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19日电 (记者寇江泽)生态环境部近日通报今年1—9月全国地表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3641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1.8%,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2%,同比下降0.9个百分点。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6.8%,同比下降0.4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7%。
1—9月,长江、黄河、珠江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3.7%,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0%,同比下降1.0个百分点。西北、西南诸河、长江流域和浙闽片河流水质为优;珠江、辽河和黄河流域水质良好。监测的210个重点湖(库)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湖库个数占比71.9%,同比下降0.3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湖库个数占比6.2%,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4.5%,同比上升2.4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4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4%。北京优良天数比例为75.5%,同比上升1.8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