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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公租房试点的创新与困惑

本刊记者 丁筱净 《 民生周刊 》(

    近日,一则题为《武汉首批公租房“遇冷”》的新闻出现在人们眼前。随后,杭州等地也出现了公租房申请不满的情况。在公租房“大红大紫”的时候,这个现象引起了大家的关注和反思。
    作为武汉市乃至湖北省第一个接受公租房申请的试点,洪山区此次尝试的意义尤为重大。同时,作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较晚的试点,洪山区能否化时间劣势为经验优势,在其他城市过去的成功与失败之间汲取养分?或许探究洪山范本的得失,才是试点的题中之义。
    武汉市将在接下来的工作中逐渐放宽新就业职工申请公租房的条件。
    从洪山区中心驱车20分钟,记者到达了作为公租房试点的洪山区马湖村、南湖村两处公租房。
    据洪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房管局”)的工作人员介绍,现在洪山区新房的均价在7000元左右,而此次公租房所在的两个小区——南湖新城家园和马湖还建小区的市场估价为每平方米近万元。
    在马湖村还建小区内,记者进入一间装修好的公租房,明亮宽敞的房子一下映入眼帘:地面上乳白色的玻化砖、刷白的墙、明耀的阳光和清透的穿堂风,给人一种清新舒适的感觉。
    小储物间,厨房的整体橱柜、抽油烟机,洗手间的瓷砖、蹲便器、洗手池以及安装好的电热水器、毛巾架都已就绪,静静地等待它们的第一个主人。
    洪山区房管局局长何继文自豪地告诉记者:“这是按照每平方米400元的标准装修的,每一个细节都经过充分讨论。”
    租来的公租房
    “事实上,这批公租房是租来的。”武汉市房管局分管住房保障的副局长陈新政说道。
    据陈新政介绍,武汉市公租房项目去年开始着手准备,之所以选择洪山区作为试点,是因为他们“房源筹集最快”。截止今年8月,洪山区已经“拿下”了943套毛坯房。
    去年开始筹备,今年就拿到房,洪山区的秘诀是什么?
    今年年中,市房管局局长周玉珍曾到各个区考察公租房的筹备情况。走到洪山区的时候,区房管局局长何继文向她提出了解决房源问题“四个一批”的想法——租赁一批、兴建一批、转化一批、购买一批。
    周玉珍当即拍案叫好,对何继文说,自己走了几个区,发现没有一个区能做到让居民年内入住公租房,现在听到洪山区的 “四个一批”,总算看到了希望的曙光。
    除政策见效快外,政府“包租”模式还有政策推行成本小、有效盘活存量房源、减少城市低水平重复建设、插花布局自然天成、方便群众生活、减少社会矛盾等优点。
    洪山区是典型的城乡二元结构,随着这两年武汉市加速推进“城中村”的改造,洪山区一栋栋拆迁还建房拔地而起。也正因此,村民得到的还建面积不断增加。截止10月,洪山区的人均居住面积已达40平方米,居武汉市之首。
    “很多村民一下得到好几套房,除了一套自住以外,其他的都是空置的,大部分人打算将空置的房子租出去。”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洪山区想到了“以租代建”,加快公租房的筹集速度。
    “以租代建”包含政府、营运机构、房源户、村集体和保障对象。
    政府组织一个营运机构,专门负责公租房的运营。房源户也由这个营运机构负责筹集。村集体根据运营机构的要求,把符合条件的房屋从村民手上集中起来,统一包租给营运中心,租金由市场评估。接下来,政府负责装修、审查申请对象的资格、支付营运机构运营成本和监督营运机构工作。
    从事了十几年住房保障工作的陈新政对如今的国民住房状况、住房保障工作有着自己的理解:“今天已经不是住房短缺的时代,一方面,全国有大量空置、闲置的房屋存在;另一方面,又有很多人没有住房。我认为,今天的住房保障应该以资金补贴为主。”
    在陈新政看来,“洪山模式”的优势在于合理利用现有资源,避免了盲目的大肆建设,更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
    住不起的公租房
    当记者走进申请户李明家时,手抱婴儿的妻子用另一只手将床上的床单拉齐整,热情地招呼记者坐在床上——放眼望去,屋里也确实没有其他可供客人坐的地方了。
    这间20平方米的集体宿舍五脏俱全,包括一个小厅、一个房间、一个小阳台、一个厕所和一间不足一平方米的厨房。由于是单位提供的集体宿舍,每月的租金只要18元。
    这个小家,原来住小两口就已略显拥挤, 5月份,随着孩子的出世,屋里一下多了孩子和奶奶两口人,居住条件更是大大下降。与此同时,家庭的收支状况大有改变:由原来的两人养两人变成了一人养四人。
    作为华师大武昌分校负责学生创业的行政人员,李明现在每月的收入是1690元;在生产前,妻子在酒店打工,每月工资1200元,两人每月收入为2890元,供两人开销。可孩子出生后,李明一家的收入降为1690元,却供四人开销。经济压力,可见一斑。
    夫妻俩、孩子和奶奶四口人只能睡在两张床拼成的大床上,生活的不便可想而知。 “现在靠我一个人的收入根本不够,只能靠妈妈原来在老家种地的收入补贴生活。”说到这里,李明不好意思地朝着母亲笑了笑。
    从在电视中看到洪山区成为武汉市公租房的试点开始,李明就密切关注与公租房相关的一切。直到在校园中看到了社区张贴的申请公告,他便花了三天时间,马不停蹄地按照要求办理了所有申请材料,在被告知自己的材料全部齐全的那一刻,李明心中的石头终于放下了一半。
    可是另一半石头始终没放下来。由于补贴标准一直没有确定,租金也成为李明一家最为关注的事情。
    “申请的时候没想太多,觉得既然是政府为百姓办实事,应该会是很便宜的价格,一两百块。”材料上交后,兴奋的李明赶忙上网查询此次公租房的租金水平。“看到租金补贴的额度是30%,就隐隐觉得少。”李明说,当自己了解到这次洪山区南湖、马湖公租房的租金在700元左右的时候,“即使补贴30%,还是大大超出了自己的预算。”
    如果李明申请成功,那么他们一个家庭可以得到三人份的租金补贴。按照目前房管局初步拟定的标准,他们将得到240元的租金补贴。即每月先全额缴纳700元租金,再获得政府提供的240元补贴,相当于租房价格为460元。
    “实在有点承受不了。还要交水电、物业费,这几项都将近200元了。”李明表示。当记者问到多少钱能够接受时,李明说:“以我们家的收入情况,300元以内。”
    “我看到新闻报道,说公租房是提供给介于廉租房和经适房之间‘夹心层’的保障型住房。但是在廉租房和经适房之间,有着很大的空间。”李明分析到,“为什么政府不能按收入水平分出一些层次,进行分级补贴呢?像我们这样人均收入不到800元的,是不是补贴力度能大一些?”
