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历新年前夕,一场热闹的“村晚”,在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拉乌村文化广场精彩上演。
《幸福芒康》等19个自编自导自演的节目轮番上演,各村文艺演出队、群众演员各显本领。台上欢歌热舞,台下的村民们也都沸腾起来,逐渐将气氛推向高潮。
不少村民拿出手机拍照、转发,传递喜庆热闹的节日氛围。
近年来,西藏自治区建成5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覆盖率提升到100%。专业文艺队伍数量有限、下乡演出辐射面不广等长期困扰西藏公共文化事业发展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大家参加‘村晚’的热情十分高涨,我和邻居都自发排练了好几个节目。”拉乌村村民玉洛说。现如今,像玉洛这样加入群众文艺演出队、自编节目、参加活动的现象已成常态。
为支持群众文艺演出队建设,自2020年起,西藏自治区对每个行政村文艺演出队每年补助5万元,主要用于演职人员误工补贴、购置演出服装道具、创作节目等。同时,提高每年每团演出场次补贴,有效地改善了县(区)艺术团演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同时,为丰富基层演出队节目内容,西藏自治区组织实施了“美丽西藏·可爱家乡”优秀文化产品乡村供给工程,为基层文艺演出队提供文艺节目达50多个,明确每个行政村文艺演出队每年公益性演出场次不少于8场、创作或改编节目不少于4个。这一工程为县(区)艺术团、村级文艺演出队提供了一批可复制、可教学的优秀文艺作品。
“下一步还将通过选派文艺辅导员、举办基层文艺骨干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对村级文艺演出队骨干人员的培训。”西藏自治区文化厅公共服务处处长米玛表示,将针对文艺演出队的表演形式、表演内容、保护和传承传统文化等方面开展专业指导和扶持。“演出队组建后,表演质量不断提升,节目受到群众欢迎。”拉乌村村委会主任杨培说。
最新数据显示,西藏自治区目前已建成5492支行政村文艺演出队,实现了全区所有行政村文艺演出队全覆盖,加上76个县(区)艺术团,文艺演出人员总数近10万人,平均全年举办公益性演出达4.4万余场次、受益群众达300万余人次,极大丰富了基层群众的文化生活。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厅长德吉卓嘎表示,加强县(区)艺术团建设,建立健全村级文艺演出队伍,是西藏自治区加强基层文化建设、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精神文化生活需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抓手,增强了广大农牧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