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已成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载体,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注入源源不断的新动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部分企业数字化转型内生动力不足、营商环境“最后一公里”的问题。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需要立足国内超大规模市场、持续聚焦“专精特新”、积极进行数字化转型、主动融入全球产业链。政府在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合力,夯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根基,增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新动能。
【关键词】“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 新发展格局 【中图分类号】F276.3 【文献标识码】A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注入新动力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撑。但是,中小企业数量多并不代表它们一定具有经济韧性,必须有更多以“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为特征的中小企业才能更好地增强经济韧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注于产业链上某个环节,聚焦核心主业,创新能力、创新活力和抗风险能力较强,已成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载体,是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的坚实保障,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注入源源不断的新动力。
“专精特新”是解决“卡脖子”问题的利器。我国已经建立了相当完整的产业体系,是联合国产业分类中工业门类最齐全的国家,但其中绝大多数是可复制、可模仿的技术,在产业链关键环节缺乏一批创新能力强、具备国际竞争力的自主品牌领军企业,很容易被“卡脖子”,尤其是当中国企业沿着价值链向上攀升的时候,常常面临来自发达国家的巨大阻力。产业链中可能被“卡脖子”的某些关键产品、核心技术、重点环节,往往都是由“专精特新”企业提供的。约九成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集中在“四基”领域——即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一大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为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解决“卡脖子”技术难题的“独门绝技”。
“专精特新”是实现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当今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美贸易争端、新冠肺炎疫情正全球蔓延、逆全球化趋势甚嚣尘上,加之新一轮全球产业洗牌渐趋形成,中小企业面临前所未有的生存压力。中国大多数中小企业的生命周期只有3年,能超过5年的不到7%。2020年实体业注销的中小企业超过32万家。前所未有的生存危机倒逼着传统中小型企业开始转型升级。中小企业通过走“专精特新”之路,将有限的资源投向那些被大企业所忽略的细小市场,走以专补缺、以小补大、专精致胜的成长之路,这是众多中小企业在激烈竞争中脱颖而出的最有效途径之一,是实现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
“专精特新”是优化产业生态的必然要求。中小企业由于自身规模小,资源相对有限,既无力经营多种产品以分散风险,也难以在某一产品的大规模生产上与大企业竞争。融通于产业的模式之一就是为大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配套产品和服务,积极参与产业合作联盟和国家重大项目的实施,围绕大企业、大项目,采取专业分工、服务外包等多种方式,与行业骨干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提高协作配套能力,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扶持发展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仅有利于其自身可持续发展,也在客观上有力地支持和促进了大企业发展,形成大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为大企业注入活力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新格局,优化产业生态。
“专精特新”是增强经济韧性的强大保障。德国拥有全球数量最多的隐形冠军企业,数量高达1307家,占比接近全球一半。无论是次贷危机还是新冠肺炎疫情,在大量隐形冠军的支撑下,德国经济经受住了欧洲衰退的考验。这些隐形冠军企业,大多没有展开跨行业的多元化策略,而是深耕某一领域。专注、专业是它们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也是德国经济韧性的重要保障。当前,全球经济复苏依然存在不确定性,“黑天鹅”事件频发,给我国经济和市场预期带来诸多不利影响。大力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走差异化成长道路,构建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其在经济体系的不可替代性,赢得长期市场竞争优势,对于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实现中国经济高质量增长具有重大意义。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成长难题
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尽管我国科技创新整体实力已接近世界第一方阵,但和美国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原创性基础研究不足。一段时期内,我国中小企业在追赶发展过程中偏重规模和速度,对基础研究重视不足,缺乏重大原创性成果,底层基础技术、基础工艺能力不强,导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布局科技前沿能力有待提升,这也限制了其在全球高精尖领域的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而且,我国尚未形成成熟的政、产、学、研、金、服、用融合的协同创新体系,科技成果产出率和转化率有待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带动经济发展、经济发展支撑科技创新”的良性闭合链路有待进一步加强。
