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如何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在新征程中肩负起更大使命、承担起更重责任、发挥出更大作用?记者采访了4位全国人大代表。
——编 者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财经大学校长邓辉:
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必须强化法治保障。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努力为民营企业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做好法律服务,加大普法宣传和政策解读,不断增强企业家和员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推动民营企业依法健康经营。
这其中,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要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对民营中小微企业原始创新保护力度。要严格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行为保全等制度,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和行政非诉执行快速处理机制,健全知识产权法院跨区域管辖制度。要研究完善商业改进、文化创意等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办法,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仿冒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恶意抢注商标等违法行为,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
(本报记者 周 欢采访整理)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党委书记蒋亚军:
优化服务 提振信心
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企业家的信心比黄金更重要,而提振信心的一个重要举措就是各级党委政府优化政务服务,及时回应民营企业关切和利益诉求,切实解决实际困难,持续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为此,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畅通与民营企业家的沟通交流渠道,深入了解企业发展遇到的堵点痛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完善政策举措;要落实审批服务便利化措施,完善企业诉求响应协调机制,打造主动靠前、有求必应、便捷高效的对企服务平台;要围绕企业人才、技术、资金等发展要素,不断健全公平竞争机制,促进民营企业做大做优做强。
此外,还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结合实际讲好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故事, 引导全社会客观正确全面认识民营经济和民营经济人士,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良好氛围。
(本报记者 贺林平采访整理)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教授马一德:
加强创新创业的政策激励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发布,鼓励民营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下一步,建议有关部门牵头加强数字技术和共性技术研发,加强数字监管能力建设,引导和鼓励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盈利模式创新,降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门槛,完善跨部门立体化监管机制,精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并大力宣传司法案例及其成效,营造让创新者专注研发和公众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
另外,建议各地政府重视支持民营企业在科技领域的创新发展,因地制宜制定区域性科技类民营经济发展规划,让政策效果充分释放,营造出积极的市场预期。同时,注重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加强对民营经济人士教育培训力度,促进带动民营经济人士放下包袱,大胆探索。
(本报记者 张天培采访整理)
全国人大代表、辽宁华日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铭杰:
自觉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民营企业应深刻把握企业自身及企业所在行业面临的挑战和存在的不足,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转换增长动力,自觉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转变发展方式。民营企业要自觉走绿色低碳发展之路,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和技术改造,推进标准化建设,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加大生产工艺、设备、技术的绿色低碳改造力度;敏锐把握市场环境的变化,提升应急扩产转产能力,提升产业链韧性;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
调整产业结构。民营企业一方面要集中精力做强做优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强品牌建设,提升“中国制造”美誉度;另一方面,要立足自身实际,积极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方面延伸发展,如到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投资发展劳动密集型制造业、装备制造业和生态产业等。
转换增长动力。民营企业不能走单一的规模化扩张的老路,而是要紧紧依靠创新把实体经济做实、做强、做优。根据国家战略需要和行业发展趋势,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创新产品迭代应用;善于发现和挖掘高校研究所、科研机构以及其他行业企业的创新资源,合作建立技术研发中心、产业研究院等创新平台,开展共性技术联合攻关,加强基础性前沿性研究和成果转化。
(本报记者 刘佳华采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