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生活需要“美”,人们在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中,需要提升感受美、追求美、展现美的能力。作为提升审美素养的重要力量,美育可以帮助人们提高对审美的感知能力,进而唤起人的生活热情,增强人的生活信念,激励人的精神状态。
正因如此,美育工作受到高度重视,美育实践贯穿于家庭、学校、社会,形成了整体美育的良好格局。
家庭美育的基础作用需要重视。家庭美育的特点是融入日常生活,孩子的美育认知基础通常是在家庭日常的环境、气氛、情感和活动中形成的,并由此影响道德修养的养成、审美观念的形成、价值体系的建立。例如家长的生活习惯、兴趣爱好、性格品行等,都是对孩子进行美育教育的直观“教材”,直接影响着孩子的审美品位,塑造着孩子的审美趣味。家长要认识自己的引导作用,重视正确审美在孩子成长中的价值,培养孩子的审美能力和艺术素养。
学校美育的重要作用不可替代。学校美育是课堂教学、课外实践、学校文化建设的深度融合,在养成正确审美中的作用不断提升。提高学校美育水平,要把健全学校美育课程体系放在第一位。为此,应进一步完善美育课程。在开齐开好各门公共艺术课程的基础上,要注重开发具有地域特色的校本美育课程。另一方面,要逐步实现各学科中美育的渗透融合,促进美育与其他学科的整合,开设重实践的跨学科教育课程。此外,组织开展生活美育实践,可以使美育更接地气。例如,在学校开展服装、花艺、茶艺、美食、装饰等与衣食住行息息相关的生活美育实践活动,既培养生活技能,又提升生活品位,潜移默化地培养美感。学校还可以制定审美艺术教育量化标准,例如让学生选择一样乐器学习、参加一项艺术活动等,将美的培养纳入日常学习中。
社会美育的引导作用持续发挥。社会美育是在社会层面进行的美育实践,是审美主体在社会生活中受到的熏陶和感染。社会美育通过剧院、博物馆、音乐厅、美术馆等文化艺术机构,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形成审美文化的共识。特别是一些知名的剧场、美术馆,它们不单是表演、展览的场所,还能对大众进行润物无声的熏陶和感染。比如国家大剧院通过周末音乐会、艺术微课堂等艺术普及教育品牌开展青少年美育工作,为大中小学师生提供教学平台及欣赏平台等。
美育的意义,在于以美的追求促进个体和社会的发展。以高尚的美引导生活,将持续提供丰富的精神滋养,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作者为北京联合大学艺术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