    在已经提交申请并通过社区审核的情况下,李明一家还是没有最终确定是否要租住公租房。“纵使条件再好,补贴太低,租金太高,我们还是住不起。”经济因素,是李明一家考虑的最主要问题。
    无独有偶,在通惠社区的某上市企业中,有许多新就业职工在得知租金补贴的额度只能达到30%之后选择了放弃。“有一些符合资格的,在咨询过后,认为住公租房还不如几个人合租一套房子方便和便宜,最后就放弃了申请,一起合租民房去了。”社区工作者梁艳告诉记者。
    针对租金补贴的问题,陈新政向记者做了详细的解释。“我们对武汉市的平均租金进行了测算,得出每平方米15元的均价,以这个均价为基础,政府补贴三分之一,也就是每平方米5元。再按照将居民的住房面积保障到16平方米的标准,对差额面积进行租金补贴。如果你是无房户,你可以得到80元每月的补贴;如果你拥有8平方米的人均房产,则每月补贴40元。”陈新政表示,这个标准是房管局会同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初步研究确定的,同时也将结合试点情况作进一步调整。
    据市房管局内部人士透露,现在讨论的调整方向是实行“市区分责、分档补贴”。由市级财政先进行“按房补贴”:统一按照单套住房租金的30%补贴到各区(运营机构);再由区级财政进行“按人补贴”:根据承租家庭收入水平、家庭人口及保障面积标准等因素,给予适当的租金补贴。
    具体补贴标准可以按照申请家庭收入条件的不同,实行分档补贴。即:符合廉租房条件的家庭补贴额度最高;符合经适房和公租房条件的家庭补贴额度略低;对符合公租房条件,但收入超过一定额度(如4000元/月)的家庭不再发放租金补贴。
    多重原因导致“遇冷”
    除了租金原因,还有哪些原因导致公租房首批申请量不足四成?
    “这次市里给的时间太紧了,申请时间只有短短一周。”何继文向记者解释道。
    武汉市房管局局长周玉珍向记者坦言,为让第一批保障对象在年内入住公租房,所以在试点中压缩了各个环节的办理时间,不仅申请时间压缩了,后续的审核时间也大大压缩了。“其实那周过去后还能申请,一直都是开放的。”
    同时,何继文向记者表示,申请量不足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区域内有效需求不足。
    本次试点仅面向户籍在洪山区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和工作地点在洪山区的新就业职工,暂时不受理跨区申请。
    “洪山区现人均住房面积40平方米,为武汉市之首。辖区高校多、村集体多,困难企业和中低收入困难家庭较少,直接导致符合本次公租房申报条件的家庭数量不足。”
    除上述两个原因,记者在5天的走访中还发现,申报条件偏严也是申报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新就业职工的申报条件中,有一条“需要一年以上缴纳社保记录”,这个条件挡住了所有今年刚毕业的大学生。对于新就业职工的申请也有年限,必须在毕业5年内才能申请。在走访社区时,工作人员表示湖北省医药学校就有几名毕业超过5年的员工因此和公租房失之交臂。
    对此,陈新政表示:“武汉市将在接下来的工作中逐渐放宽以上两条限制。比如将来新就业职工只要有缴纳社保的记录即可,不再要求时间长短;而对于新就业职工的申请年限也考虑放宽到10年。”
    此次申报中,还有许多大型用工单位集中申报,有超过1千户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希望能够申请配租住房。
    面对这种情况,市房管局回应:“在优先满足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的前提下,政府将确定向大型用工单位实行配租的方案。”
    另外,在走访社区时,审核人员还提到,很多申请者因为单位不愿意提供“协助管理承诺书”而无法申请公租房。“协助管理承诺书”是单位对于员工的一种担保,当员工欠缴房租或转租公租房时,运营机构有权直接从保障对象所在单位领取其工资,作为偿还款项使用。
    “解决员工的住房问题,单位也有责任,由于公租房的保障对象流动性较强,房管部门管理起来比较困难,请用工单位协助配合管理也是应该的。”陈新政表示。
    然而,陈新政也承认此次试点的申请条件偏紧。“我们是希望先紧后松。一开始就松了,后面就很难紧了。而且松的尺度非常难把握,如果一下子放得太松,保障对象数量太多,可能会超过城市的保障能力,给城市管理带来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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