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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的共识和争议

每年,个税的起征点问题都是两会上的热点话题,大家争论不休,莫衷一是。今年由于物价持续上涨,个税起征点有望再次上调,讨论尤其热烈。

本刊记者 莫丰齐 陈城 《 京华周刊 》(

    3月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个税起征点有望提高。

    国务院常务会议认为,加强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进一步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有必要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修改,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调整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级次级距,并相应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引发两会代表委员的关注和热议。

    “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俗称“个税起征点”。个税自1980年开征、自1994年新税制实施以来收入以年均34%的幅度大幅增长,从1994年的73亿元上升到了2009年的3949.27亿元,占税收总收入的6%左右,已经成为我国第四大税种。

    过去两会多年讨论,但起征点的上调仍然相当艰难。从1980年至今,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只经历过两次调整,2006年免征额标准从1980年确定的800元提高至1600元,2008年3月1日至今免征额标准是2000元。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月27日与网民交流公平分配问题时透露,提高个人所得税薪酬起征点已列入国务院的议事日程,“这是我们今年给老百姓办的第一件实事。”

    从国家角度来看,个税调整关系到中央和地方财政。去年,我国财政收入大幅增长,然而财政支出也首次突破了10万亿元,收支相抵,还有约1万亿元的差额。而在此背景下,2011年,1000万套保障房建设计划、高铁等重大项目的投资,这些项目都需要财政的大量支持。而据财政部专家估算,如果将个税起征点上调到5000元,每年税收减幅将在1000亿元以上。而在近年增值税转型、企业所得税改革等税改后,财政减收压力很大。从这个角度看,此次政府部门进行个税调节,其“惠民”的诚心,可说是显而易见的。

    图表:与1981年的起征点及工资比例相比,目前起征点和工资比明显偏低。

    在此次的两会上,代表委员们对于个税的讨论尤其热烈。在普通百姓对通货膨胀预期强烈的大背景之下,个税调节乃惠及民生之举,又事关收入分配改革,的确值得深入细致探讨。

    共识

    1.减税应是主基调

    “这是大好事啊,我们表示热烈欢迎!”对于此次个税调整,多数代表委员们表示,个税起征点该提,在物价涨、就业难、普通百姓感觉生活趋于艰难的情况下,调节收入差距,减少普通百姓的负担,促进社会公平,是顺应民意的。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市长黄奇帆说,完全拥护调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目前八成个税是工薪层缴纳,有失合理,建议降低个税税率。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认为,当前中国税负仍然偏重,存在继续减税空间。全国政协委员,东航集团党组书记、集团副总经理李军说,个税起征点上调非常必要,是时候了。全国政协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王大成说,“无论如何,应该尽快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中国工薪层赋税偏重,这个现象已经引起不少人注意。据《福布斯》杂志推出的2009年全球税负痛苦指数排行榜,中国内地紧随法国之后,位居全球第二。虽然国家税务总局驳斥说,中国宏观税负在国际上属较低水平,但民众对当前税负水平存有不满。特别是上一次年底双薪合并计税与饭补、车补等福利待遇计征个税,实际上增加了工薪阶层的纳税负担。

    当前,自来水、天然气涨价,电价实行阶梯式改革,成品油价格频繁调整,房价一路飙升,民众生活压力明显增大。

    个税的“逆向调节”特征也颇受诟病。2009年的数据显示,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约3949亿元,其中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收入约达到63%。相对照于美国,其收入最高的1%人群贡献了全美个人所得税的40%,前10%的高收入阶层贡献了71%,低收入阶层收入低于平均水平的50%人群,只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总额的3%。

    所以,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董明珠、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全国政协委员、吉利集团董事长李书福和清华大学教授李稻葵等人纷纷提出议案、提案,建议将个税起征点上调,以减轻工薪族的税负压力,从而更好地拉动消费,促进经济发展。

    2.富人纳税太少

    当前个税缴纳,工薪阶层成为主力,这种很不正常的现象,说明了个税征收的不合理,它对高收入群体征收不力,从而形成了逆向调节。设法加大对高收入群体的征税力度,是代表委员们的另一共识。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财经大学党委书记廖进球说,我国目前实行的个人所得税制下,劳动者工资薪金等勤劳所得的税负明显重于财产性收入,不利于税负公平。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地税局副局长王南健提出,我国目前税收征收,因涉税信息收集做得不够全面,导致高收入者实际交税却只占很少的一部分。目前针对经济收入来源的税收,仅仅是针对工资收入、股票收益、房地产等,但比如跨省跨国的很多隐性的经济来源,无法纳入税收范围。这导致高收入的人,实际交税却只占很少的一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合肥百大集团董事长郑晓燕说:“有一些企业家,他们不会自己给自己发工资,也就不存在所谓的月薪。平时买的房子、购置的车子,也都是直接算作企业资产。”他们的个人收入很高,却从来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成为高收入群体中的纳税“隐形人”。她建议政府应加大对“隐形高收入群体”的监管和税收征收。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长贾康也认为,个人所得税不合理之处,在于仅能够对工薪收入进行调节,而无法调节工薪收入之外的其他收入。很多富豪比如私营企业主,他们不给自己发工资,反而把自己的家庭消费等支出列入企业的成本中,在企业所得税税前进行扣除。而且,富人拥有大量的金融资产,可以凭借金融资产每年获得大量收益,但是税制无法对此进行调节。“从减税方面看,我觉得空间已经不大,如果能够得到一个配套的改革,我认为可以在偏低收入者中继续考虑减税,而对高收入阶层应该提高税负,要更多发挥再分配功能”,贾康说。

