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6日电 (记者欧阳洁)海关总署近日推出《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 促进企业通关便利十六条措施》,围绕当前外贸企业普遍关注的焦点、堵点、痛点问题,从培育外贸新动能、促进外贸优进优出、帮助企业降本提效、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4个方面提出相应的帮扶举措。
培育外贸新动能拓增量。扩大跨境电商零售出口、网购保税零售进口跨关区退货试点范围,全面推广跨境电商税款担保电子化。同时,推动保税维修、保税再制造、保税供油等“保税+”新业态发展,支持扩大综合保税区和自贸试验区外“两头在外”保税维修试点。
促进外贸优进优出稳存量。优进方面,重点是保障能矿产品和农食产品进口。持续深化能源资源商品检验模式改革,稳步扩大进口矿产品目的地检验范围;推动肉类、水产品、乳品等民生产品准入进程。优出方面,主要是进一步便利汽车出口,助推地方特色农食产品扩大出口等。在出口农食产品等领域探索开展“批次检验”试点工作,加大对外磋商和出口企业对外注册推荐力度。
帮助企业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措施,降低运营成本。促进高级认证企业享惠升级,强化海关AEO(经认证的经营者)企业便利措施落实。在优化海关展会监管模式、便利企业商务人员跨境往来方面也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优化通关作业流程,提升跨境物流效率。开展进口货物通关模式改革优化,深入推进铁路快速通关模式应用,加快推进“组合港”业务模式优化,扩大“离港确认”适用范围和应用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口岸开展“联动接卸”;深化进出口货物“远程属地查检”和“批次检验”监管模式改革,不断扩大“远程属地查检”试点产品范围,提升查检效能。同时,加快推进智慧口岸建设,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跨境贸易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