部分企业数字化转型内生动力不足。推动产业数字化,利用数字技术优化产业生态、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畅通双循环的有效路径。在数字经济时代,企业数字化转型极为迫切。但是,由于数字化转型投资周期长、成本高,相对于大型企业,部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囿于较低的数据资产积累水平、数据资源应用水平,试错成本和转型风险较高,数字化改造升级内生动力不足。加之,由于政府部门之间、企业之间、政府和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制度法律不具体、缺乏公共平台和共享渠道、格式标准缺失等多重因素,导致政府公共数据面向企业开放的程度还不高,行业大数据平台难以全面建构,企业间数据尚难充分交换、融合,尚未形成较为成熟的数据驱动产业升级路径。
营商环境仍存“最后一公里”问题。“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离不开良好营商环境的护佑。伴随着“专精特新”企业迅猛发展,我国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但仍存在一些堵点、痛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仍然面临融资难、融资贵这个世界性、长期性难题。我国多层次融资体系仍不够完善,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存在一定的信息不对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迫切需要的股权和债券融资支持力度仍然不足。虽然近年来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但其精准性和协同性不足等问题仍然存在。特别是涉及多个部门的政策,常出现“政策不一致”“政出多门”的现象,未能形成对中小企业的有效支撑。知识产权保护也是营商环境建设的短板。知识产权串联着创新和市场。权利人对自有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不强,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知识产权保护政策落地难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持续创新力。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路径
立足国内超大规模市场。超大规模的国内市场和强大的内需潜力是中国的比较优势,既体现为我国促进全球经济发展的规模与速度的叠加效应,也体现为我国消费与投资对国内经济发展的巨大贡献。大规模的内需市场和居民消费升级为技术应用带来广阔发展空间,不断吸引国内外新的市场主体进入,激发着产业链各环节的活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要注重国内大循环的健康发展,使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更多依托国内市场实现良性循环,捕捉新需求、发展新技术、研发新产品、创造新模式,以更好适应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升、消费结构升级的新要求。
持续聚焦“专精特新”。“专精特新”的灵魂是创新,强调“专精特新”就是要鼓励企业创新,做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企业家首先要摒弃规模崇拜,拒绝多元化诱惑,专注在细分领域建立竞争优势。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企业家要有“与时间做朋友”的耐心。以盛产隐形冠军闻名的德国为例,这些企业最注重的是工匠精神。大量“小而专”的企业建立竞争优势的时间短则十年,长则数十年,中小企业普遍都拥有较长期的发展战略,不会因为短期的市场波动随意更改。只有尊重规律、注重工匠精神,才能在时间的河流中淘洗出真正有价值的“专精特新”企业。我国的“专精特新”企业亦是如此。作为贵州省首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航宇科技深耕环形锻件制造15年,是全球六大商用航空发动机公司的零部件供应商。近三年年均研发投入保持在6%以上,已申请50多件发明专利和多项国家标准。
积极进行数字化转型。数字技术具有显著的外溢性。数字技术能够渗透到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社会再生产的各个环节,推动生产方式、组织方式、商业模式、消费方式、治理模式快速变革,从而能够全方位、多角度扩展生产可能性边界。近两年,数字化能力强的企业在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下展现出极强的韧性,在危机处理响应能力与恢复速度上要远胜于处在数字化边缘的企业,形成了一定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先进企业的带动下,大量的中小企业开始大胆探索数字化的转型之路,显示出数字技术对生产效能的叠加倍增作用。比如,青岛的一家发动机链条生产企业就在各方的支持下完成了整个生产系统的数字化改造,接入了工业互联网平台,原本72小时才能下线的产品,如今只需用10小时,良品率也提升到99.5%。为了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加快推进“互联网+”向“智能+”转型升级,实现数字技术在供应链管理、生产控制、销售客服等各个环节的融合,并根据自身业务创新数据资源应用范围和价值实现方式,促进数据流和产业链高效运行,在更高层面整合物资流、人才流、技术流、资金流等传统生产要素,通过精准匹配,在转型升级中寻找增量突破。
主动融入全球产业链。从长远看,经济全球化仍是历史潮流,各国分工合作、互利共赢是长期趋势。技术要形成持续长板优势,必须快速迭代,而且越接近客户和市场越能快速迭代。同时,由于“专精特新”业务领域比较专注,国内市场空间相对不充分。因此,国际化拓展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好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题中应有之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要积极融入全球产业链,主动对标国际先进规则,积极探索国际合作新模式,通过全球资源利用、业务流程再造、产业链整合等方式,不断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积极争取成为国际市场规则的制定者,锻造出国际经济循环不可或缺或具有高度依赖性的长板,构筑互利共赢的产业链供应链利益共同体,塑造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充分发挥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合力,做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我国制造业企业数量众多,应优先聚焦重点行业,重点围绕关系国家战略和国计民生、产业链较长、示范作用显著的领域开展领航企业创建和培育。