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 强 刘 菲
【摘要】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是新时代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应有之义。要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必须提升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的程度,确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强化政府的公共责任,并通过信息技术创新改善政府服务方式。
【关键词】服务型政府 以人民为中心 政治参与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大批惠民举措落地实施,人民获得感显著增强。在新时代,我国要努力提升民众的幸福感与获得感,保障人民权益和落实惠民举措的服务型政府建设势在必行,这是我们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所面对的重要课题。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更新服务理念
首先,要将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政府的核心要义。政府权力来自人民,我国的宪法也规定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或政府与人民之间本质上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作为代理人的政府应该以维护群众利益为目标,通过合法的方式管理国家各项事务,这是人民政府的根本特征,也体现了人民主权的原则。建设服务型政府,广大公职人员要摒弃官本位思想,弱化行政管理中的官僚色彩,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其次,要强化务实为民的作风。行政作风体现在行政实践中,而行政实践又受行政理念影响,因此行政作风也是衡量行政理念优劣的重要标准。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构建服务型政府务实为民的作风,应以这“两个凡是”作为准则。
再次,要积极创新便民、利民制度举措。制度是理念的一个重要体现,也是理念能够指导实践的重要保障,因此建立便民、利民制度是我国以人民为中心行政理念贯彻的重要体现。进入社会转型期后,我国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更加复杂,并且在制度上存在滞后空泛的问题,一些民生领域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制度上的漏洞和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发挥以人民为中心的行政服务理念的重要因素。为此,我国要在制度层面纠正行政过程中存在的理念偏差,并在制度制定之前进行广泛的调查,吸取民众对于制度建设的建议,为构建满足人民需求、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制度奠定基础。
最后,要增强公务员的自律意识。制度是对行政人员的外部约束,真正做到以人民为中心,必须培育公务人员的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可以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民本思想与现代化公共服务理念相结合,使公务人员对以人民为中心的行政服务理念更加认同。同时,我国还要不断强化公务人员的道德伦理观念,使之不断自省,增强自律意识,时刻以是否服务于群众来衡量自己的行政行为。
以强化公共责任为突破转变政府职能
政府合理合法存在的前提也是其执行了相应的社会职能,但随着现代民主政治的发展,政府职能的具体内容也在不断改变。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迅速,而政治体制改革却相对缓慢,这就导致政府职能出现了缺位、越位或错位的现象。正由于政府缺乏对公共责任的重视,导致我国公共管理服务领域问题时有发生。为此,政府必须正视民众诉求,在转变政府职能过程中进一步强化公共责任,满足人们的需求,这样人们才能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并增强获得感和幸福感。
为了解决审批难的问题,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对行政审批制度进行了改革,其中超过600多项审批事项或取消或下放,提升了行政审批效率。具体来说,中央和地方关系将不断协调,中央权力会适度下放,并开展简政工作。从纵向来看,要对那些原本降低决策效率、执行效率的规则制度等进行清理,通过设置服务大厅的方式落实即来即办制度,提升行政效率,让群众获得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体验。从横向来说,要通过推进管理体制改革来整合各部门职能,解决当前政府各部门存在的职能交叉、重复问题,以统一、精简的原则来明确各部门分工,加强不同部门间的协调沟通,一方面做到权责明确,另一方面又能保持密切合作,完成好政府所承担的各项社会职能。
以扩大公民参与促进民主行政
要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必须提升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的程度,这是政府维护、实现公共利益的重要前提,也是构建服务型政府的题中之义,能够推动我国行政的民主化。一个现代化的服务型政府应该是一个善治政府,这就需要群众自觉认同政府权威,并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
在当前的服务型政府建设中,我国要想扩大民主参与尚存在一些阻碍。一方面,我国的公众在政治参与主动性和政治参与能力上有所欠缺。在我国长达几千年的封建统治中,大众一直处于被统治状态,并有“恪守庶民不预政务”思想,因此主动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意识不强,这导致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很难满足群众需求。另一方面,当前公众政治参与的渠道较为狭窄,这也制约了民众的政治参与行为。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人们的政治参与意识逐步提升,但当前政府提供的参与渠道却有限,这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民众政治参与的热情。
要扩大公民政治参与度,一方面,我国要建立完备的公众参与体系,为公众提供丰富的政治参与渠道,让民众充分参与到政府选举、决策、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另外,可以将公民政治参与的渠道制度化和法律化,以确保公民的参与权得到法律保障。另一方面,我国要完善政府信息公示机制,让民众了解相关政务信息,这是其有效进行政治参与的前提,而且透明的信息公开机制也能增强政府在公众中的公信力。此外,要想扩大公民政治参与程度,还不能忽视提升公民的政治参与能力,我国需要不断提升社会整体教育水准,使得大众具备基本的政治参与素养,可以通过宣传教育等让民众了解政治参与的途径、规则、程序、技能等,并使之意识到政治参与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提高公众政治参与的能力和积极性,确保我国公民政治参与有序、有效开展。
运用信息技术创新政府服务方式
科技的发展为降低行政成本、简化行政程序以及提高行政效率提供了可能。如当前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的发展催生了互联网+政务、电子政府、数据治理等新的行政服务模式,这不仅给政府节约了行政成本、提升了行政效率,而且也使群众在互联网+政务的服务模式中获得了更好的体验,有利于推动我国的行政体制改革,并实现放权于市场和社会的目的。
具体来说,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行政服务方式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一是要推动一站式行政服务改革。可以将原本复杂的线下行政审批转化为线上审批,由市民来操作,这样市民在获取审批服务的过程中将会有更加便捷、简单的服务体验,解决传统行政审批服务“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也能让政务服务官僚化、低效化的现象得到改善。二是要密切政府与群众之间的关系,建立双方信息互换沟通机制。以往群众与政府之间形成一种“求助式”服务,导致政府存在官僚作风,而在互联网时代,政府与群众之间应借助互联网建立互动式共建关系。三是政府部门间也要实现信息的共享。我国政府部门间长期存在条块分割的问题,导致部门间信息流通不畅,业务难以对接协调,而互联网给各个部门间的信息互通共享提供了极为便利的条件,各部门可将本部门相关信息上传汇总到特定的信息综合平台,各部门可以共享资源信息,不仅降低了信息沟通的成本,提升了行政效率,也简化了民众办事程序,将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落到实处。
(作者分别为中共廊坊市委党校讲师;中共廊坊市委党校教授)
【参考文献】
①何士青:《以人为本与法治政府建设》,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
责编/孙垚 美编/杨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