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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武的自由之路有多远

郝洪 《 京华周刊 》(

    拇指粗的钢筋从中间被掰开,上面还悬挂着一件衣服——越狱,成龙电影里的镜头就这样再现于武钢职工二院精神科里。4月19日,从戒备森严的精神病房中逃离的徐武选择了南下,而非北上。他需要一个说法,证明自己没有精神病。这是他自2003年将武钢告上法庭以来就一直没有放弃的信念,但现在,他更需要自由。

    徐武的自由之路有多远?没有人能回答这个问题,在徐武获得自由8天后,有关部门发动跨省追捕,将徐武从广州劫走,徐武何时能再次出现在公众视野,是个未知数。

    多少年来,因为坚持要得到一个“说法”而失去自由的人无数,徐武不是第一个,大概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徐武的执拗让人想到20年前亮相于银幕的秋菊,这个西北山乡的年轻村妇,为了替被村长踢伤的丈夫讨个说法,怀着身孕,踏上了漫漫的告状路。一次次跋涉在崎岖山路上的秋菊,步履缓慢、艰难,却执着、坚定。

    但是,徐武的执拗与秋菊的执拗有着相当大的不同。秋菊的行动中并没有权益保护的法律自觉意识,她并不想去挑战村长的权威,被村长打两下有什么呢,但村长打错了地方,“他不能随便往那个要命的地方踢”,丈夫的私处被踢伤,以及村长的拒不道歉,这才是秋菊的梦魇。

    两度“飞越疯人院”的徐武则不一样,他多次上访的行动已然挑战了武钢的行政强权,挑战了现有制度下的利益格局。同样,他试图自证清白,到南方找权威医院鉴定自己是否有精神疾患的行为,也挑战了当下精神病强制收治的种种弊端。

    行政强权正是导致徐武事件乱象丛生的根由。惊险的剧情不断上演,事件本身却无突破性进展——武钢出动警力,徐武再度被劫,不知所踪;湖北省公安厅信访办许诺不上访就放人,钢城分局信访办却声称事件性质有了变化,年迈父母探视儿子却被称扰乱医院秩序,遭到警察的盘问;当事者之一的武钢有关部门态度依然强硬,依然不给徐武慢慢说话的机会。作为大型国有企业,武钢扎根当地这许多年,其积蓄的所有能量难道就是为了对抗手无寸铁的员工,不给他自由申诉的权利,以维护自己的绝对权威吗?

    当年,在上级部门的主持下,秋菊所状告的村长终于被司法问责。今天,在上级部门调查未有结论,更权威的行政领导没有批示之前,司法始终迟迟没有介入徐武事件。法律被行政强权阻隔,这就是徐武想重获自由的难处,也是千千万万期望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生命与尊严的平头百姓的难处。

    可怕的是,这不是武钢一家的思维。在中国改革开放的“梦工厂”——深圳,诸多围绕世界大学生运动会而出台的禁令背后,同样有类似的价值判断。“清理排查治安高危人员”、“禁租房客打110”、“民工上访讨薪要负刑事责任”等等,不都透着行政权力大过法律的惯性思维,透着行政强权的傲慢与偏见吗?

    所有这些,都给百姓心里投下了“法律不足信”的阴影。综观李刚案、药家鑫案这一类案件的舆论,无不担忧权力绑架司法,行政干预司法公断;担心法律权威寄生于行政的屋檐之下,法律尊严该如何维护;忧虑高高在上、缺乏监督的行政权力,将法律和人权任意践踏。

    “法治”的根本是依法办事、依法治国,它要求包括政府在内的任何机构、任何人在法律范围内活动。对公民而言,是“法无明文禁止即自由”,对政府而言,则是“法无明文授权即禁止”,任何权力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绝不能以权代法。回到徐武事件,从2003年徐武踏上漫漫上访路开始,作为公民徐武,他的种种做法是否属于法律所明文禁止,而武钢等有关机构的种种行动,又是否为法律所明文授权?

    从这个角度上而言,徐武的自由之路,取决于法律对行政强权的制约度。这是一个艰难的过程。从孙志刚到唐福珍、李桂芳,再到今天的徐武,多少人为此付出了自由甚至生命的代价。他们付出的这些代价,在今后的岁月中我们能够避免吗?

    从秋菊到徐武,时隔已20年。20年来,秋菊老去,年轻的徐武开始成长,但他们依然在路上,为了追求基本的平等、自由、幸福而艰难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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