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阜宁县森林公园建起了豪华别墅群和休闲会所,为当地少数人员休闲娱乐之用。面对记者的采访,当地国土局等部门却称不知情,并相互推诿,有的部门甚至明确表示不作回应。
森林公园是公众享有的“城市绿肺”,是理所当然的公共资源,现在却成为“少数人的花园”。与此相对应的是,民众应得的公共权利似乎也成了少数人的私权力,在既得或将得利益面前,相关部门不敢言?还是有难言之隐?还是求个“顾大局,讲团结”,维护少数群体的稳定呢?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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