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把查行贿放在与查受贿同等重要的位置,采取顺藤摸瓜的方式,让‘围猎’的行贿者付出沉重代价,也为潜在的行贿者敲响警钟,及早改变侥幸心理和投机心理。”近年来,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在查办受贿案件过程中,坚持“双管齐下”、宽严相济,并注重做好以案促改的“后半篇文章”,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营商环境,为白云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刘某某约我一起吃饭,说有东西要给我。”在办案人员的讯问下,白云区江高镇政府征地办工作人员谌某某仔细回忆着他收受贿赂的具体细节,“吃饭的时候,他给我一个帆布袋,沉甸甸的,有二三十斤重,我没有拒绝……回到家我认真数了数,刚好100万元。”原来,刘某某是江高镇某农业有限公司股东,为了在征地拆迁中获取更多补偿,临时偷运数万只乌龟至养殖水池内。谌某某则利用负责征地测量、确权、评估、计价等工作的职务便利,帮助刘某某骗取补偿款超1500万元。
“只查‘收钱的’、放过‘送钱的’,会让行贿者错误地认为,行贿是一本万利的‘投资’,因而心存侥幸、铤而走险,必须受贿行贿一起查。”2021年3月,白云区监委成立专案组,两日内先后对谌某某和刘某某立案调查,并联合公安机关对两人同步采取强制措施、同步开展审讯。“查清事实后,我们将两人的犯罪问题同步移送司法机关,并全额追回行贿款与骗补款,真正让行贿者付出代价。”专案组办案人员介绍。
为了让惩处行贿更加精准有效,白云区监委对多次行贿、巨额行贿以及向多人行贿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以及在组织人事、执纪执法、司法、生态环保等领域行贿的从严查处。
“我现在很后悔,当时想从他那了解一些政策,企业也能得到一些支持,所以才送礼品红包给他,我知道自己错了……”白云区监委在查办钟落潭镇原副镇长潘学东涉嫌受贿案件中,某公司法人代表曾某某曾积极配合调查,主动交代问题,真心认错悔过,具有从宽处理情节,于是对曾某某作批评教育处理。
“在对行贿人提出处理意见时,不仅要考虑行贿金额、次数、发生领域,还要考虑行贿人的主观恶性、造成的危害后果、认错悔过态度、退赔退缴等因素。”白云区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行贿人中不少是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最大程度减轻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对配合调查、认错悔错态度好的,依法给予从宽处理;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却顽固抵抗、拒不交代的,则坚决依法严惩。
与此同时,白云区监委还注重做好以案促改的“后半篇文章”,查漏洞、补短板。比如,针对村社干部收受贿赂非法转让或倒卖土地使用权等腐蚀农村“三资”问题,白云区推动建立了村务公开“白云模板”、“三资”上平台交易等制度机制。“现在‘三资’都上平台,全流程公开透明,拉关系、走后门、请吃送礼都没有用了!”太和镇大源村一名村干部说。
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不仅压缩了权力寻租空间,也阻断了行贿者伸出的“围猎”之手,为持续净化政治生态、社会风气和经济发展环境提供了坚强保证。如今,白云区已连续3年蝉联赛迪营商环境百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