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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保障 各地出招

《 民生周刊 》(

    近年来,在城市房价高企的背景下,作为政府全力推进的重大民生工程——保障性住房建设无疑抢尽眼球。然而,从经适房到限价房,再到公租房,保障房的“主角”也在不断发生着变化。

    2011年起,从中央到地方,公租房已经毋庸置疑地成为保障房“新宠”。仅北京市就确定了在“十二五”期间将公租房在保障房中的占比提高到60%的目标。

    为解决“夹心层”的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作为最有效的过渡性解决方法,各地开始纷纷探索公租房新模式。哪些模式值得期待,哪些模式值得推荐,又有哪些模式可以大规模复制?

    北京:公租房申请打破户籍壁垒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定的《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作为北京市公租房建设管理配套文件之一,日前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办法》规定,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能提供相应证明且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也具备申请公租房的资格。

    北京首次将俗称“夹心层”的职场新人和外地来京人员纳入到住房保障体系中。

    在北京市公布的公租房细则中规定,非京籍人士来京连续稳定工作满1年,能提供暂住证明、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无房即可申请公租房。

    北京市此次打破户籍壁垒的公租房新规,对化解当前房地产供需矛盾具有重大意义,对全国其他城市的公租房配租办法也具有引导和借鉴意义。

    重庆:租赁5年期满后即可购买 

    仅凭“大规模开工”的行动力这一点,重庆公租房就已站到了舆论聚光灯下。不仅建设量和开工量均为全国第一,重庆公租房的摇号配租也早已吹响了号角,进行了4次。申请人数和配租数量均创下新高,提供的房源数量也基本满足了需求,这在全国其他城市是不能想象的。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每次合同期限最长为5年。承租人租赁合同期满,退出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3个月前重新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承租人在租赁5年期满后,可选择申请购买居住的公共租赁住房。不过,购买的公共租赁住房不得进行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可以继承、抵押。公共租赁住房购买后抵押,抵押值不得超过房屋购买原值的70%。

    而购买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购买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获得其他住房的,或因特殊原因需要转让以及抵押处置时,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

    此举将有利于保障公共租赁住房的公益性,把保障房和这座城市的民生密切关联起来。要“让人民群众看着舒心,住着方便,未来还能添置一份家产。”这是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在视察康庄美地公租房项目时指出的。

    广州:单位政府双管齐下 

    广州市正在酝酿推出一批公租房专用地,采取政府筹建和单位自建相结合的方式,兴建一批公租房。如果政府筹建,将有可能交由政府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如果单位自建,若地块属于政府地块,将由政府拍卖,单位竞投,推出的地块地价也会比市场价低。

    为减轻公租房建设资金筹资压力,广州将会“多条腿走路”,多途径筹集资金。其中不排除会参考我国香港和其他城市的做法,发行“公租房债券”或者“公租房基金”,让社会资金能有效加入公租房的建设,共同推动这一惠民工程。

    目前,广州公租房主要保障买不起经适房的群体的利益,预计最快一批公租房入住者将在明年诞生。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有关负责人说,今后,广州不再有廉租房概念,拟将所有租赁型的保障房都称为公租房。但在公租房中仍将囊括目前以1元/平方米租住的廉租房产品。公租房租金将分档次,按照收入情况等细化条件进行区别定价。

    上海:创新公租房模式 多渠道建管

    在各地本年度保障房建设紧张开工的一片催促声中,上海公租房专业运营机构迅速增至11家。这表明,上海“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公租房运营管理机制已经初具雏形。

    上海公租房主要面向存在阶段性居住困难的上海市青年职工、引进人才和来沪务工人员,符合“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等四项条件的对象。

    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主要为成套小户型住宅或集体宿舍,采用多种渠道筹建,包括单独选址、集中新建;从新建、配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其它保障性住房中,经规定程序批准转化;利用单位自用土地建造;综合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造;对规划允许的厂房、仓库、办公等非居住用房进行改建或改造;由政府指定机构收购或代理社会上闲置的存量住房;以及积极探索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社会机构定向投资建设和提供房源等。 

    上海既不重走过去由政府房管部门一手包办的路子,也不完全交给市场管理,而是正在探索通过多种渠道创新公租房建管模式。

    贵阳:收储闲置房 3年不涨租

    收储社会闲置房作为政府公租房进行配租房源,为贵阳在全国首创。

    贵阳市在新建住房的同时,通过收储配租公租房,把社会闲散房源集中起来,形成公租房与民租房互补的实物配租模式,被称为“房屋银行”的管理模式。政府在社会上广泛收购或承租住房,再统一租赁给经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城市中低收入家庭。

    贵阳市首批通过“房屋银行”向社会收储的公租房共4788套。比起开工新建的公租房,这种收储配租模式不仅可以缓解政府巨额资金投入的压力,还能节约大量时间成本及土地资源。此次配租的收储房源,都签订了3至5年的租赁合同。这就意味着,在现在全国范围内租金普涨的环境下,这4788套房源在合同期内都不会跟风涨价。

    2011年10月下旬,贵阳市第二批收储计划已经正式启动。“房屋银行”中已经有超过5000套的闲置房源进行了预登记。 

    青岛:先租后售 可租可售

    房企投资建设运营公租房,产权、租金归企业,出租则由政府组织。青岛市给出了“先租后售”的政策:出租10年后,开发商可按届时的限价房价格出售,回收建设资金。 

    作为楼市调控的猛招,虽然公租房已被“炒热”近两年,但民众也留意到,公租房的住户,迟早还得自己买房,公租房只是“过渡性住房”。

    青岛市正在积极探索建立公共租赁住房有条件的可租可售制度,这一制度目前已在青岛市白沙湾保障性住房集中建设项目进行试点,并拟在此基础上逐步完善和推广。

    另外,企事业单位也积极争建公租房。企业新就业职工是对住房需求最迫切的人群之一,企事业单位自建的公租房和政府投资建设、面向社会的保障房互为补充,有利于尽快解决城市“夹心层”的居住问题。

    (本刊记者崔靖芳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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