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徐女士与胡女士系邻居。据徐女士反映,胡女士长期、高频率、大音量使用钢琴练习演奏,还伴有通过网络平台开展直播钢琴课程、在自媒体平台上传钢琴演奏视频进行展示宣传等行为,而其弹奏钢琴的房间与徐女士家两间卧室仅一墙之隔。
徐女士自怀孕4周起便深受噪声影响,为此,徐女士及家人多次登门与胡女士协商,希望对方能降低琴声避免对其造成影响,但均未协商一致。其后,由于徐女士产子后其与新生儿更加迫切需要一个安静的休息环境,遂向法院申请诉前禁止令。
法院经调查了解钢琴位置、是否采取隔音减音措施、弹奏时产生的音量等情况后认为,胡女士在与徐女士共用墙壁空间弹奏钢琴足以达到干扰徐女士正常生活、休息的程度,故向胡女士签发民事裁定书及禁止令,责令其自裁定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停止在与徐女士共用墙壁空间内弹奏钢琴。胡女士收到裁定书后,将钢琴挪移到其他与邻居墙壁不相邻的房屋空间,并申请解除禁止令。随后,法院核实现场环境,并确认未继续发生噪声侵扰行为后,出具了解除禁止令的裁定。
【说法】法官表示,随着我国生产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保障老百姓的“安静权”也日益受重视。2022年6月5日,噪声污染防治法正式施行,该法亮点之一即在于明确界定了噪声污染的概念和内涵,在超标的基础上,将“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界定为噪声污染,扩大了法律适用的范围,更好地守护老百姓的“安静权”。
本案中的“诉前禁止令”,是为了及时制止被申请人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避免申请人合法权益或生态环境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向人民法院申请作出的临时性救济措施。诉前禁止令是民事诉讼行为保全制度在生态环境领域的延伸适用,也为噪声侵扰受害者提供了新的救济途径,拓展了预防性司法措施的适用领域。
(本报记者 亓玉昆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