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人:全国工商联
案由:近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但目前全国各地具体情况不同、推进程度不一,在取得一些经验的同时,老旧小区改造仍面临不少困难。
建议:小规模、样板化、渐进式改造,根据全国经济发展不同区域实施不同的改造标准。老旧小区改造应在小区现状的基础上等比例改造提高,小规模、样板化、渐进式、持续性推进。对符合条件的试点,可采用部分拆除重建、加层加高、物业置换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和企业介入。部分发达地区的小区可引入智慧社区理念,引导社区居民消费。
拓展旧区改造资金渠道。城镇老旧小区大都位于城市的核心区位,鼓励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进入再开发体系,运用市场智慧推动老旧小区改造。政府的前期改造资金,可在居民按照改造前房屋价值签订相关协议。房屋入市交易时产生的增值部分,政府通过增加交易税的方式回笼。同样,开发企业、金融资本及居民前期投入的改造资金也可以在改造后的增值部分中获取盈利。
建立老旧小区改造评价标准体系,通过事前评估,判断改造前后的资产增值和改造效果。建立健全主体准入机制,老旧小区改造需要有足够的经验和实践,需要复合型人才,对从事老旧小区改造的企业,应该在资产、资质、人才结构等方面提出准入门槛。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是国家重大的民生工程,也是稳投资的重要举措,需要社会各界群策群力、共同参与,必须以新理念、新机制、新模式,努力开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新局面。
(文 阳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