹丹夫妇和吴元渺早已从朋友变成了家人。
张海林、朱丹丹荣获浙江省道德模范等称号,荣登“中国好人榜”,其家庭被评为全国文明家庭。
322 张崇鱼
张崇鱼,男,汉族,1938年7月生,中共党员,四川省巴中市川陕苏区将帅碑林纪念馆终身名誉馆长。
张崇鱼历经30余年,先后175次、行程80余万公里拜访6000余名红军将士及亲属,搜集到16.8万余名全国各地的红军和烈士名录,与团队前后收集、整理了3亿余字红军史料,建成全国最大的红军碑林。
张崇鱼出生在四川巴中,自幼听着父辈们为革命事业浴血奋战的故事,对红军有着特殊的情感。1992年,张崇鱼参加一个纪念活动时了解到,红军将士很多人尸骨无存、无名无姓。他暗暗立下誓言:“为红军树碑立传,让后人铭记!”在即将退休之际,张崇鱼怀揣仅有的800元积蓄,走出了搜集红军资料的第一步。
张崇鱼向全国发出3000多封信函,寻找老红军线索。1993年,在四川省政府批准建立“川陕苏区将帅碑林”后,张崇鱼和志同道合的同志一起历尽千辛万苦、克服重重困难,先后征集到题字题词500余件,红军史料3000余册,红军将士的简历、手迹5000余件,照片2万余张,收集纪念物品1万余件。经过10余年努力,2005年7月,川陕苏区将帅碑林正式落成。
如今,86岁高龄的张崇鱼还经常受邀前往各地讲述红军故事。每逢清明等节日,他都坚持驻守在碑林,为前来瞻仰、吊唁的群众详细讲解。为了把红军故事传承下去,他一有空就去纪念馆为讲解员进行义务培训,推动策划“红领巾讲党史”志愿服务项目,编撰《将帅碑林碑文集》《红军将士作品选》《红军故事集》《百岁老红军传奇生涯》等46本作品。他说:“不管吃多大的苦,受多大的累,都会当好碑林的守护人。”
张崇鱼荣获四川省道德模范称号,荣登“中国好人榜”。
323 张锦文
张锦文,男,汉族,1961年10月生,中共党员,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拍石头乡中心小学校长。
张锦文扎根太行深山从事教育事业,多次放弃走出大山的机会,用坚守兑现对山区孩子的承诺,用爱心照亮他们的求学之路,让山里娃圆了大学梦。
1978年正准备高考的张锦文,在寨洼村老支书的再三请求下,毅然回到村里当民办教师。寨洼村地处偏远的深山区,交通不便,其他教师都陆续选择离开。面对学生渴望的眼神,张锦文下定决心要让这里的孩子实现上学的梦想,改变他们的命运。张锦文每天在悬崖绝壁的羊肠小道上往来,25年间共走了6万多公里山路,穿坏350多双千层底布鞋。在人口不足270人的寨洼村,他教过的学生中有大学生、研究生30余名。2003年5月,拍石头乡实行合点并校,他来到拍石头乡中心小学任教,把学校建成了留守儿童的快乐家园。
因为山里教师资源稀缺,张锦文一个人教3个年级的全部课程。他潜心教研,探索教学模式,撰写出版《生活化快乐教学》一书。除了教授知识,他还把“学会学习求知、学会做人做事”和“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作为自己的教育教学理念,教育学生勤俭节约、诚实可信、善待他人、懂得感恩。他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说、写、做”习惯,在学校组建电子琴、舞蹈、画画、手工、刺绣、编程等12个兴趣小组,满足不同孩子的学习兴趣。
长年累月的清苦生活和过度劳累使他患上了甲亢、肩周炎、颈椎病等疾病,但病痛的折磨丝毫没有影响他的工作。为了不影响教学,他把生病的妻子也带到学校方便照料。
张锦文荣获河南省道德模范、河南省岗位学雷锋标兵等称号,荣登“中国好人榜”。
324 张鹤珊
张鹤珊,男,汉族,1955年3月生,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驻操营镇城子峪村村民。
