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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流动人口在城市“住得下”

□ 国家卫生和健康委员会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副主任、研究员 徐水源 《 民生周刊 》(

    我国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人口流动大国,已连续10年每年全国流动人口数量保持在2亿以上。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推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战略、新任务,明确要求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逐步让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进得来、住得下、融得进、能就业、可创业,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

    住房问题是外来流动人口进城后面临的难题。住得下,在城市有个稳定的居所,是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寻找就业岗位,在城市生活并扎下根来的重要基础和基本条件。流动人口居有其屋、安居乐业,是保持社会安定团结、完善社会治理、形成良好社会秩序、构建安定有序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现在,已经有两亿多农民工和其他人员在城镇常住,但他们处于“半市民化”状态、“两栖”状态,这些人比还在农村的人口更具备条件在城镇定居,应该尽量把他们稳定下来。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人口流动的家庭化流动迁移增多,并呈持续上升趋势。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实现家庭团聚之后,最要紧的就是获得基本的住房条件,这是流动人口家庭在流入地实现家庭稳定发展的先决条件。伴随客观上流动人口家庭的公共服务需求增加,向往过上城市人的生活,数以亿计大规模的人口流动迁移尤其是家庭化趋势对流动人口城市住房提出了急迫要求。如何适应这一重大变化和趋势,促进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解决好流动人口住房问题已经成为当前各级政府一项紧迫的重大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充分考虑流动迁移人口的居住需求,切实把长期在城市就业与生活的流动人口居住问题纳入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和城镇保障性住房范围,逐步向他们开放各类保障性住房,把公租房扩大到流动人口。同时,通过租购并举、以市场为主满足流动人口多层次需求。

    面对流动人口收入状况的巨大差异,针对大多数流动人口以租房为主、住房来源较为单一的现状,应分层次解决其住房问题。对于收入水平低、难以通过市场满足基本居住需要的流动人口群体,政府可利用税收优惠等手段鼓励私人部门提供符合要求的房源,同时增加公租房供给,鼓励他们通过租房来解决住房问题;对有一定支付能力的流动人口群体,向他们提供具有共有产权性质的商品住房;对于收入水平较高的流动人口群体,引导其通过市场渠道解决住房问题。

    有效扩大流动人口住房消费需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按照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和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通过加快农民工市民化,扩大有效需求,打通供需通道,消化库存,稳定房地产市场。当前我国已经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在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同时,需要适当扩大总需求。

    相关报告显示,目前流动人口在城市住房条件较差与农村住房闲置问题并存,近九成的流动人口在老家有自建房屋,不仅造成了流动人口在城市住房潜在的需求难以释放,又导致了城乡双重占地的问题。有效扩大流动人口在城市的住房消费需求,切实解决好流动人口住房问题,不仅是流动人口群体自身的需求和热切期盼,也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扩大有效需求的迫切需要,也有利于促进城市房地产市场的稳定,保持城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为此,一方面要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允许农业转移人口等非户籍人口在就业地落户,促进流动人口形成在就业地买房或长期租房的预期和需求。另一方面要着力提升流动人口住房支付能力和支付意愿。巩固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将流动人口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范围,逐步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面,发挥住房公积金在流动人口租房和买房中的作用。与此同时,也要提升相关服务水平,为流动人口使用公积金租房和买房提供便利、快捷、高效的服务,从而切实提升流动人口的住房支付能力,减轻住房负担。

    兴建一批“安心公寓”

    兴建一批“安心公寓”,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推动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实践探索并总结出来的一条行之有效的宝贵经验。

    早在10多年前,浙江省外来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杭州、宁波、温州、台州、绍兴、嘉兴等地,就投入大量的资金,在工业园区和开发区周边建起了一大批“安心公寓”、“建设者之家”、务工人员居住中心等,以低价廉租的形式租借给外来务工人员居住。

    这些“安心公寓”兼具几个特点:一是服务管理的综合性,公寓集农民工居住、教育培训、管理服务、文化娱乐于一体;二是配套设施的生活性,内有乒乓球室、篮球场、菜场、商店等配套设施;三是配套设施的文化性,内有电视室、图书阅览室等配套设施。不仅较好地解决了外来流动人口居住问题,改善了他们的生活条件,也解决了企业的后顾之忧,使外来流动人口安心、当地政府和企业放心。要加大政策引导,鼓励支持地方政府和企业合作,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开发区、工业园区集中建设流动人口“安心公寓”,以拓宽流动人口住房需求的解决渠道。

    加强出租房屋服务管理

    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后工作岗位的分散性,基本处于小范围人群集中、大范围人群分散的状态,解决“工者有其居”的矛盾,量大面广的还是要靠个人自由租住行为。加强对住房租赁市场的规范和管理,对租赁住房给予合理的财政补贴,调动房屋出租方的积极性;鼓励低价出租房屋的供给,为进城流动人口家庭提供价格低廉的住房;制定私有住房出租的安全和卫生标准,消除健康和治安隐患,提高流动人口的居住安全性;加强出租房屋的规范管理,避免房屋出租方随意提高房租、随意毁约退租,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如何让流动人口在城市“住得下”
“文化+”要加出民生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