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市场经济的固有缺陷、现代社会价值理念和思想观念的多元化、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是影响道德共识建构的主要因素。新时代,中国社会要形成深入人心的道德共识,将中华民族凝聚为一个道德共同体,应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弘扬绵延至今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将道德共识构建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对待。
【关键词】道德共识 新时代 市场经济 区块链 【中图分类号】B824 【文献标识码】A
道德共识是社会成员对社会道德价值与规范的一致性理解,能为社会有序发展提供深层次精神支撑。道德共识能否形成,归根结底要看个体间是否具有相似的社会经济地位。
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重大转变,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以及思想观念多元化对道德共识的建构提出了新要求。为此,应在着力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的同时,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下凝聚新时代的道德共识,化解社会矛盾,构建良序社会。
市场经济的固有缺陷、现代社会价值理念和思想观念的多元化、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是影响道德共识建构的主要因素
一是市场经济的固有缺陷影响人们对道德的认知。市场经济本身是否是贫富分化的根源曾引起广泛争论,但毋庸置疑的是,市场经济分化出众多的利益主体,利益主体越多,每个利益主体占据的利益空间就会越小,不同利益主体间(高收入群体与中低收入群体之间、中低收入群体内部)达成道德共识的空间也因此受到威胁。市场经济对于以自我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个人“权利”的过分强调,不仅侵蚀道德共识的具体内容,还影响人们的道德价值观与信念,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社会成员道德意识的淡薄。不过,市场经济本身也有一些有助于道德共识达成的特质。比如,市场经济之下的个人对于自身的利益有着相对明确的认知,这有助于其意识到自身真实的道德诉求,具有相同诉求的个体更容易产生相互认同。再比如,市场经济要求以法律作为其良好运行的保障,而法律恰恰构成社会成员道德共识的底线与保障。
二是现代社会价值理念和思想观念的多元化影响道德共识建构。道德共识困境是社会结构在现代转型中凸显出的问题。现代社会结构的“异质性”“多元性”“分化性”,使得传统社会中那种基于简单社会结构的道德统一性失去了存在的土壤,由此形成一系列相互冲突的道德观念和意识形态学说。这些并存的现代道德景观以“民主多元论”的名义在西方社会取得了“合法性”,在很大程度上消解了道德原有的规范性意涵,使得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群体容易陷入由此种多元论造成的“民主”假象中而丧失基本的是非判断力。不过也应该看到,在社会利益主体分化的背景下,道德观念的多元化是不可避免的。形成道德共识并不意味着要排斥这种多元化,多种道德观念的并存客观上使得彼此的批判、对话乃至融通成为可能,这也是形成道德共识不可或缺的环节,因为道德共识是基于个体对某种道德价值和规范的主观认可而通过平等对话达成的。
三是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对思想道德建设产生了一定冲击。当前,互联网已成为社会成员获取信息与表达意见的重要公共渠道,尤其是基于自媒体的信息传播和沟通方式,为道德共识的达成提供了便利条件。但互联网的这种公共性与便利性也为五花八门的思想观念的传播提供了温床,如英国信息学家N·摩尔指出,“发达国家正利用信息资源来控制,而不是帮助发展中国家”,值得高度警惕。
将道德共识构建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对待
道德共识的影响因素与重建契机都内蕴于现代社会之中。新时代,中国社会要形成深入人心的道德共识,将中华民族凝聚为一个道德共同体,应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弘扬绵延至今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将道德共识构建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对待。
第一,针对当前市场经济中存在的道德失范现象,要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优势,进一步平衡收入差距,为道德共识的凝聚提供制度保障。社会成员的获得感多来自与其他社会成员的横向比较,收入差距过大显然不利于中低收入群体的社会认同,进而影响道德共识的达成。实际上,群众关心的不仅是收入差距,更关心造成这种差距的原因是否正当。比如,个别群体的收入明显虚高,不仅违背了按劳分配的原则,而且从深层次看还违背了按劳分配原则所植根的道德要求。为此,一方面,要继续完善以税收、社会保障和转移支付等宏观调控手段为主的再分配机制,初次分配在坚持按要素分配的同时贯彻按劳分配;另一方面,要重视法律法规建设,以此来规范收入秩序,保护合法收入、限制非市场因素收入、取缔非法收入。这既是市场经济良性发展的要求,也是巩固社会团结、凝聚共识的要求。
第二,针对社会中存在的多元价值,要进一步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社会共识,关键是要使其成为人们自觉的道德意识。目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工作已经取得了广泛的社会效应,但要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还需从构建道德共识的角度思考具体落实情况。道德的现实性在于存在有道德的人,即存在道德榜样,这就要求作为社会中坚和脊梁的党员干部充分发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锋模范作用。
除此之外,还要重视传统道德中具有持久生命力的精华内容,将其作为凝聚共同情感的重要基础。比如,传统道德中的家庭道德观可以成为新时代道德共识的重要生长点。对于中国人来说,“家”不仅是道德养成的场所,也是道德价值的来源。“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家”是中国人最深沉的情感寄托之所,也最容易引发情感共鸣,因此可以成为形成道德共识的一个稳固基点。需要注意的是,今天提倡重塑家庭美德,并使之成为社会道德重建的重要基础,需要采取辩证的态度:一方面,要抛弃传统观念中的“糟粕”,如家庭关系的轴心是等级式的父子关系;另一方面,不能将现代家庭中的平等性因素抽象化,而应在家庭成员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充分吸纳这些伦理道德关系。由此,作为家庭成员,现代社会成员在“现代家庭”这个小共同体中得到达成道德共识的最彻底的历练。
第三,针对网络社会的现实,鼓励社会成员利用互联网等平台理性表达自身诉求,并在对话中以事实为根据及时对其价值倾向进行引导。共识的达成需要主体间的对话,对话基于对话者之间的平等身份,而网络恰好提供了这样一个平等对话的空间,道德共识在这样的公共话语空间中得以形成。然而,由于信息不对称、从众心理等因素,公众往往难以达成道德共识,有时甚至被错误观念误导。这一方面要求政府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另一方面也要求主流媒体、官方媒体发挥自身优势,及时作出有效回应,从而消除不实信息、有害信息的传播与扩散,营造出政府与公众以及公众彼此之间的良性对话氛围,使公众的道德认知能够在对真实事件的关切中得到锻炼,使公众的道德情感得到有效地释放与陶冶,为道德共识的凝聚提供契机。
除此之外,要注意研究运用诸如区块链等互联网新技术,使其在社会共识构建中发挥积极作用。以区块链为代表的网络新技术虽然不能直接搭建社会成员关于道德共识的路径,但是其去中心化、开放性、透明性、不可更改性、可回溯性等特点降低了社会交往的“信任成本”,为未来信任社会的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可以想见,未来社会成员的合作意识会因区块链技术的规范作用而大幅提升,从而为道德共识的构建创造出更大的机会与空间。
(作者分别为同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同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参考文献】
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年。
②葛晨虹:《道德共识的达成与和谐社会建设》,《光明日报》,201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