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婴幼儿托育工作不仅是家事,也是国事。近年来,随着人口生育政策的调整,各地各部门围绕构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做了大量探索。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多渠道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日前,全国政协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邀请部分全国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围绕“加快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协商议政,为保障幼有所育建言献策、凝聚共识。
政策支持
实现普惠目标
方便可及、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的普惠托育服务是很多家庭的期待。
协商会上,委员们普遍认为,要强化托育的公共服务属性,加大各级财政投入,逐步把托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充分体现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在落实三孩生育政策中的重要地位。
“应建立政府和家庭合理的成本负担机制,通过政府财政资金的杠杆效益,不断调动社会积极性,降低托育服务的成本,实现普惠目标。”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贺丹表示。她建议,加快制定托育领域的相关制度条例,为财政支持提供依据和保障,切实发挥政府在经费投入、资源配置、队伍建设等方面主导责任。同时加强财政支持的针对性,对能发挥指导示范作用的公办机构、幼儿园空余学位和适当支持能转普惠的现有存量资源进行重点支持。
全国政协常委、国家信访局原局长舒晓琴认为,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税费优惠等政策措施,大力发展社区普惠托育服务;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街道社区,以公建民营等方式为职工和居民提供便捷的普惠托育服务;统筹考虑城乡差异和地区差异,财政投入向欠发达地区和农村倾斜。以困难群体为重点,探索建立托育服务家庭补助机制。
除了支持政策,舒晓琴还谈到了监管体系的完善问题:“应加快托育服务专门性立法,建立健全登记备案制度,完善相关管理规范,为实施综合监管提供法律依据。探索完善综合监管措施,建立应急管理机制,优化发展环境。”
视频参会的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黑龙江省委会主委马立群也认为,要建立促进托育服务发展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他建议,相关部门抓紧研究出台社区托育服务设施规划与建设数量要求、建造标准等方面规范,同时对从业人员准入采用行政许可方式,规定持证上岗条件。“通过法律法规规章将家庭托育点纳入监管对象,以安全为底线,以互联网为助力,促进家庭互助托育安全发展,强化从业人员责任。”马立群说。
扩大供给
提高托育服务质量
多渠道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缓解托育服务供需矛盾,是委员们建言献策的焦点。
全国政协委员、江西省南昌市副市长龙国英认为,社区是连接社会、政府与家庭的重要纽带,更是婴幼儿托育服务的重要依托。他建议,大力支持发展社区托育服务,研究制定社区托育发展的专项规划、设施设置标准,出台政策支持清单,因地制宜分类实施;鼓励市场、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托育服务,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方式,有效整合工会、妇联等各方力量;利用社区空余场所或共有用房,支持地方疏解腾退资源优先改造用于社区托育服务;支持社区托育机构一证多点,提升社区托育覆盖面,就近开展家庭科学育儿指导。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支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提供普惠托育服务”。对此,全国政协委员、民进天津市委会主委张金英进行了调研,她发现,一些有意愿提供托育服务的单位,在操作中摸着石头过河,不会干;一些已开办托育机构的单位,又因用地、水电等问题,积极性不高,不想干。
“应出台支持和鼓励各类用人单位参与幼儿托育服务的指导性文件,并附实施细则,修改、废止与现有政策不适宜的部分,让用人单位放心大胆干;探索多种托育服务模式,注重把握实施细节,逐步扩大推广,让用人单位有章可循干;发挥工会组织作用,助力服务落实落地,让用人单位有‘主心骨’牵头带着干。”张金英建议。
在幼儿园开展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是一些地方探索出的一条新路子。托幼、托育一体服务模式不仅可以满足婴幼儿就近入托的需求,省去婴幼儿从托班到幼儿园之间的环境切换,还能依托幼儿园硬件设施和师资力量提高托育服务质量。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教委副主任倪闽景认为,发展托幼、托育一体服务模式,要注意解决好公平性问题。他建议,在增加公办托幼一体服务供给的基础上,向其他民办托育机构提供相应的补贴,以降低机构运营成本,进而减轻家庭入托负担。同时加强对未入托的婴幼儿家庭科学养育的指导服务,最大效能地发挥托幼一体的优势。
为推进家庭科学养育,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何蓉建议:“应从普惠托育的需求方入手,为家庭养育提供支持;探索建立婴幼儿家庭补助机制,完善生育保险、生育休假等制度;以婴幼儿不同时期的成长特点为中心,由相关社会力量提供线上线下的指导和服务,增强家庭科学育儿的能力。”
问题导向
补齐托育服务发展短板
普惠托育服务的发展离不开人才的支撑。
在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党组书记杭元祥看来,目前,我国托育服务从业人员队伍建设主要存在数量不足、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托育服务人才培养和培训体系尚未形成等短板。他建议,引导和鼓励有基础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开设婴幼儿托育相关专业,培养高质量的托育服务师资队伍;确立婴幼儿托育服务人员从业认证标准,依法逐步实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建设一支品德高尚、富有爱心、敬业奉献、素质优良的托育服务人才队伍。“还应加强从业人员法治意识、职业道德、安全教育、保育技能等方面教育培训,通过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管理等制度,鼓励有基础的托育服务人员参加专业培训和再教育。”杭元祥指出。
同样是聚焦托育行业人才短板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副院长王水关注的是如何加强儿童保健服务与托育服务融合发展。王水建议,开展基层妇幼保健机构领办普惠托育服务试点工作,探索构建“家庭照护+机构照护+基层医疗机构健康服务”的医育结合新模式;指导托育机构建立健全健康管理、疾病预防等制度,督促落实幼儿健康监测以及幼儿卫生保健、疾病预防、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安全、营养膳食等工作。
针对欠发达地区缺少托育服务供给的问题,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原副理事长卢迈建议,着力改善提升欠发达地区农村家庭育儿水平,将农村地区婴幼儿家庭养育指导服务列入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把养育指导纳入欠发达地区农村公共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并通过信息化手段监测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