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链接
日 报周 报杂 志 人民网

中国农业大学农业与农村法制研究中心主任任大鹏:

资金互助 ≠ 开展金融业务

本刊记者 郑智维 郭 鹏 《 民生周刊 》(

    过去几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全国范围内遍地开花,截至4月底,数量已经超过110万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农村经济、农村金融发展的作用毋庸置疑,很多农民通过这一平台实现了“抱团”发展。

    今年以来,在河北邯郸一些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频频曝出问题,大量农民的利益受到严重侵害。对此,中国农业大学教授、农业与农村法制研究中心主任任大鹏在接受《民生周刊》记者专访时表示,有些农民专业合作社混淆了内部资金互助与开展金融业务二者之间的关系。

    民生周刊:今年以来,邯郸等地农民专业合作社频现老板跑路、失联及关张等问题,这是全国普遍性的问题还是地区性问题?

    任大鹏:邯郸的情况比较特殊,存在大量没有经过审批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开展金融业务,这些业务已经超出合作社的正常业务范围。按照规定,只有取得银监部门审批资质的机构,才能开展相关金融业务。不过,合作社违规吸储的现象仅存在于个别地区,属于地区性问题,并不普遍。

    民生周刊:有些农民专业合作社承诺股息年利率为18%,甚至更高,对此您怎能看?

    任大鹏:这是明显的高回报,同时意味着可能会有非法吸储的倾向。

    民生周刊:按照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否允许吸储?

    任大鹏:2013年中央1号文件提到,在信用评定基础上开展对示范社联合授信,有条件的地方予以贷款贴息,以此规范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

    有条件的合作社开展金融业务,但需要具备怎样的条件,目前还不够清晰,下一步需要在政策上进行明确界定。

    民生周刊:您刚才谈到,开展金融业务需取得审批资质。那么,取得资质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普通专业合作社能否达到要求?

    任大鹏:目前,取得银监部门批准,可以开展金融业务的专业合作社,全国总计不到50家。审批条件比较苛刻,一般合作社很难满足要求。很多合作社打着内部资金互助的名义,实际上是在开展金融业务。

    民生周刊:如何区分“内部资金互助”与“开展金融业务”?

    任大鹏:专业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要有产业基础。如果没有产业基础,仅是单纯的资金合作,这就属于开展金融业务。只要是在工商部门注册的专业合作社,就可以开展内部资金互助,而开展金融业务,需要取得银监部门审批资质。

    民生周刊:有观点认为,专业合作社存在监管真空,对此,您怎么看?具体该由哪些部门监管?

    任大鹏:谈不上监管真空。如果专业合作社正常开展业务,不存在货币经营业务,那就无需相关部门审批。这种专业合作社不会出现上述谈到的问题,同时也就不存在监管问题。如果超过专业合作社正常经营范围,按照具体职能就会有对应的部门监管。例如,违规开展货币经营业务,应该由银监部门监管。不过,有些地方的监管部门也有可能在执行方面力度不够。

    民生周刊:在防范风险方面,除了加强外部监管,专业合作社自身是否也存在一些不足?

    任大鹏:存在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例如,我曾接触江苏盐城的一个专业合作社,社员中学历最高的是高中生,根本没有掌握金融知识的人才。由于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农民在开展信用合作时风险意识比较淡薄,本来是可控的风险,也容易变得无法控制。

正信式吸储:互助还是圈钱?
我也是受害者 遗书都写好了
资金互助 ≠ 开展金融业务
农民合作社“病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