张鹤珊守护家乡附近的明代长城近半个世纪,穿坏了400多双胶鞋,整理出长城考察笔记和相关故事传说20多万字。
张鹤珊出生在长城脚下。小时候,父亲经常向他讲起自己因为守护八路军军粮物资被日本侵略者从长城上推下去的故事。父亲告诉张鹤珊,当时是长城的流水槽救了自己的命,长大了一定要守护好长城。从那时起,张鹤珊就暗下决心,一定保护好家乡附近的长城。张鹤珊家乡附近的长城位于崇山峻岭之上,荒无人烟、荆棘丛生。张鹤珊始终坚守承诺,在崎岖不平的山间巡查近16万公里。守护长城不能给家里带来收入,但张鹤珊的决心从未动摇过。
张鹤珊是长城守护者,也是宣传员。为挖掘长城文化,他无数次走访附近的老人,收集第一手素材,配上自己拍摄的照片,一字一句撰文成册。2009年他撰写的《长城民间传说》中、英文对照版出版,2019年长城文集《张鹤珊聊长城》出版,为广大长城爱好者、研究者提供了宝贵的研究资料。他自学摄影,拍摄了数以万计的长城四季风景照片。他还联系本地学校,通过宣传普及激发学生们对万里长城、民族文化的认同感。
张鹤珊荣获河北省道德模范等称号,被国家文物局授予“文物保护特别奖”。
325 陆相东
陆相东,男,汉族,1966年1月生,中共党员,四川天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陆相东带领企业诚信经营,先后融资1.2亿元,让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实现了从濒临破产到大幅盈利的华丽转身;在遭遇极端高温天气时,他让电于民停产半月,带领员工克服困难仍按时供货,用实际行动践行了诚信是金的真理。
2016年,为了挽救濒临倒闭的公司,陆相东向银行贷款1000万元,然而这笔钱仍未改变公司的困境。转机出现在2016年10月,某贸易公司曾与天华公司签订总价1200余万元的1万吨尿素合同,即使后来市场上涨价40%以上,陆相东仍坚持执行原合同。此举赢得了业内信任,该贸易公司先后累计向天华预付8000多万元货款,此外还有其他经销商把预付款打给天华公司以获得优先拿货权。2018年,天华公司扭亏为盈。在陆相东的主导下,天华公司从2019年开始,用4年时间还清了债务,2022年实现利润总额10.5亿元的目标。
陆相东带领公司诚信经营、锐意进取。2019年,公司某生产装置出现了问题,陆相东采取“三班倒”抢修的方式,提前7天完成检修任务。恢复生产后,公司多支出运费225万元,变船运为车送,保证了按期供货。
2021年9月,在陆相东的倡议带动下,公司捐款300万元支援泸州地震灾区。2022年8月,泸州市合江县气温频频突破40摄氏度,许多地方水电时断时续,公司响应号召,让电于民。他带领干部员工克服停产半个月的困难,采取请客户动用自家的原料储备、调配运输途中的货物统筹处理、电力恢复后满负荷生产、改变运输方式等措施,避免了客户的损失。
陆相东荣获四川省诚信企业家称号。
326 陈廷海
陈廷海,男,汉族,1961年6月生,湖北省宜昌市当阳市半月镇红光村村民。
陈廷海因油脂厂经营者卷款跑路,不仅损失了自己的积蓄,还背上98万元债务,涉及210户村民。为偿还这笔钱,陈廷海风雨践诺十八载,几百几千元地还,如今63岁仍在坚持还款。
1996年,陈廷海一边种地,一边从附近农户手上收粮食,再卖往粮油加工厂。他宽裕时,经常借钱给乡亲们交学费、买种子化肥、购鱼苗饲料,从不催要。他为人诚信、买卖公平,市价涨了,就高不就低;市价跌了,按约定的保值价收粮。“诚信”成了他的招牌,周边村的数百农户,都愿意把粮食卖给他。
