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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二次创业

——访泉州市市长黄少萍

□ 郭文治 本刊记者 尹建权 《 民生周刊 》(

    福建省泉州市是我国民营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2011年,泉州市生产总值达4270亿元,经济总量连续13年位居全省首位;形成3个产值超千亿元、2个产值超500亿元的产业集群。截至目前,泉州已有上市企业74家,上市公司数量居全省首位。泉州市的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数量均居福建省第一,全国城市前列,全国地级市第一。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泉州市成功走出了一条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之路。站在改革开放30年的门槛前,泉州民营经济面临着发展转型,产业升级。

    今年年初,站在“十二五”的关口,泉州市政府第四次举行共谋企业发展的千人大会。在泉州市市委、市政府的带动下,4月、5月泉州下辖晋江市、南安市等又分别召开“二次创业”的千人大会。

    泉州市民营经济发展形成良性氛围。为此,记者采访了泉州市市长黄少萍。

    记者:“千人大会”是泉州市政府和民营企业家之间的一场联谊会,深受民营企业家欢迎,千人经济大会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诞生的?

    黄少萍:2008年,受金融海啸的直接影响,国内的宏观形势发生了复杂变化。为有效应对金融危机,坚定信心,确保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当年12月5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企业家大会,与千名企业家代表共聚一堂,分析、研判、把握形势,谋划新一轮发展。

    近几年来,我们有很多企业纷纷创建了品牌、加快了改制上市步伐,这些企业的产品大都与民生息息相关,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关注是相当敏感的。这需要我们的企业家们更加重视管理,通过管理提升质量、提升品牌,进而提升企业的整体实力,乃至泉州企业界的形象、泉州城市的形象。我们陆续举行了三次“千人大会”。

    在当时的宏观形势下,泉州各级党委、政府更要千方百计营造有利于企业发展,有利于企业活力迸发的环境和氛围,全力以赴帮助企业发展。既要站在企业发展的前头,带领引导企业往前走,又要站在企业发展的后头,因势利导、推波助澜,顺应经济发展的形势、企业发展的态势、市场经济的规律,通过实实在在的举措,推动企业发展。

    事实证明,是企业家在遇到困难的时候,更需要政府的支持和鼓励。

    记者:今年的“千人大会”,苏树林省长亲自参加给予指导,这给泉商释放出什么样的信号?

    黄少萍:在今年春节后上班的第一天,泉州早早摆开了龙腾虎跃的阵势。市委、市政府召开千名企业家大会,开启泉州民营企业“二次创业”的新征程。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全力支持,省政府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泉州市民营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苏树林省长率省政府相关厅局领导亲临大会指导。这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民营企业的重视和厚爱,对泉州再创新业、再做新贡献的期待和重托。

    实体经济是泉州的根基。在30多年披荆斩棘的艰苦创业中,我们的民营企业砥砺奋进,为泉州经济社会的发展,为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民生的改善,为闽南大地日新月异的变化,奠定了最牢靠的物质基础。苏省长对民营企业家给予高度的评价,对民营企业所作的贡献予以充分的肯定。指出泉州民营经济敢拼会赢尽显英雄本色,泉州要打造民营经济发展的乐园,并就泉州民营经济谋求科学发展的新跨越提出了八点要求。最后还以《闽乡情》这首诗,勉励广大企业家。这是在全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大潮中,福建省委、省政府对泉州和广大民营企业的新期待和新要求,也为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指明了方向和目标。

    我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领会,狠抓贯彻落实,尤其要真切关心民营企业,用心引导民营企业发展,着力优化政策环境、服务环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和舆论环境,竭尽全力地为民营企业“二次创业”提供有力保障。

    记者:泉州政府部门在产业提升上充当什么样的角色?

    黄少萍:推进民营企业“二次创业”,做好服务是各级政府各部门的天职和宗旨。

    首先,要全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立直通直达服务、首办责任、主办部门负责以及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制度,以最大诚意、尽最大努力为企业提供主动、靠前、及时和深度的服务,真正想企业之所想、解企业之所急、帮企业之所难,真正把泉州建设成为民营经济的乐园。实施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下放一切应下放的权力,取消一切不必要的审批事项,推动审批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50%以内、窗口即办件比率提高到50%以上。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推动政府部分职能向行业协会(商会)转移,打造有利于民营企业健康成长的生态特区。

    第二,要切实强化要素保障。在用工上,要在推进用工本地化的同时,创新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加大来泉创业人员的保障服务;建立来泉创业人员积分入学入户制度,每年从优质学校划出一定比例安排来泉创业人员子女就读;逐步将来泉创业人员住房需求纳入政府住房保障计划,支持建设员工公寓。在融资上,要突出保障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将金融企业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延长至2013年底;鼓励中小企业采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对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开业3年内给予奖励。在用地上,对属于鼓励搬迁的企业,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对符合城市规划在原址增资扩建、搬迁置换的工业用地,可按协议出让;对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现有工业用地利用率和容积率,不再征收土地出让金。

    第三,要建立健全工作和服务体系。成立推进民营企业“二次创业”、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专项扶持行动计划协调、产业转移等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民营企业服务机构,及时协调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宣传民营企业创业的成功典型,定期表彰优秀民营企业,优秀民营企业家,倡导敢为人先、勇于拼搏的创业精神。

    记者:泉州市委市政府又有哪些具体措施帮助企业“二次创业”?

    黄少萍:为支持我市民营企业的“二次创业”,把泉州建成民营经济的乐园,省政府专门为泉州量身定做了十大扶持措施:一、支持泉州市开展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二、进一步赋予泉州市更大的项目核准权限;三、促进泉州市各类开发区扩区提升;四、实施土地配套扶持政策;五、支持泉州市民营企业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六、加大对泉州市民营企业金融扶持力度;七、扶持泉州市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八、加强用工服务;九、支持和鼓励泉州市民营企业建设员工公寓;十、创新泉州市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这十条措施,政策支持和倾斜力度大。我们在倍受鼓舞的同时,要运用好这些政策,切实推动我市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与此同时,泉州市委、市政府专门出台了《推进民营企业“二次创业”的若干意见》等4份政策文件。这些政策集中体现在以下5个方面:

    一是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对企业自主创新、技术改造、节能减排等,分别予以奖励;

    二是鼓励发展现代服务业。每年安排2000万元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对新设现代服务业企业,对新引进总部企业、本地总部企业新设营销中心和市域外总部企业在我市新设子公司等,进行资助和奖励;

    三是培育企业成长梯队。对年产值首次突破百亿元且总部在我市的企业,或在我市纳税首次达5亿元以上的企业,授予“泉州市功勋企业”称号;对上市企业新募资金投资我市实体经济和股权投资机构投资我市企业,对年产值亿元以上企业实行兼并重组,对新引进或新投资10亿元以上民营生产性项目等,分别进行奖励;

    四是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对获“福建省政府质量奖”、“泉州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分别给予配套奖励100万元和奖励50万元;

    五是建设一流人才队伍。五年培训万名骨干企业家和企业高层经营管理人才;大力吸引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来泉就业创业;扶持建立各类产业培训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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