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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特别合作区,能走多远?

金心异 《 民生周刊 》(

    深汕特别合作区虽然被合作各方,尤其是汕尾寄予了巨大希望,但在笔者看来,在目前的制度框架和体制下,更需要冷静和理智。

    解决汕尾问题的“最好办法”

    在很多人看来,广东省真想借助深圳的力量尽快解决汕尾的贫穷落后问题,最好的办法是进行行政区划调整,将汕尾市划入深圳行政区域内,把汕尾地区的贫穷落后从法理上转换成了深圳市的法定责任问题。

    一旦如此,则意味着汕尾能迅速开发整片地区投资能力(迅速提升片区的基础设施水平),意味着能以深圳而不是汕尾的城市信用(品牌)去吸引投资,意味着深圳将出台政策鼓励深圳的制造业将生产基地迁移到特别合作区内(在此之前,深圳并不鼓励自己的传统制造业迁出本市),意味着汕尾市的发展水平至少会拉快10到15年。

    如果广东省将汕尾市划入深圳行政区域内,深圳必须竭尽全力、不惜血本地投入,尽快地改变汕尾地区的面貌。这对汕尾300万人民来说是一件好事,广东省从政治上也是最大受益者。

    然而,在深汕特别合作区未来的博弈游戏中,不只有深圳和汕尾两个玩家。事实上,这里将会有“三个半玩家”。除了深圳市和汕尾市外,还有一个是广东省委省政府,半个,则是由两市创设出来的特别合作区管委会。

    在这“三个半玩家”中,其中因为利益所牵扯的博弈会让合作区的建设大打折扣。因为,在现阶段的体制下,政府在资源配置中具有强大的主导能力,各地方政府权力的过度介入——扭曲了市场要素资源配置,反而降低了配置效率的另一方向。

    这种跨区域合作,除了进行行政区划调整,把两个行政区合并为一个行政区,否则让两个不同的拥有强大行政权力的行政区精诚合作,是不可能的。

    跨行政区合作的担忧

    而从深汕特别合作区现在已达成意向的合作机制条款来看,似乎让人看不到多少成功的保证。

    例如,关于合作区组织架构:“合作区党工委书记以及社会管理内设机构正职负责同志由汕尾市推荐;管委会主任以及经济管理内设机构正职负责人选由深圳市推荐。副职人选由深圳、汕尾两市交叉推荐任职”,“内设机构副职人选原则上实行交叉任职,由深圳、汕尾两市共同协商推荐。” 

    关于合作区的财政体制:“合作区财政体制执行‘省直管’模式,委托深圳市全权代管,并授权深圳市管理和审批合作区的财政预决算,报省财政厅备案;5年内汕尾市将取得的土地收益全部返还合作区;2016年后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前提下,由汕尾市决定使用方向和使用范围。”

    由上述合作条款可以看出,让深圳投入巨大的资源,却不让深圳获得绝对主导权。

    而从资源投入来说,汕尾市投入的只是200平方公里的未开发土地,这土地上的基础设施极其落后;而深圳市需要投入的则是巨大的财力、整个行政体系的精力、大批的干部(人力资源)、鼓励深圳企业迁入汕尾、城市的品牌(是深圳在招商,而不是汕尾),以及,要承担合作区失败的政治风险。

    收益呢?在前10年,汕尾完全可以“不求所有,但求所在”,10年后甚至更远的时间后,所有园区硬资产深圳不可能搬走,最后肯定尽属于汕尾。

    而深圳呢?2015年之前,所谓财政收入25%的分成全都要返还回去,2015-2020年之间的分成要返还回去一半。就算2015-2020年间每年产生1000亿-2000亿的GDP,创造100-200亿的地方财政收入,深圳就算分成也只不过分到25-50亿,再返还回去一半,也就是说只能分到十几二十亿而已,这对深圳整个城市的财政收入来说,实在没有太大意义,而深圳前几年每年在合作区的投入可能都不止这么些。

    合作区存在风险

    此外,深圳政府并没有太成功的园区开发经验,更没有在市域外开发园区的成功经验。

    深圳成功的产业园区大多不是政府,而是企业开发的,如天安数码城,比如招商局蛇口工业区和华侨城。深圳海防中越合作园区也是企业在操作,政府只是挂个名而已。不仅如此,深圳过去的对外区域合作,大都属于援助型的,只需要深圳往外大把撒钱,或钱拿给别人,或项目建成了事。深圳与河源的合作、援藏与援甘、与喀什的对口支援合作,皆如此。

    而且,一旦深圳决定投入此项目,主动权其实就大部分不在深圳手上了。因为深圳面临的博弈对手绝对不仅仅是汕尾市委市政府,还有广东省政府。

    这可能意味着未来的管委会效率极其低下。

    此外,就算2015—2020年深圳可以拿到25%分成的一半,但倘若合作区金库由广州金库来设立的话,可能连这一点梦幻泡影也会消失的。

    因为,首先面临的就是土地拆迁问题。房地产商人都明白,要想搞一个城市更新的项目,拆迁的责任就必须由政府来背负,否则自己将陷在拆迁的泥潭中无法自拔,最后收益完全无法预见或控制!而深汕特别合作区的合作方案中规定拆迁由合作区管委会负责,而不是由汕尾市方面完全负责。如此,仅一个拆迁,就可能把深汕合作区管委会的深圳方负责人搞得灰头灰脸。

    另外,不要打所谓“生产基地迁汕尾,总部根留深圳”的如意算盘。多大规模的企业才能支付得起总部与工厂相距如此之远的管理成本?当年港企北迁,除了大型企业集团总部留在香港外,其它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只能全都跟着北迁了,深企又岂能例外?不要被厦深铁路深圳到汕尾只需要不到一个小时车程这样的话所迷惑,这毕竟是两个城市!

    可以说,深圳政府已在想尽一切办法防止深汕特别合作区成为深圳的一个财政无底洞,所以决定采用BT(建设-移交)模式,园区引进泛华建设集团投资30亿元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现已投入9亿元。厂房先期由泛华建设投资兴建,园区保证5年回购,按6.8%的收益率给予回报,并支付银行利息。

    然而,园区拿什么来保证5年回购?倘若5年后园区财政没有钱,汕尾市财政不可能来补这个锅,结果还是只能由深圳来补这个锅。而且30个亿来搞200平方公里的开发如九牛一毛而已。深圳必然得动员市属国资前往合作区投资基建,如果亏损怎么办?更关键是,深圳财政有没有在各类项目上设置一个止损点?

汕尾振兴之路
深汕特别合作区,能走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