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明翰2009年当选“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
“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1928年3月20日,共产党员夏明翰挥笔写下这首气壮山河的就义诗后,壮烈牺牲,年仅28岁。
夏明翰,字桂根,祖籍湖南衡山县,1900年出生。夏明翰出身名门望族,自幼酷爱读书。1917年,他考入湖南省立第三甲种工业学校。在校期间,他接触进步思想,积极参加声援五四运动的爱国宣传活动和反对北洋军阀的斗争。
1920年,在何叔衡等人的帮助下,夏明翰来到长沙,成为毛泽东创办的湖南自修大学的第一批学员。1921年,经毛泽东、何叔衡介绍,夏明翰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4年,夏明翰担任中共湖南省委委员、农民部长。他经常到长沙、平江、湘潭等地,深入了解农民的情况,注意培养农运干部,保送革命青年到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学习。1927年10月,夏明翰领导发动了平江、浏阳的农民暴动,有力地配合了井冈山根据地的创建。
1928年初,夏明翰被调往湖北工作,任中共湖北省委常委。临行前,他向妻子和刚出生不久的女儿告别,赠予妻子郑家钧一颗红珠,并附诗:“我赠红珠如赠心,但愿君心似我心。善抚幼女继吾志,严峻考验不变心。”
1928年3月18日,因叛徒出卖,夏明翰在武汉不幸被捕。敌人对夏明翰施用了种种酷刑,劝他投降。但夏明翰始终视死如归,决不屈服。3月20日清晨,被押送刑场。行刑之前,敌人问夏明翰还有什么话要说,他大声道:“有,给我拿纸笔来!”于是,写下了那首传颂至今的就义诗。
夏明翰英勇就义,为了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献出了年轻的生命。他留下的那首正气凛然的就义诗,激励和鼓舞着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为了理想信念不惧牺牲,英勇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