    加强征管是一般的答案,可多年来加强的结果并没有显著的改进,说明这条路,走起来可能相当困难。对此,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政协副主席黄因慧则建议,可以考虑将个人所得税改革为“消费型个税”。目前,工资薪金占个税收入比重由1994年的38.7%提高到了62.87%,个税实际主要面向中低收入阶层征收,极不公平。可参照消费增值税建立消费性个人所得税,即在纳税人的收入总额中,扣除合理、必要的家庭支出和消费,其余额再按照税率计算纳税。

    为何美国的富豪大多能自觉缴税,而中国的富豪却只想方设法逃税呢?这也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美国人有句俗话:“世上有两件事你逃不过:一件是死亡,另一件就是缴税。”有人说,美国人愿意主动纳税,也并不是因为他们的素质有多“高”,而是除了国家对“逃税”有严厉的惩罚措施之外,纳税人还很清楚,政府不会把他们的税收拿去进行随意花费,他们有一整套的约束机制,使得政府不得不珍惜纳税人的每一分钱。对于向富豪征税一事,美国的做法可以“拿来”学习。

    争议

    起征点,该调多高

    起征点应该调到多高合适,是第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

    在此问题上,代表委员们难以达成一致。起征点由2500元到10000元,甚至更高,都说得各有道理。从大致上看,属于企业家群体的代表委员们认可的起征点相对较高,普遍5000元起,而政府部门相关人员则比较赞同调到3000元左右。

    全国人大代表、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建设将起征点调到5000元。他说,现在工薪阶层拿到5000块是比较好的,年轻人大学毕业几年,成家立业,房价那么高,买房靠贷款,每个月支付贷款、利息都很高,而养一个小孩子一个月没有一两千块钱也养不起,按照他们现在的生活开支,结合当前物价水平,5000块钱可说是经济来源比较拮据。

    全国人大代表、TCL集团董事长李东生也持相近观点。他说,目前,月收入5000块钱的人可划到中低收入群体,TCL的最低工资都到了2000多块钱。起征点如果只调高到3000元,“我会很失望”。

    全国政协委员、吉利集团董事长李书福也说,现行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2000元”导致纳税人群不断增多,应调整为“个人所得税起征参考点为5000元,各省、市、自治区可根据本辖区财政实际情况最多上下浮动1000元”。

    此外,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发改委主任沈卫国、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电器副董事长兼总裁董明珠,全国政协委员、天津永正裁缝店集团董事长王永正等人,都是赞同将个税起征点调至5000元。

    不过,也有人认为调到5000元不太可行,而趋向于认可3000元左右。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说,总理此次对群众减税呼声的回应,主要是基于目前通胀压力对民生影响的考虑,但相信相关部门不会只推出提高个税这一项单一的政策,应该还会陆续研究出台进一步优化税率等设计,并把工薪收入和其他收入形成综合考虑。财税部门此前多次调高了个税起征点,现在的方向应该是对低收入继续考虑减税,而对高收入阶层应该提高税负,更多发挥税收的再分配功能。

    从社会公平的角度看,简单地将起征点调高到3000元或者5000元,工薪阶层减负额度仅为几十元左右,而那些高端工薪阶层将减负几千元几万元,不仅没有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反而减少了国家财政收入。

    贾康的观点可能比较接近于上层的思路。因为在“十二五”期间,个税改革的总体精神,就是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优化税制。“宽税基”的原则与个税起征点上调是矛盾的。贾康分析,在我国个税起征点2000元的现状下,实际缴纳个税的人口数量只占全国劳动人口的30%左右,而这30%人群中的高薪人士不到1%,但他们所缴纳的税额却占到全部个税的35%以上。因此,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并不能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问题。

    据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郑新立,全国政协委员冯世良了解,现在国务院在研究的提高个税起征点有两个方案,一个是3000元起征,一个是3500元起征。财政部更倾向于3000元起征。

    3000元起征的思路也有个别代表委员表示赞同。深圳南岭社区党委书记、全国人大代表张育彪认为,宜将个税起征点提高至3000元至4000元,这一个比较谨慎的方案,国家建设不会受到很大影响。

