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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的养老之重

本刊记者 李贝 《 民生周刊 》(

    加快“第二支柱”的发展,让其不再被边缘化,应成为今后养老保险体系发展的重点。

    随着中国老龄化程度的日益加重,基本养老保险金支付压力持续增加,养老保障已成为当今一个重要的社会话题。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不再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唯一支柱,而是建立了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作为养老保障体系中不可缺少的环节,企业年金在中国的发展现状究竟如何?近日,本刊记者就此话题采访了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杨燕绥教授等相关人士。

    被边缘化

    据了解,中国于1991年建立企业年金制度,至今已经历了20多年的发展,在《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与《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等相关政策与法规的指引下,目前我国企业年金已进入正常运转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数据显示,2010年末,全国有3.71万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制度,参加职工人数为1335万,企业年金基金累计结存2809亿元。

    企业年金发展规模虽有所扩大,然而在现实中,企业年金的发展与其要实现的目标仍存在较大差距。6月30日,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在“2012陆家嘴论坛”上表示,“中国整个养老保险体系发展不平衡,比如补充养老中的企业年金、个人养老保险,替代率非常低,可以说是微乎其微。”

    相关数据也显示,在美国20多万亿美元的养老金总资产中,政府养老金所占比例为12.5%,企业年金为64.0%,个人退休账户占23.5%。而到2010年底,中国的养老金总资产为2万多亿元人民币,政府养老金占89.5%,企业年金仅占10.5%,而个人退休账户则几乎为零。

    在中国的养老保障体系中,“第一支柱”基本养老金所占比例达到了80%以上。这一比例比国外成熟市场要高出很多,而从数据中也可以看出企业年金作为“第二支柱”被排挤到颇为尴尬的边缘位置,其应发挥的作用尚未到位。因此,有关人士呼吁,加快 “第二支柱”的发展,让其不再被边缘化,应成为今后养老保险体系发展的重点。

    难题待解

    在广州一家公司工作的马骏今年25岁,目前月工资收入为4000元(税前)。假设工资按照每年3%的速度增长,截至60岁退休时,马骏的月工资为11255元。扣除失业保险(1%)、医疗保险(2%)、养老保险(8%)、住房公积金(8%)和个人所得税(1128元)后的收入为7988元。

    2005年广州市社会月平均工资为2585元,假设按照每年3%的速度增长,截至马骏退休时,广州市社会月平均工资为7274元。预计马骏退休时,社保替代率可能降低为30%左右,从社保领取养老金为2182.2元,相对于退休前月工资总额7988元来说,退休后工资替代率为27.32%。显然,退休后工资降低,马骏的生活将会受到影响。

    如果马骏所在的公司为其建立企业年金计划,企业缴费为马骏月工资的4%,个人缴费为月工资的2%,假设企业年金投资收益率为5%,企业年金费用率为2%,工资增长为3%,马骏退休后就可以每月从企业年金计划中领取2174元,替代率为27.22%。

    也就是说,如果马骏参加企业年金计划,退休后就可以从社保和企业年金中领取养老金合计4356.2元,相对于退休前月工资收入的7988元,替代率达到54.53%。这基本保证了其生活质量不会因为退休而急剧下降,从而解决了养老的后顾之忧。为此,相关专家提出,应加快推进企业年金制度在中国的发展。

    然而,记者调查了解,不少企业尚未推行企业年金制度,企业管理人员对企业年金的理解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他们担心建立企业年金会增加企业支出,加重企业负担,而在短时间内却看不到企业年金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还有人认为,与其让员工在未来享受企业年金的利益,不如眼前发给他们奖金来得更实际些。

    在此情况下,职工对企业年金的观念普遍淡薄,甚至缺乏基本认识。很多职工不知道企业年金为何物,对国家的基本养老保险仍存有严重的依赖心理。

    除此之外,我国企业年金在发展中也呈现出不平衡的态势,存在行业差异、区域差距。据了解,目前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企业主要集中在电力、石化、铁路、航空、交通等垄断行业和东部沿海等发达地区,而一些民营企业、中小型企业由于其生存本身尚受到挑战,因此没有余力再为员工提供这份额外的福利。

    针对上述现象,杨燕绥教授认为我国企业年金制度在发展中还存在着更深层次的问题。

    首先,目前对职工双重征税的政策压抑了职工的积极性,忽略了对高收入人员的养老金征税机会,不符合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其次,在管理上,目前多数企业年金计划的个人账户仅为记账方式,不能做到针对个人的信息披露与分账管理,并接纳相关个人养老储蓄,包括消费养老产生的养老金;此外,功能也不到位。伴随着退休年龄的延迟,应允许职业年金提前领取,帮助计划成员度过老年就业风险,平稳进入退休期。

    路在何方

    相关人士认为,改善目前的现状,政府需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和监督调控等功能,加强政策和法规宣传,包括企业年金基本法规框架、税收优惠政策等。此外,还需大力普及企业年金基本知识,通过宣传,让参与主体意识到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重要性,让个人认识到参与企业年金是对其自身的有力保障,而企业则可通过企业年金进一步增强其竞争力。

    杨燕绥认为,推进企业年金的实施,还应提高企业和个人建立补充账户的积极性。如为企业和个人减税,以富余的资金去充实补充账户,一方面可以为企业减负,另一方面也达到了刺激企业年金建立的目的。

    在国外,企业年金是养老金的重要组成部分。据了解,美国的401(k)计划于1978年推出后,受到普遍的欢迎,实现了政府、企业、个人共同为养老分担的目标。其中,在EET模式(退休计划的预先缴费可以从税前收入中扣除,退休计划资产的投资收益进入个人账户时不征收所得税,但在受益人领取养老金时需要征税)下的养老金延期征税政策可以产生老龄人口红利;员工的薪酬结构和理财知识,让员工学会怎样管理养老基金,何时应当退休,如何处理国家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关系等等。有关专家指出,国外成熟的经验和思路可供我们参考和借鉴,从而有利于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逐步完善。

    杨燕绥进一步指出,中国应当基于企业年金经验,完善个人账户养老金政策和制度,进行养老金制度的结构调整,以解决目前的社会矛盾。建立全国统一的国民基础养老金(公共品,克服老年贫困)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准公共品,改善老年生活),这是老龄社会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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