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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为什么必须彻底废止

陈家兴 《 京华周刊 》(

    我们必须直面问题的根本,强拆究竟还有没有存在的必要?

    在新拆迁条例二次征求意见稿中,行政强拆走了,司法强拆来了。尽管这多少是一个进步,但现实中行政与司法的相护佑、权力对司法程序和判决的相左右,在一些地方极可能导致一个更可忧的结局。

    对于“钉子户”来说,在利益诉求没有被满足之前,不管你是什么来头,是政府命令还是法院判决,他都会以命阻挡,除非你压过他的身躯。对于司法强拆来说,尽管明文规定不可以断水、断电、暴力,但面对“钉子户”的决不退让,有法院的一纸强拆令,便会名正言顺地动用警力等工具。结果呢,在一些地方,公安、检察、法院原本只是作为某种陪衬和壮胆的角色的,将会和政府一道制度性地被搬到社会公众的对立面,社会公正受到的污染将会更严重、更彻底、更全面。

    由此,我们必须直面问题的根本:强拆究竟还有没有存在的必要?

    毫无疑问,大多数地方政府和官员都极力欢迎,对于他们来说,强拆就是推进城市化摧枯拉朽、所向披靡的工具。有意思的是,还有一些专家学者、知识分子、民众也表示支持。在他们看来,没有强拆,就没有宽敞的马路、漂亮的新居、林立的高楼、优美的环境,而有些“钉子户”就是漫天要价、欲壑难填,为了大多数人的幸福,为了国家的发展进步,必须牺牲掉少数人的利益。

    不妨来辨析,强拆究竟是什么。尽管有“公共利益的需要”名义,但它的实质就是公权力对公民的合法利益进行强制剥夺。谁会欣赏并追求这样一种强制力量?没有人,除了权力及其追逐者之外。这种强制力量对于公民来说意味着什么,对于一个追赶现代化、谋求国家强盛和人民福祉的国家来说意味着什么?绝不是福音。

    当年的革命先烈和亿万民众不惜生命干革命,为的什么?为的就是推翻三座大山的压迫,使人民不再受压迫欺凌、不再被草菅人命、不再被随意褫夺利益。这种压迫是一种强制力,根源在于一种强权与霸权,它们的价值宿命就在于,你唱罢我登台,如此循环往复。而这种革命的原动力也在于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新中国建立,这种压迫力量从根本制度上消除了,反压迫力量也就消散了。但这种压迫与反压迫力量的相互作用机理,在任何一个社会里都会存在着,这是社会矛盾运动的规律所决定的,不承认这一点就不是客观的态度。

    在一定意义上说,强拆背后的强制力量,正是这样一种压迫力量,“钉子户”的以命相争正是这样一种反压迫力量。尽管每一起强拆都只是单纯的个案,但在社会公众的心中,每一个人都会不自觉地把自己放在被强制一方的位置。你强拆掉一个人的房子,其实你也强拆掉了每个人心中的房子;推土机碾过了一个人的身躯,每一个人的心里其实也都有一台推土机碾过。这就是强拆背后的强制力量所具有的某种致命杀伤力,只不过它杀伤的是民心,损伤的是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动摇的是党的执政根基,耗散的是民族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姑且不论每一起强拆背后有多少个人私利、特殊利益在暗流涌动,即使你通过一次次强拆,实现了宽敞的马路、漂亮的新居、林立的高楼、优美的环境,但你已失去民心,百姓已经不信任你,不支持你,不拥护你。离开了人民之水,执政之舟何处行?民心没了,发展图什么,又有什么意义?民心没了,强拆出来的城市化是谁的福祉,又是在为谁奠基?

    不要再提出没有强拆地方怎么发展、怎么推进城市化、怎么实现大多数人利益和福祉之类的愚蠢问题了。这不是地方政府和官员不够聪明,而是权力的嚣张气焰和欺压霸道遮蔽了自身行政的智慧和技巧。如果彻底断了强拆的念想,决不允许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的强拆,我们相信,发展会更科学,更理性,更好些,国家会更强盛,社会会更和谐,人民会更齐心。

    强拆,拆不出一个强盛中国、和谐中国、文明中国,不能再为一些地方的“硬发展”“保驾护航”。我们期待的是,新拆迁条例能够迈出决定性的一步:彻底废止强拆。

    (作者系人民日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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