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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头条总编”的黑与红

一个是“卖头条的总编辑”,一个是清正廉洁的好人,到底哪一个才是真实的葛宏?

本刊记者 郭海飞 《 京华周刊 》(

    在临近退休之际,《南阳日报》前总编辑葛宏却被指“卖头条”,沦为阶下囚。

    7月12日,“卖头条”案在南阳市镇平县开庭审理。检方指控:南阳市共13个县区中有11个向其行贿买党报头条,葛宏共计受贿近90次,涉及金额约15万元。

    此消息一经公布,舆论哗然,每个头条价值仅千元左右,网民纷纷调侃葛宏“扰乱行情,贱卖头条”。

    但葛宏的女儿随即在微博发布消息称,葛宏为人清正廉洁,从未贪污受贿。在开庭之前,南阳日报社的300多名员工更是在一份呼吁信上签名并按下手印,呼吁“还葛宏应有的公正和清白”!

    腐败分子?

    7月12日上午9点,葛宏案在南阳市镇平县法院开庭审理,100多名来自南阳日报社、南阳电视台等媒体从业者前来旁听,将镇平县法院最大的审判庭以及过道挤得水泄不通。

    下午2点,庭审结束,旁听者围着葛宏长时间地鼓掌,葛宏抱拳答谢后,登上警车。此时,他的身份是涉嫌受贿、贪污及毁坏账簿三项罪名的被告人。

    去年5月中旬,南阳市纪委对南阳日报广告部进行调查。8月10日,已经59岁的葛宏因涉嫌贪污、受贿被南阳市公安局刑拘;8月24日被河南省检察院批准逮捕。

    葛宏所涉受贿款项大部分来自“卖头条”。根据指控,南阳市共13个县区中有11个向其行贿买党报头条,葛宏共计受贿近90次,涉及金额约15万元。其中,2003年至2009年,葛宏收受南阳市西峡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13次所送的现金共计35000元,并将其撰写的13篇新闻稿件刊登在《南阳日报》头条。这是葛宏“卖头条”受贿最多的指控,每个头条价值3000元左右。

    “卖头条”受贿最少的是,在2003年至2008年长达5年的时间里,葛宏仅收受南阳市内乡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2次所送的现金共计2000元,将其撰写的两篇新闻稿件刊登在《南阳日报》头条,每个头条价值仅1000元。

    在接受调查时,葛宏也不否认曾帮相关单位签发过头条稿件,但他表示县市区只有个别时候送过少量土特产,他从没有收过现金。

    清正廉洁?

    与贪污受贿的腐败分子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熟悉葛宏的人眼中,他却是一个敬业廉洁的干部。

    葛宏1982年从郑州大学中文系毕业后进入南阳日报,除1995年调任南阳电视台台长一年多之外,一直在南阳日报社工作,从1997年起至2010年担任南阳日报社党委书记兼总编辑。

    南阳日报社多位员工称:“葛总从没有休过一个完整的春节假,每年大年初三,他就已经在报社值班了。”

    “他在电视台的时候,每天晚上回家时,都不坐电梯,而是从十楼走下来,他要去检查每层楼的灯和水龙头都关了没有。”一位南阳电视台主持人说。

    葛宏的“洁癖”在南阳广为人知,他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也不上娱乐场所、洗浴中心。一位曾在葛宏身边工作多年的员工表示,他和葛宏出差,吃饭经常是一碗烩面,“有一次开完会,有单位要请葛总去洗脚,但是他说回去还要审稿,推掉了。”

    有一位中层干部对记者说,他曾因安排一位亲戚进入南阳日报社,给葛宏家厕所的纸盒里塞了一个装有一万块钱的信封。第二天他被葛宏的妻子打电话训斥,并在一家裁缝店门口退了回去。南阳日报社多位中层称,在安排子弟工作和职务晋升方面,葛宏从未收过钱。

    在葛宏被查后不久,其96岁高龄的老父亲过世,家人在整理遗物时发现,老人保留着自1998年以来自费订阅《南阳日报》的收据。葛宏家到现在仍住着当年报社集资修建的旧房子,家具至今仍是30年前结婚时的家具。

