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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报周 报杂 志 人民网

媒体视角

《 民生周刊 》(

    光明日报: 

    校车事故彰显农村教育之忧

    江西省贵溪市滨江镇11月24日发生一起校车侧翻坠入水塘事故,11名儿童不幸遇难,4个孩子脱离危险。目前,肇事司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各项善后工作正在进行中。

    此次贵溪校车事故背后,是涉事黑幼儿园未经审批却存在多年的事实,镇政府存在明显失职行为。有法不依、有规不行、有令不禁,必然会造成种种可以预料和难以预料的问题。对此,必须问责。

    分析近些年一些地方发生的校车事故,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多发生于农村。农村教育是薄弱的——要么没钱购置合格的校车,要么没钱雇合格的司机,要么为节省成本而不得不超载。归根结底,农村教育得到的资金支持太少。

    为什么教育会缺钱?因为在有些地方,教育还没有被看作是第一位的。从更深层来看,贵溪事故的大背景在于,地方政府对农村幼儿教育的投入严重不足。因为村里没有政府开设的公办幼儿园,在入园需求面前,无证民办幼儿园便找到了生存的空间。黑幼儿园出于利润最大化的考量,必然会想方设法压缩成本与减少开支,比如非常普遍的、危险的校车超载运行。

    若要最大可能地避免农村校车事故频发,地方政府必须切实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力度,想方设法筹措教育资金,确保农村孩子也能享受到安全有保障的教育。

    我们,再也不能亏待农村孩子了。

    新京报:

    莫玩弄“年底突击花钱”文字游戏

    数据显示,今年12月份将有约1.9万亿元预算资金待支。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发表署名文章称,年底突击花钱与违规花钱并不是同一个概念,该现象不是中国独有,在日本也是如此。

    “年底突击花钱”之所以为公众所诟病,绝不只是因为花钱数量突然增多,更因为很多钱花的不明不白。为花完钱而花钱,很可能导致花钱质量低下、寻租腐败泛滥。

    给“年底突击花钱”正名,将“年底突击花钱”与违规花钱区别开来,充其量就是一个文字游戏而已。问题还是那些问题,不会因为改了个叫法就更容易让纳税人接受。

    要遏制违规花钱意义上的“年底突击花钱”,首先要在预算和决算上加强管理。“年底突击花钱”的相关项目和议题,应该成为人大会议上的关注焦点。政府预决算的审核者们应该像社会公众那样较真,既要关注花钱数量,更要关注花钱质量,并以之作为下年度预算编制的参考。此外,应该做到细致的信息公开,越是花钱数量巨大,越应该让纳税人看到钱是怎么被“突击”花掉的。

    今年的钱如果花不完,明年得到的钱可能就少了,在这种反向激励机制下,财政浪费于是成为一种潜规则。要改变这种现状,就应该建立起凡是铺张浪费、没有质量的“年底突击花钱”,必然导致下年度预算削减的预期。

    广州日报:

    织好救助这张“社会安全网”

    审计署2012年的审计报告中披露了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违规发放低保金、审批程序不规范、医疗救助不作为、资金管理不得当、信息化建设滞后、贪污冒领等6个方面的问题,暴露了政府社会救助行为不规范。

    社会救助立法工作于2005年就已展开,而且曾三次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列入立法计划,但至今没有进入全国人大审议阶段,以致造成目前社会救助无法可依的现象。

    造成上述问题既有政府工作中共性的因素,也有社会救助工作本身的特殊原因。共性方面的问题,比如社会救助工作信息公开不够;其次,社会救助工作的特殊性是社会救助立法难的真正原因。获得社会救助是一项积极的权利,需要国家的财政支持,涉及社会公平的问题。对于个人来说,它是一种受益权,涉及利益的纷争。

    上述特殊性集中表现在获得救助的资格认定的困难问题上。获得社会救助是一种最低意义上的,而且一种补充意义上的权利。受助的前提必须是凭个人能力难以保障自己最低生活状态时,政府才提供救助,而且这种救助只能达到生存的最低标准,其实质上是一种生存权。即使如此,最低标准也还是很难确定的,不能简单地说高与低,这不仅需要考虑到政府的财政承受能力,还要考虑本地的基本生活水准。

    无论如何,获得社会救助是一项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是政府的基本职责。在宪法实施30周年的今天,我们有理由要求加快相关立法进程,规范政府的行为,使其得到具体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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