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
红会建发言人制度 捐赠信息公开透明
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意见指出,着力打造公开透明的红十字会,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地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意见提出,积极推进红十字会体制机制创新。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国际人道主义原则相适应的体制机制,理顺政府与红十字会的关系,使红十字会在人道救助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改革和完善红十字会内部治理结构,创新管理模式,强化民主决策机制,提高组织执行能力。在有条件的地方红十字会开展社会组织改革试点,探索建立“高效、透明、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七部门发文:
见义勇为人员家庭优先配售保障房
国务院办公厅7月26日发布通知称,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卫生部等七部门制定的《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该《意见》表示,要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予以保障,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的生活困难给予必要帮扶。
为此,七部门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解决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困难、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立足于解决实际困难、保障合法权益,从基本生活、医疗、就业、教育、住房等方面,切实保障好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
民政部:
基金会募捐需定期公布详细收入和支出明细
民政部7月29日在其网站发布《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与之前征求意见稿内容相比所呈现出的显著变化是,对于哪些信息属于基金会应当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的信息,《规定》新增条款予以专门规定,其中便包括基金会与其发起人、捐赠人或被投资方之间发生的交易。
《规定》明确,基金会应当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下列信息:发起人;主要捐赠人;基金会理事主要来源单位;基金会投资的被投资方;其他与基金会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关系的个人或组织;基金会与上述个人或组织发生的交易。同样在《规定》中被新增披露要求的还有基金会的内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