    税率,该如何确定

    个人所得税最重要的两个作用,一个是调节收入,一个是收入再分配,除了调节起征点,调节税率也能起到调节收入与进行收入再分配的作用。

    目前,我国将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从500元到10万元以上,共划分了9个层次,税率从5%到45%不等。有参与政策咨询的人士告诉记者,本次个税改革,很可能是一个综合的改革,个税免征额有望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000元,同时,9级超额累进税率有望减少到5级。

    黄奇帆代表介绍,“现在我国执行的最高税率为45%,全世界最高。上世纪80年代,我们的企业所得税是55%,个人所得税比企业所得税要低一点,45%是可以的;但是,企业所得税目前已经降到了25%,个人所得税应该比企业所得税略低一点。”

    黄奇帆建议将个税的最高税率调整为20%-25%左右,这样不仅不会损失税收,还会多收钱。他分析,个人所得税老板缴纳的并不多,老板宁可没工资,但实际上企业是他自己的,钱照样支配,可以做到少缴税,他们甚至有能力把收入挪到台湾香港去,因为香港个人所得税税率只有15%,这样,我们的税收是外流的。如果把税率降低到20%左右,这些高级白领的个人所得税就不会外流,就可以多收取这部分税收。”

    贾康也比较倾向于降低税率的办法来惠及中低收入者,他说,在不提高起征点的情况下,将第一档的税率设计为1%,现在在承担个人所得税最低端的这些人,税负就从5%降到了1%,明显是降低税负的;在中等收入段上,可以仍然实施5%的税率;而高收入者可以跳到15%、25%,最高不超过35%。

    不过,张育彪代表认为,高收入者的缴税比例,可上浮累进税率,最高可考虑提高至50%。

    考虑家庭与地区因素

    目前,从沿海发达城市来看,工薪阶层的收入水平集中在5000元到10000元的水平,按照大城市的生活水平,这种收入并不能算是高收入阶层,但是他们的税收负担却较重。由于东西部经济存在巨大的差异,个税究竟是全国统一征求好,还是各地区进行灵活调整,成了代表委员们争论不休的另一话题。而不同家庭不同的人员构成与就业状况,也很容易在个税征收问题上产生不公平。“一刀切”的方式是否合适,也颇有争议。

    比如区域化提高起征点的问题,它一旦实施,可能会产生这样的后果,即这些高起征点的区域企业、人才与资金,趋向更加集中,从而导致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越发严重。

    不过张育彪代理还是建议,应在全国统一的起征点基础上,允许各省区市和大城市根据所在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成本、政府财力等,向上浮动20%以内的比例(不允许向下浮动)。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生活成本高的城市。可以再适当提高起征点。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王宪榕也建议,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可以有效解决低收入者以及只有一个人上班的家庭的纳税公平问题,降低低收入人群的纳税负担;可以充分考虑一个家庭的赡养人口数量等实际支出情况,可以在税前扣除赡养费和教育费等,实现按综合能力纳税,使得税后结果尽量公平。“虽然目前我国以家庭为纳税单位征收所得税实施条件还不完全成熟,但以家庭为课税单位应该是个税改革的方向。”他说。

    全国政协委员张晓梅说,可以按不同区域进行不同划分。比如在一线大城市,起征点可以提高到4000元甚至5000元,一些中型城市,起征点定在3000元也算比较适合了。应将个税征收改为以家庭为单位、以年度时间为一周期来进行。很多发达国家,以及我国香港地区都采用“夫妻联合申报”或“家庭申报”的征税方式,以家庭为单位申报个税符合国际惯例。

    贾康委员说,目前个税政策仅仅按纳税人自己的收入水平来征收,而没有考虑其家庭赡养系数。个人所得税考虑家庭赡养系数将更合理。但我国当前的税制管理水平还达不到按照家庭为主体征收的程度,还不能够在短期内就有把握、有效地、准确地掌握各个纳税人的具体信息,按照其家庭赡养系数来区别对待。

    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大学校长陈骏也认为,以家庭为单位、考虑地区差异、提高调整频率,这些都是有道理的,不过只能逐步到位,“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要经过上百年的调整,而我们国家说实话,才刚刚十几年,所以我们现在只能是粗线条地控制。”

    困惑

    征税标准如何定

    个税起征点多少合适,税率多少合适,对这些问题,之所以出现争论来争论去的现象,说明了我国个税标准的确定缺少基点与参照的尴尬。

    这直接导致形成了一个尴尬结果:处于中低收入的工薪阶层成为征收主体,明显违背个税征收促进社会公平的原则。

    从以上讨论也可以看出,个税应该以什么东西为参照、设立一个什么样的标准来征收,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让人信服的说法。以眼前的状况,个人所得税标准的确定,恐怕就不能哪一个人或者几个人说了算,而应该像教育发展纲要的讨论一样,交由全民和全社会来讨论了。