2006年,陈廷海从村民手里收了百万斤油菜籽,送到一家与他有长期生意往来的油脂厂。不料油脂厂经营者因资金链断裂卷款而去,陈廷海欠下210户村民98万元油菜籽款。有人劝陈廷海放弃,他摇头说:“我跑了,欠的就是‘良心债’,一辈子都难以心安!”他和妻子立下誓言:一定把债还清。210户乡亲,没有一人上门催债。陈廷海挨家挨户郑重承诺:“就算砸锅卖铁,也要把钱还上,这辈子还不清,我儿子接着还。”为尽快还清欠款,陈廷海除了耕种家里7亩多地,又租下6亩荒田,日夜劳作。农闲时,他就去建筑工地打工,并从事农副产品经营。全家每攒一点钱,就第一时间还账。18年间,乡亲们继续把粮食交给他售卖,甚至在旧债未清的情况下,仍毫不犹豫地借钱、借粮给他周转,支持他买货车搞经营。
陈廷海的诚信,乡亲们的仗义,引起了社会关注。多家企业和机构想给予现金资助,都被陈廷海婉言谢绝,他决心凭自己的双手挣钱还清债务。
陈廷海荣获湖北省道德模范称号,荣登“中国好人榜”。
327 苗彦彦
苗彦彦,女,汉族,1993年4月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昆玉市二二四团四连居民。
苗彦彦两年多来克服自身病痛,信守承诺,通过经营电商主动返还3565位爱心捐款人的126482元资助,赢得了许多人由衷的敬佩。
2005年,苗彦彦不幸患上重症肌无力。2008年,15岁的苗彦彦一边治疗一边努力学习,以和田地区中考前三名的优异成绩考入华山中学宏志班,但入学一个月后,苗彦彦因病情恶化被迫休学。从此,住院出院成了她的生活常态,先后4次住进重症监护室。
2019年5月,苗彦彦第五次被送进重症监护室。苗彦彦的父母是二二四团四连的普通职工,家里主要的经济收入来源是种红枣。为了保证苗彦彦的治疗,她的父亲在网络平台上发起众筹,5天时间便收到126482元的爱心捐款。
“这钱我一定要还。不少人自己也在看病花钱,还给我捐款,恩情太重了,还了心里才踏实。”昏迷十几天苏醒后的苗彦彦说话声音微弱,却很坚定。
出院后,苗彦彦做起电商销售农产品。她将自家种植的和田玉枣搬上了网络平台。每天,她把大部分时间都投入编辑文案、处理订单、筛选红枣、售后服务等工作中。病症加重时,蹲下就很难自己站起来;呼吸困难的情况一个月会出现两三次。经过2年多省吃俭用、艰苦努力,苗彦彦终于攒够了12万余元。
2021年8月9日,苗彦彦将2019年病危时筹到的126482元捐款全部返还给3565位捐款人。
苗彦彦荣获兵团道德模范称号,荣登“中国好人榜”。
328 林生丽
林生丽,女,汉族,1954年12月生,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红旗路街道居民。
林生丽开了一家餐馆,始终坚持低价经营、诚信经营原则,每年为低收入人群提供质优价廉的早餐和午餐,用真诚与热情服务每位顾客。
20世纪90年代初,林生丽从邵阳市棉花厂下岗,自主创业。1995年10月,她用打工攒下的4万元资金办起凯阳餐馆。为了让低收入者、困难群众可以到店里吃得起、吃得饱,早餐最低1.5元一碗粉(面)、午餐自助餐每人5元,这个价格从开业之初一直持续到2007年底。2008年初,她才将粉(面)最低价格调至2.5元、自助餐调至6元,并保持到现在。
餐馆开业以来,不论工作多么辛劳,林生丽每天都要将灶台、锅碗瓢盆等洗得干干净净,餐馆卫生一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就连店里使用的纸巾、一次性水杯等用品,她都要自己先试用对比。凯阳餐馆营业以来,没有发生一起食品质量、餐馆卫生、员工服务等方面的投诉。
“下,不欠员工工资;上,不少供货商一分钱。”这是林生丽的经营“铁律”,她始终坚持、从不违背。不论餐馆的经营状况如何,她不拖欠餐馆员工的工资,也不拖欠、少给供货商货款。有时候,她宁可自己借钱或拿出退休金,也要按照承诺准时给员工每人每月发足工资。
林生丽荣获湖南省道德模范等称号,荣登“中国好人榜”。
(下转第十七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