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有利于提升我国供给体系质量和水平,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更好满足国内市场需求
促进标准认证衔接、推进同线同标同质……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就促进内贸和外贸协调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系列部署,推动国内相关产业加快提质升级,优化供需结构。日前,商务部等14部门发布《关于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部分地区率先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内贸和外贸,是连接生产消费、对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和形成国际竞争新优势的重要环节。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不仅能帮助企业提高统筹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降低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带来的市场风险,还有利于提升我国供给体系质量和水平,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更好满足国内市场需求。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内外贸市场规模不断壮大,已成为全球第二大消费市场和第一货物贸易大国,内外贸市场对接活跃,成长起一批既从事外贸又从事内贸的企业,内外贸一体化取得长足发展。但也存在调控体系不够完善,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不够强,内外贸融合发展不够顺畅等问题,还不能完全适应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需要。要进一步强化对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促进制度规则衔接,优化内外贸融合发展环境。
针对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存在的难点堵点和新的发展要求,《通知》明确提出完善法规制度、促进标准认证衔接、培育一体化经营市场主体、打造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优化内外贸发展环境等七大任务,强化了对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顶层设计,为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创造了有利条件。
值得关注的是,全球贸易环境的深刻变化对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已渗透至国内外贸易的各个环节,正在打破传统内外贸的界限和阻隔,推动新型贸易模式、平台及供应链体系加快发展,为内外贸实现一体化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相关企业要积极拥抱数字经济时代,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线上线下融合,促进产销衔接、供需匹配,加快培育发展内外贸新业态新模式。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行而不辍,未来可期。相信在各地区各部门和相关企业通力合作下,以促进内外贸制度规则高水平衔接、产品标准高质量对标、渠道市场高效率联通等为抓手,我们一定能释放内外贸一体化更大溢出效应,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良性互动,实现更高水平开放和更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