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链接
日 报周 报杂 志 人民网

新规为职校生实习保驾护航

□ 《民生周刊》记者 刘燕交 《 民生周刊 》(

    相关政策在要求企业承担起学生实习责任的同时,通常并未给予企业相应的资金和优惠,权利义务不对等的情况下,企业普遍缺乏接收实习生的动力。

    又是一年“实习季”,实习对于职业院校的学生来说,尤为重要,是提升实践能力的关键环节。

    对于即将到来的实习,郑爽不敢有所期待,甚至有些担心。郑爽就读于河南省郑州市的一所中等职业学校,在往届师兄师姐口中,关于实习,听到最多的是“高强度工作、加班、环境恶劣、廉价劳动力”等这些词汇。郑爽的担心不无理由。

    近几年,职业院校在校生实习问题屡见报端。多地出现过职业学校以实习名义,组织学生到工厂打工的现象,学生劳动强度大、报酬微薄。更有甚者,打着“实习”旗号充当“黑中介”,把学生送往夜总会。

    近日,教育部、财政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下称《规定》),“放羊式”实习、“廉价劳动力”实习、娱乐场所实习等今后将得到遏制。此外,还有多种规定保障实习学生权益。

    无协议不实习

    张琳是郑爽的校友,去年刚刚从这所职业学校毕业。她和多数同学一样,作为一名实习生,不可能拿到全额工资。“一个月大概七八百块钱,几乎没有任何补助。”在校生实习通常都是口头约定,并没有任何形式的实习合同。

    除工资低之外,最让张琳受不了的是随时可能被安排加班,“晚上早上都要加班,加班费也是按照平常的五六块钱一个小时算。”如果没有按照要求加班,还会扣发工资。“病假、事假也要扣,班里几乎没有不被扣的。工作强度大,扣完之后月底可能什么也拿不到。”张琳回忆说。

    不过,《规定》明确了实习学生报酬底线,实习单位须按同岗位试用期工资80%以上的标准及时、足额向顶岗实习学生支付报酬,并且不得以各种理由安排学生从事高紧张工作或者加班。

    职校实习生多数年龄不大,高强度的工作甚至会对学生的生命健康产生威胁。2013年,一所职业院校的学生在实习期间,短短10天内,有4名同学晕倒在生产线上,另有两位同学分别被诊断为心肌炎并发症和淋巴发炎。

    在校学生实习不属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调整范畴,企业无需承担与在校学生签订劳动合同、履行劳动报酬、遵守工作时间、缴纳社会保险等相应的法律责任,在部分招工难日益凸显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职业院校实习生成为解决用工短缺的最佳途径。

    此次,《规定》明确了“无协议不实习”,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前,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从安全要求、安全制度、岗前培训、实习保险、事故赔偿等角度,规范安全防范、责任保险以及事故处理,强调实习全过程中的安全保障问题。

    “这次《规定》的出台,对学生而言有了安全、权益保障的‘保护伞’。”武汉职业技术学院院长李洪渠说。

    学校“身不由己”

    职业、技能院校的学生进入企业实习,是当前职业教育“校企结合”的题中之义。自2005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以来,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一直是中国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向。

    关于学生工的报道中,学校被描述为“包工头”“黑中介”。学校作为安排学生实习的主体,角色略显尴尬。

    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问卷网对2006人进行的一项调查中显示,57.5%的受访者认为,职校学生毕业实习中存在学校以实习“捆绑”学生的问题;56.7%的受访者发现职业学校在学生实习中充当“包工头”;63.8%的受访者认为产生这些现象的原因是企业和职业学校“唯利是图”。

    究其根源,乱象背后是职业学校与企业的扭曲关系。不过,身在其中的学校负责人也有自己的苦衷。

    李乐老师在贵州一所职业技术学院分管实习。去年,学院希望寻找一家大型连锁经营的企业作为实习基地,在贵州省内寻找四处碰壁之后,她与杭州一家大型连锁超市取得了联系。不过,条件是企业不提供路费、食宿费、学生保险费,只接收学生实习。

    因为学院资金紧张,李老师拿出自己的积蓄垫付了学生的生活费,学院领导凑了每人的年终奖,请企业负责人吃饭。

    “企业接收学生实习真难,经常求爷爷告奶奶,还没好脸子看。”李乐说,这样的低姿态是她工作的常态。

    李乐介绍,现在职业学校在市场上缺乏竞争力,很多企业偏向于选择本科以上学历的学生,加上学校也要对企业进行综合考察,符合条件的实习单位就变得很少。

    李乐坦言,为了让所有的学生实习,学校没有办法,只能去找一些专业并不对口的企业,这样能安排更多的学生,虽然不利于学生个人发展,却是无奈之举。

    激发企业内生动力

    学校热,企业冷,这是校企共建存在的问题。合资或外资企业的人才培养意识比较强,但容量有限。大型国有企业用人量大,但积极性不高。有的民营企业特别愿意要人,但是希望用“廉价工”,来了就打工。还有很大一部分民营企业,是不接收实习生的。

    同时,相关政策在要求企业承担起学生实习责任的同时,通常并未给予企业相应的资金和优惠,权利义务不对等的情况下,企业普遍缺乏接收实习生的动力。

    浙江省湖州市政协副主席沈琪芳表示,企业都怕担责任,招聘学生都希望要能直接上手的;学校也知道该怎么办学,但办学经费不足、师资缺失、生源不好,难为无米之炊。

    “职业技能的培养只靠学校是远远做不到的,学校与企业需要合作培养人才。”沈琪芳说,企业总体上还是在参与职业教育,只是积极性不高。作为企业,应该积极接收职校的学生、与职校合作培养能服务经济发展的人才,这种社会责任企业应该承担起来。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葛道凯表示,有关部门将尽快研究制定《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研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有关法规和激励政策。

    “《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将从激发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内生动力,强化落实现有鼓励政策和提出新的鼓励措施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在校企合作过程中的企业权益保护。”葛道凯说。

    (本文部分受访者为化名)

新规为职校生实习保驾护航
本科批次合并:民办高校迎来“春天”
“鲜味蔬屋”试水网售小龙虾
宁波:“工匠精神”造就“隐形冠军”
房产“年限”不了局
贵阳开创大数据登记确权结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