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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平”媒体不如“摆平”事儿

本刊评论员 张兵 《 民生周刊 》(

    某家中央媒体最近要曝光地方某个问题,记者采访结束后,当地宣传部门带着大队人马来北京,托关系、找人脉、约饭局,希望媒体“通融通融”,这是某些地方应对媒体的惯用方法,然而,这种思维该改一改了。

    面对媒体监督,个别地方领导干部“抵触”,并非少见。面对事实或顾左右而言他,或试图找关系“灭火”,在他们眼里,舆论监督是来“找碴儿”“挑刺儿”的,“来者不善”,于是“能躲就躲,能蒙就蒙,能瞒就瞒,能拖就拖”。

    媒体是什么?为什么要有舆论监督?舆论监督是我党的优良传统之一,是对党中央明令禁止、明显违法违规、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典型事件,由媒体进行新闻调查,通过批评性报道,督促有关责任方及时纠正错误,改进工作,更好地贯彻党和政府政策,反映群众诉求,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和谐。

    正确的舆论监督,激浊的目的是为了扬清,曝光问题是为了推动问题解决,监督丑恶现象是为了防止类似现象再次发生。虽然被批评的现象是阴暗的、丑恶的,但舆论监督的目的是为了让人民感到党心与民心同频共振,更加相信党和政府。

    也有一些单位不知道如何应对媒体,甚至一些央企,在面对媒体记者核实问题时,上来就让律师事务所发函,到处找理由,躲避采访。这样做,表面很强势,实际上是外强中干。媒体需要的是真相,不管是面对老百姓还是大企业、或者机关,媒体的职业伦理就是实事求是,客观理性,依法依规。如果觉得读者反映的情况不属实或有偏颇,完全可以和媒体真诚沟通,任何一家负责任的媒体,都会认真听取的。动辄发律师函,固然是你的权利,但却不是解决之道。

    对于报道事实、采访对象提供的材料,媒体记者会逐一进行核实,这是媒体工作的必要程序,也是基本的职业准则。无论是新闻价值的评判、新闻材料的取舍,还是新闻主题的确定、因果关系的思考等等,都必须建立在客观真实的基础上。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舆论监督和正面宣传是统一的。”但在实践中,一些人把舆论监督与正面宣传对立起来,对舆论监督在心理上抵触、在行动上反对。一些地方和单位,对舆论监督,首先不是想着如何解决问题,而是想着如何掩盖、“灭火”。

    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是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同时,新闻媒体要直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直面社会丑恶现象,激浊扬清、针砭时弊,发表事实准确、分析客观的批评性报道。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一个是报道成绩,一个是曝光问题;一个重在表扬,一个重在批评。二者看似对立,实际上是有机统一的。

    领导干部能否正确认识和对待舆论监督,善管善待善用新闻媒体,是考验一个干部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指标,也是一个干部政治上成熟的标志。

    面对媒体舆论监督,不用怕,更不要躲,最好是借这一“东风”,反思矛盾产生的原因,积极回应媒体,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妥善迅速化解矛盾,而不是将问题越拖越久,越拖越大,越拖越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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