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财经纪律,能够促进公共资金资产资源安全高效使用,充分体现财政性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公共属性
不久前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强调“要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健全财会监督机制”。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就“严肃财经纪律”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把各方面资金管好用好,坚持过紧日子,更好节用裕民,切实担负起稳定宏观经济的责任。
财经纪律是我们党管党治党、严肃党风政风的“传家宝”。中央苏区时期,毛泽东同志就指出:“应该使一切政府工作人员明白,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在一项训令中,毛泽东同志提出,一切可以节省的开支都须尽量减少。1978年6月,邓小平同志提醒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同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作斗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严肃财经纪律”“防范金融风险”“过紧日子”等作出重要指示。严肃财经纪律的意义就在于,通过约束和规范财政资金使用,促进党员干部严以用权、严守纪律,涵养艰苦奋斗作风,有效防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财税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强化财会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这是打造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有力举措,也是做好经济工作的必然要求。公款当用得其所,既不可靡费也不能入私囊。2021年全国审计机关移送公共资金资产资源问题线索7400多件,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4100多亿元。对违反有关财税法规的问题严肃追责问责,确保了公共资金使用安全,让该花的钱花出了最大效用。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更需要切实加强财政管理,规范收支行为,严防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发放津贴补贴、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问题,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提高效能,稳住宏观经济大盘。
保证中央政令畅通,是严肃财经纪律的题中应有之义。宏观政策的优势,体现在地方服从中央,各方服从大局。以财经纪律规范财经秩序,才能保证财经工作全面准确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各地各部门要确保每一笔资金都落实到位,同时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调控中的令行禁止,既是财经责任,也是政治责任。必须完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严惩财经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把各方面资金管好用好。
严肃财经纪律,能够促进公共资金资产资源安全高效使用,充分体现财政性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公共属性。财政资金使用必须注重效益,要算经济账,也要算综合账,确保花在刀刃上。从实践看,有的地方硬化预算约束,要求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集中财力保障重大战略决策部署落实;有的地方清查变异隐形“小金库”,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有的地方加强直达资金监督管理,确保有关直达资金切实惠企利民。严肃财经纪律,说到底就是要守住公款公用的生命线。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执行党的纪律不能有任何含糊。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管理制度,让财经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一定能不断提升积极财政政策的效能,为党风政风建设提供助力,进一步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