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湖南株洲冶炼厂老厂区办公楼楼顶,环视厂房,仍能感受到当年清水塘的辉煌。
7月1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组来到湖南株洲,了解如何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通过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推进长江流域绿色发展。
清水塘老工业区依长江重要支流湘江而建,曾经是国家重点建设的老工业基地,以冶炼、化工、建材三大产业为主。过去,这里烟囱林立、厂房鳞次栉比,但也由于长期“高消耗、高排放、高污染”粗放式发展,一度成为工业污染区,严重威胁湘江中下游地区1000万居民的饮水安全。启动搬迁改造前的清水塘,工业废水排放量最高年份近2000万吨,占全市总量近30%,重金属污染排放占90%。
解“重化围城”之困,必须依法走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株洲在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改造中,提出“三条铁律”:高污染企业坚决退出、高耗能项目坚决不上、沿江化工企业坚决关停搬迁。2018年12月30日,随着株冶集团在清水塘地区最后一座运行中的冶炼炉正式熄火关停,区域内261家企业实现全部关停搬迁。
株洲进行清水塘整体搬迁改造的同时,同步开展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完成大湖、霞湾港等七大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修复近3500亩污染地块。清水塘老工业区通过产业升级改造发生“蝶变”:湘江清水塘段水质由Ⅲ类提升到Ⅱ类,老工业区退出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对湘江中下游水源水质的直接影响基本消除,城区空气质量明显好转。2021年,株洲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10天,比改造前的2013年增加96天。当地老百姓兴奋地说,清水塘又“清”了!
为保护长江流域,近年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出台《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地方法规。株洲市分别与湘江上下游的衡阳市、湘潭市签订湘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为全流域系统性治水、护水建章立制。
环境修复好了,开发建设也要紧跟上。2021年以来,株洲全面启动清水塘生态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目前,高端智造、科技创新、文创商贸、口岸经济四个产业功能区雏形已现。
长江保护法对“绿色发展”作了专章规定,明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长江流域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长江流域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推进长江流域绿色发展。”株洲市委书记曹慧泉认为,清水塘老工业区的成功转型升级,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是对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的诠释。只有认真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才能不断推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