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石家庄3月28日电 (记者张腾扬)日前,河北省委农办、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农业农村厅等4部门联合印发《2022年河北省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方案》,方案指出,到2022年底,在确保全省集体收入5万元以上村占比达到90%以上基础上,力争5万元以下村基本清零,确保10万元以上村占比达到50%以上。
截至2021年底,河北49442个行政村实现了集体经济零收入村全部“清零”,5万元以上村达到84.5%、10万元以上村达到44.1%。但农村集体经济普遍薄弱、质量不高、动力不足以及发展不平衡问题仍较为突出,特别是5万元以下薄弱村仍占15.5%。
方案提出,2022年,河北省将以农村集体资产要素的有效利用为基础,创新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积极探索集体经济多种发展模式,初步建立农村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