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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小棣,静品闲书 热话红尘

他用英文写家族的革命传奇,近期中文著作在国内陆续出版

□ 本刊记者 王晶晶 《 环球人物 》(

    人物简介

    朱小棣,生于1958年,海外知名双语作家,作品有《红屋三十年》《新狄公案》《闲书闲话》《地老天荒读书闲》等。

    朱小棣是土生土长的南京人,本科毕业后去了美国,学的专业、后来的工作都与写作无关,却凭借一手好文笔征服欧美文坛,他的中文随笔集也陆续在国内出版,可谓墙外开花两面香。“忙里偷闲读书写作,无非性格命运所致。命运没把我安排在风口浪尖的哨位,个性又让我不甘寂寞沉沦,便只好以书为伴”。采访中,他淡淡说道。

    不想让美国读者误读中国

    这次回国,朱小棣是为了出版父亲的画传。他的父亲朱启銮是一名中共地下党员,1940年到南京从事情报工作,称得上是南京秘密战线的开拓者。解放南京前夕,他曾冒险渡江,亲手把长江军事部署图送交人民解放军总前委司令部。

    不止是父亲,朱小棣的长辈中,为革命打拼的不在少数。他的二叔曾是胡耀邦的部下;三叔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高级步兵学校政委;姑姑和姑父曾是周恩来、郭沫若领导下的敌后抗日演剧队骨干。

    1987年,朱小棣刚到美国,一位华人女士所写的“文革”回忆录出版,媒体广为议论。有一天,朱小棣在报纸上看到一封读者来信,说这本书好极了,只是尚有一点不明:为何这位资本家太太1949年之后能养尊处优长达17年之久,直到1966年才被抄家?朱小棣一下子明白了,美国读者并不了解中国的历史过程,不知道中国革命都有哪些磨难,又是如何一步步走出灾难的。“如果我把我们家庭的故事写出来,会有助于西方读者了解中国”。于是便有了朱小棣的英文处女作:《红屋三十年》。

    这本书写的是朱小棣出国前30年的经历和见闻,通过他们一家,尤其是父辈们的生活,展示中国自上世纪30年代以来的历史。出版后,立刻引起热议,还入选了“杰出学术图书”。远在欧洲的韩素音女士也特意给他写了封贺信,认为这是“最为全面客观书写这一段历史的书籍”。

    挖掘狄仁杰的内心

    接下来用英文写狄仁杰,对朱小棣来说,“是想继续描绘中国的文化土壤、生存形态”。

    20世纪荷兰汉学家高罗佩曾著有系列侦探小说《大唐狄公案》,被翻译成多国文字,让狄仁杰成为“中国的福尔摩斯”。

    朱小棣续写狄仁杰时,也像高罗佩那样,先去《棠阴比事》等古代典籍里找案例,“一看,才知道大部分好改的案子都被高罗佩写完了。只有一个涉及字谜的案件,他没把字谜转换成英文。我尝试了几十遍,终于用英语写成”。

    在朱小棣眼里,高罗佩是学养极深的汉学家,“他能写旧体诗与于右任等人唱和,岂是我辈能比。写完后我才发现,他所描绘的服饰,还真是符合沈从文先生的考据,推翻了其他一些学者的结论”。

    而从创新上来说,朱小棣觉得自己是“力图在高罗佩已经成功塑造的狄仁杰身上,挖掘开拓其内心世界”。因此,他着力刻画狄仁杰的日常生活,以及他与夫人、下属、同僚、上司的关系。一字一句中,把一位喜食臭豆腐、爱饮茶养性的狄公展现于读者面前,不正襟危坐,不树碑立传。

    这本《新狄公案》被翻译成法文出版后,获得了法国历史侦探小说大奖第四名。

    文学于我从来不是温室里的花朵

    美国一家出版社曾做过一本名家选集,题为《母亲》,只有一名华人入选,她就是《喜福会》的作者谭恩美。后来做续集《父亲》时,也只有一位华人入选,就是朱小棣。和他一起入选的作者里,有在美国赫赫有名的约翰·厄普代克、《阿甘正传》的小说原作者温斯顿·葛鲁姆等24位。 

    身为华人作家,朱小棣对同行与自己都有很清醒的认识:“谭恩美的小说之所以走红,恰恰是因为她能够同时用纯正英语(她自己的)和蹩脚英语(她母亲的)交织在一起写作,读来别有意趣。而哈金(第一个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的华人作家,代表作《等待》)能够得到青睐的一大原因,则是他的英语中机智地保留了许多中文元素,凡是懂中文的人都能够看出其出处,忍俊不禁,西方读者则在其晓畅英文中偶遇中文元素,大饱眼福。而我在努力学习英文的同时,一直在努力甩掉中文羁绊,尽管写成流畅英语,却再无语言特色可言。这大概也可以算是一种尴尬吧。” 

    朱小棣没有书房,至今“蜗居”斗室,卧室内一张小小书桌,他觉得“也足矣”。

    哈佛大学的图书馆算得上是他的书房。他看书口味独特,喜欢冷僻的,很少碰风口浪尖上的畅销书。他曾说自己与中国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天才散文作家梁遇春很相投:“年轻时最让我动心的一面,是他懒得上课,懒得起床。他说自己脑子里所有那些聪明的想头、灵活的意思,多半是早上懒洋洋地赖在床上想出来的。”这种闲适散淡,成了朱小棣读书时的一贯风格。但同时,他也会像鲁迅先生说的那样,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来写作。《闲书闲话》《闲读近乎勇》等一系列以“闲”命名的随笔集,就是他近年来的成就。 

    朱小棣说:“写作本身,往往是在喃喃自语。每句话都是一边在心里念,一边用手敲击键盘写出来。”

    在海外漂泊多年的朱小棣,说他的写作,“并非想用独特的东方故事融入美国社会,而是因为有些难以融入,所以希望让美国人了解中国。我本来也未必有多少乡愁,父母均已过世。读书写作,反倒勾起几多对故乡的思念”。

    无论是自传、小说还是随笔,无论是用英语还是中文,朱小棣的写作肯定都并非单纯的文学尝试,而是写文化、写中国。正如他自己所说:“从儿时看鲁迅起,文学于我就从来不是温室里的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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