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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道歉有多霸道

演员道歉后的“反对道歉”之声,却是不可理喻的,因为这种声音是在反对演员的自主选择。一个人要有多霸道,才会反对别人自主作出道歉的决定?

作者 刘洪波(媒体评论员) 《 民生周刊 》(

    喜剧演员贾玲在东方卫视演绎《花木兰从军》,塑造贪吃、不孝、怕死、好色的花木兰,引起争议,“公众要求道歉”。

    几天后贾玲发布了致歉声明,表示由于无知和疏于学习,将令人尊敬的巾帼英雄演绎成喜剧作品,不合时宜,有违公众审美习惯,“对喜爱我的观众致歉”,“感谢对我批评教育的热心观众”,同时“对东方卫视,对同仁们说声对不起”。东方卫视节目组也发文道歉,表示为避免类似不当,停播一周节目。

    但接着又传来说法,“众网友(当然也是公众)反对贾玲就恶搞花木兰道歉”。

    舆论真是多元,一件事情,道歉不是,不道歉也不是。

    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看到官方对这事情有什么说法,要求道歉和反对道歉的都是公众,道歉的是个人和节目组。

    照说,这是民间生态的一个样本,用不着大惊小怪。但我看到,在一些人的眼中,这又似乎成了舆论打压的一个例证,反对道歉、指责要求道歉的声音中不乏反对迫害的悲情。然而,贾玲和节目组是否有被迫害感,以及是否真的受到了迫害,没有谁调查过,甚至也没有人问过,好像道歉就是迫害的证明。

    贾玲也好,节目组也好,肯定是有压力的。压力是什么呢?是政治压力吗,没见官方表态;是法律压力吗,没有人说要起诉。但如果贾玲和节目组是因为艺术压力、道德压力以及市场压力而道歉,难道不是一种可能,又有什么不妥当的吗?

    贾玲的道歉对象明确,一是喜爱她的观众,二是电视台,三是同仁。这可以理解,她不愿失去观众,也为电视台、同仁受争议波及而不安,她对批评者表示感谢,不能被认为是言不由衷吧。

    当然,有人反对她道歉,那么这些人同样可以不喜欢道歉了的贾玲,同样可以用脚投票不再观看她的节目,如果贾玲觉得应该重视这些人的感受,她也可以决定自己是否要撤回道歉。她为此道歉,支持也好,反对也好,无不可,事情可慢慢理解,也必将慢慢淡化,但不必用“自由被干涉”的套子去评价。

    总而言之,这是一个无须用悲情、打压之类的逻辑去解释的事情。花木兰非历史人物,无人不知。花木兰有何种分量、是否可以恶搞、恶搞后是否要道歉,也人人都可判断,人人都可以有态度。各种态度之下,贾玲有自己对作品负责的权利,她也自主地作出了决定。

    有人说,花木兰是虚构的,恶搞一下,伤害不到谁,用不着道歉,又能向谁道歉?这种认识其实是肤浅的。侵害有多种,冒犯有多种,不是未构成法律侵权就没事。

    观众要求演员道歉尚属情理可解,因为道歉不道歉,演员可以选择和权衡,观众也可以根据演员是否道歉决定是否继续观看她的演出。相比之下,演员道歉后的“反对道歉”之声,却是不可理喻的,因为这种声音是在反对演员的自主选择。一个人要有多霸道,才会反对别人自主作出道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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