在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过程中,政府应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成长规律,在厚植沃土、优化环境等方面下功夫,避免直接干预特定行业或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资源要素配置,防止出现拔苗助长等情况。政府还应该制定政策,在政府投资的重大工程以及政府采购体系当中,鼓励竞标企业优先使用具有国内自主性的基础零部件、基础材料、软件等,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市场应用机会。为了更好地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应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生产运行监测机制。以各地培育的4万多家企业为基础,选择重点行业、关键节点企业,形成“行业龙头企业+上下游企业”产业链图谱,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构建即时反馈机制,收集企业问题和政策诉求,以便更好地施策。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赋能加力。政府可以多措并举解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融资压力;充分发挥金融科技的作用,推动建立健全涉企数据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差异化的服务使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获得银行信贷支持;发挥好工业互联网作用,提升对产业链供应链各环节、各节点数据的采集能力,支持金融机构围绕订单、物流、仓储等环节为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加强对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的支持。推动银行机构开展“专精特新”专项融资服务,可以通过产业基金、专项债等形式更快速地为项目提供资金。资本市场也可考虑酝酿上市融资绿色通道,让符合条件的企业对接资本市场,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更多资金支持。与此同时,需进一步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探索更多知识产权保护与转化路径,比如,尝试通过政府投资平台购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利等形式持有一定股份,这样既可以提供风险投资型的融资支持,又可以前瞻性地将有长板潜力的专利技术当成重要战略性资产保护起来,使这样的技术不易外溢或被卖到国外。
构建技术创新平台,夯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根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能力较强,但也面临应用技术不足、基础研究缺乏支撑、独立研发实力不够等问题。为解决中小企业资金短缺导致的基础技术供给不足问题,应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统筹推动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加快形成长效机制强化基础研究,实现基础科学领域突围,打破国外技术封锁。同时,注重科技创新协作平台建设,充分运用我国超大规模市场和完备产业体系优势,不断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实现创新链与产业链有效衔接。建议培育一批应用技术导向的新型研发机构,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衔接好应用基础研究和产业化之间的断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以借助创新平台,跨越自身的生产供应网络,积极参与产业链分工,在产业链上下游和集群网络关系中寻求互补技术、信息知识的支持,进一步实现协同创新。
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增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新动能。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快速普及应用,数据已成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生产要素。为了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数字化转型,要认真贯彻“十四五”规划纲要关于“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的部署,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不断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弹性,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工程,突破智能制造装备关键短板,完善标准和服务体系,打造一批智能制造一体化的新兴生产性服务企业,培育一批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开发和推广一批融合新兴技术的成熟解决方案,增强产业链各环节数字化水平。积极引导支持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促进中小企业通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实现创新升级,推动传统中小企业转化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而成长为“小巨人”企业。综合运用技术、法律、行政等手段,制定数字经济安全制度,在确保国家安全、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加强“政产学研用”合作共享,真正发挥数据的价值。
(作者为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成都研究院清洁能源研究中心主任)
【注:本文系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习近平总书记的绿色发展理念研究”(项目编号:20JZD002)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①肖亚庆:《大力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学习时报》,2021年7月16日。
②蓝庆新、赵永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的数字经济发展》,《理论学刊》,2021年第1期。
③韩晶、孙雅雯、陈曦:《“一带一路”倡议与中国企业经营绩效——基于不同类型产业政策效果的分析》,《国际商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20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