    在开庭之前,南阳日报社的300多名员工签署联名呼吁信,呼吁“还葛宏应有的公正和清白”!以著名作家二月河(真名凌解放)为代表的南阳市四位全国人大代表,也联合签名呼吁慎重处理此案。

    甚至连查办此案的南阳市纪委对葛宏也评价有嘉,办案负责人介绍说:“葛宏平时为人很不错,在南阳的评价一直很好。”

    证据

    检方提出的相关证据显示,自称送钱者均在送钱后采取变通发票的方式报账,其中包括烟、酒、牛肉、砚台,以及“看望郑州领导”、“县乡传真费及传送稿费1000元——县保密局盖章”等五花八门的发票。

    葛宏的辩护律师李肖霖说,这些变通发票无法证明送钱给葛宏,有些宣传部负责人还对送钱数额语焉不详,具体送钱参与者甚至互相否认,更有人虚报数额用于个人消费,有些发票及证言中数额均进行涂改,法律效力明显不足。

    起诉书中还有一项指控为:“2005年至2010年春节期间,内乡县委宣传部为感谢葛宏对本单位新闻工作的支持,以节日看望为由,六次送给被告人葛宏现金共计3万元。”

    李肖霖称,以组织名义看望相关单位领导送的过节礼金,不能够被指控。“以组织的名义看望你以体现组织的关怀,然后指控你受贿,天底下哪里有这样的道理!这不成了一级党组织刻意陷害你有罪吗?”

    此外,2004年至2009年,葛宏累计分得广告奖励47.8万元,被指为贪污所得。根据广告部2009年的一份分配表,葛宏作为总编,2009年拿到9.6万元,分管经营副总拿到7.6万元,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2.5万元。

    7月13日,葛宏在看守所写的陈述意见中称,尽管领导班子成员对广告工作做了许多贡献,但他却作出规定,严禁班子成员从中提取任何“组稿费”。基于班子成员平时的贡献和未提过“组稿费”的情况,年终广告奖金分配时,领导班子成员多分配了点。

    南阳日报社多位领导证实,自2004年以来,《南阳日报》的年终广告奖金分配方案,均经过报社领导班子集体同意。葛宏想不通此项奖金收入为何会被认定为贪污所得。在葛宏被查之后,南阳日报社领到广告奖励的班子成员均被要求退还了该部分所得。

    “如果因此认定我有贪污、受贿行为的话,那么是否意味着,报社其他历任班子成员、全体编委委员以及大部分中层正职,都不同程度地涉嫌贪污、受贿了呢?既然属于同一性质的问题,那为什么单单追究我一个人的刑事责任呢?”葛宏在陈述中反问。

    猜测

    《南阳日报》的一位报社高层猜测说:“葛宏可能触动了一个巨大的利益系统。”

    据其透露,《南阳日报》与子报《南阳晚报》的合并一直矛盾重重。南阳晚报社系原小南阳市(即今南阳市卧龙区)所办,在南阳撤地设市后,上级部门要求两家合并,一直从2001年拖至2008年11月才宣布合并。在合并前夕,南阳晚报社与南阳市红旗印刷包装有限公司签订了有效期从2009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的印刷合同。“合同规定的印刷费用比市场价高出近一倍!”

    南阳日报社曾提出给予南阳市红旗印刷包装有限公司一定赔偿解除此合同,但被对方拒绝。南阳日报社高层称,葛宏也曾找过该印刷厂负责人面谈,对方反指《南阳日报》不该合并《南阳晚报》。

    此外,李肖霖还指出了一个蹊跷之处——葛宏的起诉书落款日期是2011年5月26日,但在尚未送达法院的5月31日,南阳市的部分人大代表、企业老总、南阳日报社员工等竟然收到了葛宏被提起公诉的手机短信。

    关于此事,李肖霖电话询问南阳市检察院办公室,得到的回答是,“肯定不会是我们检察院发出的,我们检察院也不会知道这些人的电话号码。”

    7月12日开庭当日,法庭并未宣判,葛宏的命运仍然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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