    从记者采访的代表委员们的想法来看,个税征收标准的确立,主要应当将以下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惠及中低收入群体;

    利用赋税促进公平;

    有利于扩大中产阶层与促进消费;

    个税宜与平均收入水平挂钩,与通胀水平挂钩;

    不同地区与家庭应该具体对待;

    个税税率应低于企业税率。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刘克崮在政协分组讨论时表示,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即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应该指数化,与通胀水平挂钩。刘克崮称,起征点不应该年年议、年年吵,减除费用标准应为基本生活支出,建议以此次确定的数额为基准,与物价水平挂钩指数化。而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在个税制度比较成熟的国家与地区,个税起征点,的确是与CPI涨幅等经济指标挂钩的,它已经实现了指数化、动态化调整。比如,在德国,个税起征点每年微调一次,以保障公众收入不受影响。比如美国历史上曾多次全民退税。

    这个思路在代表委员中颇受认同。廖进球代表也说,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应反映物价和收入水平的变化,我国可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建立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自动调节机制,即每年按照物价变化水平和收入变化水平,自动调整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既保证了税负的公平性,又节约了立法成本。李书福委员也建议,每两年进行一次依据宏观经济形势、物价水平、居民收入变动等各种综合因素的权衡,以确定新的个人所得税起征参考点和浮动范围,并形成制度化的操作规则。

    全国政协委员、青州尧王集团公司总经理、山东省工商联副主席宗立诚也有自己的看法,他说,征收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应该与参考当地年平均收入比较恰当,民众容易接受。可以全国统一,也可以省市区别对待,比如山东的月工资水平到了5000元,则以此为杠杆,确定一个合适的个税起征点,比如1万,才能恰到好处。对于个税征收应当参考当地当年平均收入水平的原则,全国政协委员、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甚至建议,应该以立法方式保证此项原则的落实。

    与这条思路想呼应的是,3月7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财政部副部长王军谈“财政政策和有关问题”时透露,我国将适当提高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即个税起征点),其标准需根据居民工薪收入水平变化、物价因素、基本生活费的开支等因素,综合统筹考虑来确定。

    1、“现在我国执行的最高税率为45%,全世界最高。上世纪80年代,我们的企业所得税是55%,个人所得税比企业所得税要低一点,45%是可以的;但是,企业所得税目前已经降到了25%,个人所得税应该比企业所得税略低一点。”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建议将个税最高税率调整为20%左右。

    2、“现在很惭愧啊,刚吃饱,就出现了食品安全的问题。很不好意思,这件事情我们很不好意思。”

    ——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参加山东“两会”代表团审议,谈食品安全。

    3、“不信就去看一看,搞一个运动会就建一套这个馆,那个馆,结果好多都在那闲置。我们搞了那么多运动会,花了多少钱,有没有必要花那么多钱?有些活动放烟火就花多少钱,有这个必要吗?南非搞世界杯也没花多少钱,我看效果也很好。”

    ——全国政协副主席、审计署原审计长李金华3月6日谈到地方政府的浪费现象时,再次大声疾呼政府和国有企业要节省花钱,并呼吁政府将节省出来的钱用在改善民生上。

    4、“我去买菜的时候感觉到,老百姓还是比较困难的。就说现在的年轻人,如果一个月拿5000元,租房子就得租掉一半,可他们还要结婚,生活啊。”

    ——全国政协委员、原国资委主任李荣融3月6日在经济界委员分组讨论政府工作报告的现场如是评说物价。

    5、土地财政已经走到尽头了,不能老靠卖地来建设,你还有多少地能卖?你也不能靠借债啊,借债是要还的。

    ——3月6日,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名誉院长厉以宁对“十二五”期间的资本市场发表了看法。

    6、公众是公共外交的基础,每个中国人都很守纪律、很有礼貌、很谦让、很讲卫生,外国人对中国印象就好了。

    ——全国政协委员、外事委员会主任赵启正

    7、所有的拆迁都是想干好事,拆迁了不是想建住宅,就是想建工厂。但是,我们为什么总把好事干成坏事,或者说,用干坏事的方法去做?

    ——央视名嘴、全国政协委员崔永元

    8、要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必须尽快着手建立从农场到餐桌全过程的产业链监控体系。

    ——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长春皓月清真肉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丛连彪

    9、国家在治理通货膨胀时,不要轻易动用行政干预措施,更不要总以牺牲农民利益为代价。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农业厅厅长战树毅

    10、“卫星要上天,马桶也要不漏水。”

    ——全国人大代表李建保指出,科研经费应适当向边远落后地区倾斜,提高用于解决百姓实际生活问题的科研经费比重。

个税起征点的共识和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