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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莫朗茨,“华尔街之狼”

3年间,已有30家中国概念股公司惨遭夹击,如今阿里巴巴又被盯上

□ 本刊驻美国特约记者 丁小希 《 环球人物 》(

    人物简介

    马克?格罗斯,毕业于纽约大学法学院,1976年加入美国波莫朗茨律师事务所。

    最近,阿里巴巴被7家美国律师事务所盯上了,其中牵头的是波莫朗茨律所。

    波莫朗茨这个名字对许多中国人来说还比较陌生,甚至拗口,但对于许多被它“攻击”过的公司来说,它却是业界出了名的“华尔街之狼”。

    这家律所以集体诉讼而闻名,擅长领域包括证券法、反垄断法和投资并购等,成功代理过许多标志性的诉讼案件。波莫朗茨律所在纽约、芝加哥、洛杉矶有办公室,可就是这家看起来并不十分国际化的律所,却利用美国作为全球金融中心的优势,频频让多家跨国公司、外国企业面临集体诉讼的窘境。

    看来,阿里巴巴在美国的战役才刚刚开始。

    亚伯拉罕,集体诉讼教父

    波莫朗茨律师事务所1936年由集体诉讼教父亚伯拉罕?L?波莫朗茨创立。

    亚伯拉罕1903年出生在纽约,1924年从布鲁克林法学院毕业之后,在曼哈顿开始了律师工作,当时的工资是每周4美元。

    1933年,而立之年的亚伯拉罕打赢了人生中一个有重要意义的官司。他代表持有美国国民城市银行20%股份的股东,起诉银行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授权自己和其他高管贷款并且无需还贷,试图以此来掩盖经营不善造成的损失。

    在接下来的几十年,亚伯拉罕及其律所代表投资者对一些大型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和工业集团发难,将这些公司和机构的管理者悉数推上被告席。《财富》杂志曾这样评论他:一个身形魁梧、灵活敏捷而友好的人,看起来像一只大熊猫,却十分难缠,许多商人都在他那儿交了“学费”。对此,亚伯拉罕曾说:“集体诉讼解决了证券欺诈案件中施害者和受害者之间严重的不平等性,现在终于可以让两者进行一场公平的对抗了。”

    1946年,作为一名“熟悉复杂金融交易并且名声在外的强悍律师”,亚伯拉罕在纽伦堡审判中被美国政府任命为副首席检察官(经济审判),在法庭上控诉德国工业集团与纳粹勾结犯下的战争罪行。《纽约时报》将其描述为“一位口才出众的法庭演说家,他的对手甚至陶醉于他的唇枪舌剑中”。8个月后,他选择了离开,因为他认为人力和财力资源不足严重阻碍了审判的进行。

    不过,亚伯拉罕和纽伦堡的关系一直延续到了1962年的奥斯卡。当年,作家艾比?曼凭借《纽伦堡审判》获得了最佳改编剧本奖。艾比在获奖后的感言中说:“我想到要写纽伦堡审判就和亚伯拉罕有关。1957年,我在纽约的一个晚宴上遇到了他;他作为律师,将外交官、医生、企业家和法官等统统推上了被告席。”

    1982年,亚伯拉罕去世时,他和他的律所已成为美国证券法律界的王牌。知名律师弥尔顿?古尔德说,“在亚伯拉罕这样的人的带领下,集体诉讼蓬勃发展,并且会继续发扬光大;由于亚伯拉罕在案件中的独特视角,让我们能够从公司管理不当中更好地保护公司所有股东的利益,并且最终发展出信息披露和尽职调查这些非常重要的理念。从这个角度说,亚伯拉罕是值得人们记住的,他的名字已经成为了赢得集体诉讼的代名词。” 

    格罗斯,到处散播“福音”

    如今,波莫朗茨律所有10名合伙人,其中有4名女性,为的是贯彻该所所倡导的“至少25%员工是女性”的公平性。

    在这10名合伙人中,真正继承亚伯拉罕的衣钵,将集体诉讼发扬光大的是马克?格罗斯。格罗斯是律所的元老之一,毕业于纽约大学法学院,1976年就加入波莫朗茨律所。在近40年时间里,他曾成功代理过几场高曝光率的官司,例如帮助美国电信增值服务提供商康维公司的科技股东赢得过一笔巨大补偿。

    近年他代理的案件中,以2010年墨西哥湾漏油事故发生后,成功对抗英国石油公司的集体诉讼最为引人注意。原告方包括美国公共和私人养老基金,来自加拿大、英国、法国、荷兰、澳大利亚的养老基金,以及众多普通股民,格罗斯帮他们向英国石油公司索赔。按照当时美国法律的规定,普通股民基本不可能获得补偿。但格罗斯开创了个人在境外购买外国公司股票,可以在美国法院以证券欺诈要求赔偿的先河。2014年10月,案件终于取得进展。

    事实上,过去近70年间,波莫朗茨律所开创了集体诉讼的多项判例,例如界定了金融衍生品诉讼中的陪审团权力,明确了公司有义务披露正在进行的并购。他们还创造出一种监测体系,专门为机构投资人随时监控和甄别他们的损失是否是由于他们所投资的公司的错误所导致的。

    另外,格罗斯还是美国法律与经济政策研究所副理事长,该研究所为集体诉讼律师提供平台,讨论诉讼的最佳方法。

    格罗斯经常在国内外会议上演讲,试图给股东灌输集体诉讼的种种好处,尤其在以色列、法国和英格兰等地到处散播集体诉讼的“福音”。按他的说法,“集体诉讼为维护公司诚信道德提供了法律武器。”格罗斯还擅长为企业的普通员工打官司并获得超额补偿,他认为,可以以这种方式,推动公司治理改革,解决大型公司高管和员工薪酬差距日益扩大的问题。

    被滥用的风险

    作为维护证券市场、保护投资者的重要手段,集体诉讼是美国非常流行的一项诉讼制度。一方面,集体诉讼的确为保护股东权益、规范公司运作做出了一些贡献;但另一方面,这种诉讼近年来也有被滥用的风险。由于许多案件标的额较高,原告律师可以获取高额利润回报,许多律所就像潜伏在草丛里的野兽,随时观察证券市场走向,如果察觉到哪家公司可能存在危机或者欺诈行为,他们就会联合做空机构炮制出不少投机性诉讼,将这只股票推向悬崖。有的律所甚至会承诺输了不收律师费,不过,赢了提成会非常高。

    被他们盯上的公司往往是那些高科技公司、成长性企业,而这些被告常常迫于诉讼成本较高选择和解。虽然美国出台了《私人证券诉讼改革法》《证券诉讼统一标准法》,但也无法完全避免集体诉讼被滥用的情况。

    从2010年中国概念股赴美上市热潮到2012年的3年间,已经有30家公司惨遭夹击,其中有的不得不以退市或者申请破产告终。近期,除了阿里巴巴,聚美优品、世纪互联等多家公司也遭几家律所起诉。目前,聚美优品已被送上了纽约南区法院被告席,公司创始人陈欧称这些律所为“股市秃鹫”,他们在第一时间去当“第一原告”,就是为了获得最大利益。

    一位熟悉集体诉讼的美国律所合伙人告诉环球人物杂志记者,由于美国证券法对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比其他国家要严格许多,所以集体诉讼成为美国证券领域特有的一种现象。对于中国企业来说,在规范自身的同时,学会应对集体诉讼,也是赴美上市前应当提前预习的一课——要知道,“华尔街之狼”可能就在离你不远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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