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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主任吴建雄告诉本刊

公审“老虎”让百姓相信法律

□ 本刊记者 毛予菲 □ 胡运杰 《 环球人物 》(

    随着几轮中央巡视组进驻各省市,中纪委反腐到了一个新高度,“大老虎”“小苍蝇”陆续倒下。党的十八大前后,“司法反腐”概念被正式提出。6月22日,中国法学会批准的国内首个反腐法治研究机构——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在北京成立。近日,环球人物杂志记者专访了中心主任吴建雄。两个小时的采访中,吴建雄讲了自己的故事,也谈了对反腐的期待。

    反腐的三个层面

    吴建雄有着上山下乡的经历,上世纪七十年代初进入湖南省一家中型国企工作,在职攻读中文和企业管理专业并毕业。1985年,这家企业遇上了一起特大经济诈骗案,损失近千万。作为管理层,吴建雄写了几十万字的案例分析,第一次进行经济犯罪研究。1989年,湖南省委组织部选调干部,检察部门急需懂经济的人才,正好看到这些研究材料,就把他调进了检察系统。

    之后的25年,吴建雄一直在做反腐研究和宣传工作,1995年创办全国第一张反腐报纸《反贪导报》,2003年编写反腐纪实丛书《中国反腐调查》,2004年撰稿并摄制我国第一部大型反腐法治文献片《天职》。2006年,吴建雄从研究法律监督入手,开展司法与反腐的制度体系、相互关系等理论研究,发表、出版300余万字的著述,获得10多个省部级以上奖项。如今,吴建雄已经成为国内司法反腐研究的著名专家。坐在一旁陪同采访的秘书告诉记者:“他的生活只有三件事情,遛狗健身、读书看报和写作研究。”

    采访中,一提到自己的理论研究,吴建雄就会特别兴奋,滔滔不绝。他介绍了反腐的三个层面,深入浅出地解释了司法反腐这个颇学术的名词。

    第一个是道德层面,人们谴责贪腐行为,贪官落马,老百姓拍手叫好;第二是党的层面,或者说政治层面,在党内处罚贪官,用党纪、政纪反腐。中纪委“打虎”,贪官被开除党籍,都属于这个范畴;第三是法的层面,很多纪委处罚的干部往往不仅是违反党纪的问题,他还触犯了法律,必须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治。在第三个层面中,司法机关是依据国家法律来反腐败的。

    “一个在第三层面,一个在第二层面,从时间顺序上,司法是在政治后面的”,薄熙来、徐才厚等“大老虎”都是先在党内被拿下,再交由司法机关立案查处。吴建雄分析,司法具有被动性、程序性、公开性和终局性的特点,所以政治必须是开路先锋,障碍扫除后再交给司法机构认定。这一特征在省部级以上官员腐败案件的查处中更为突出。

    “政治必须打头阵,司法也要跟上。”政治依据的是党纪政规,司法更强调法律。与政治措施的“党内”“公务员体制内”相比,用法律标准处置更透明、更公正、更权威。但在吴建雄看来,当今反腐现状是“政治热热闹闹,司法冷冷清清”。无论领导重视程度、学界研究现状,甚至老百姓的关注视角都集中在政治。“人们高高兴兴议论着哪只‘老虎’被中纪委威风拿下,以为中纪委拿下后就完事了。‘老虎’长什么样、犯了什么事、欺负了哪些人、要坐几年牢,这些只能用法律来评判与规范。” 

    最后一道防线由人民把关

    吴建雄说,一直以来,国家有关方面都在酝酿加强反腐败司法研究问题。“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前,就有主管司法反腐的领导跟我说,能不能建立一个机构,专门研究司法反腐实践中的问题。”

    今年6月,由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组建的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成立,主要负责研究反腐法治。最引人关注的当属中心顾问的高规格。首席顾问邱学强是中纪委常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顾问江必新也是中纪委常委、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其他三位顾问分别是中纪委派驻“两高”的纪检组长张建南、莫文秀以及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游劝荣。

    “中心人员很多都是来自反腐体制内的执法人员,他们结合实践做学术研究。”中心成立以来,研究课题包括反腐立法、司法反腐与政治反腐的对接、我国司法反腐文化研究以及与国际司法反腐接轨等。“比如追溯中国的反腐历史,或者更实际点,研究怎样将逃亡在外的贪官引渡回来。”说到这,吴建雄在一摞红头文件里抽出一份递给记者,文件名为《反腐研究要报》,摘要里写着“呈领导阅”,封底印有“共印刷25份”几个字。“这是我们的研究成果,每半个月都会出一份文件,以内参的形式上呈反腐职能部门和高层领导。”

    “目前,我国反腐败的相关法律是含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里的,把反腐法律从刑事法律条例中单拎出来,为中国反腐专门立法,是我们的主要任务。”吴建雄告诉记者,腐败与一般刑事案件有很大区别:后者是对他人“权利”的危害,是社会秩序和社会治安问题;前者是公职人员滥用“权力”,涉及国家政权建设。处理普通的刑事案件,时代的主流是宽容;而对待腐败,国际大趋势是从严的。2005年,《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生效,专门用于指导国际反腐败斗争。如今,世界大多数国家都有专门的反腐败法律,这是大势所趋。

    “司法部门自身的反腐也是经久不衰的议题。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连司法都深陷腐败泥潭,我们还怎么相信法律?”吴建雄介绍,解决司法腐败问题必须内外结合、双管齐下。中心正在进行反腐体制机制这一国家重大项目的研究,总体思路之一是组建人大廉政委员会,实现人民对公共权力的终极监督。“人民行使权利,监督司法机关,甚至监督执政党。司法这一最后防线由人民自己把关。”

    司法反腐必须接地气

    吴建雄强调,中心的工作必须接地气。他问记者是否关注对“大老虎”的公开庭审。“对于‘司法反腐’这个词,一些人觉得陌生,但‘大老虎’的公审大家一定都关注过,其实公审就是司法反腐的形式之一。”在吴建雄看来,公审是最接地气的司法反腐,它将司法公开化,让百姓相信法律,也是一个对公众进行法治教育的过程。

    1980年,最高人民法院设特别法庭,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特别公诉厅,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进行公诉和审判,6万多名代表旁听,录像转播盛况空前。庭审至今仍常被提起,有人说它开启了中国从人治走向法治的时代。

    最近一次对反腐案件的公开审理,是2013年8月薄熙来一案在济南开庭。最终,薄熙来被判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吴建雄说,自己没有参与薄案的审判工作,但从司法角度看,觉得还是公正严谨的。“审判过程让人比较满意,但他的妻子薄谷开来没有出庭作证,虽然法律允许她有不出庭的权利,可总觉得有些遗憾。”吴建雄说,“从薄熙来案开始,审判程序越来越透明公开。未来,侦查程序也将逐渐进入公众视野,比如取得的证物有可能被随时公开。”

    吴建雄坦言,侦查环节是司法反腐的主要难点,“‘打虎’关键在于取证”。对“大老虎”的定罪,公开取证几乎是不可能的,没人愿意承认自己跟“老虎”有纠葛。“我国目前还没有污点证人制度,功过不相抵。或许今后我们能引进国外的这一制度,共犯出庭指证,能减轻罪行。”吴建雄告诉记者,在西方国家,污点证人制度已成为取证的主要手段之一。美国能源交易商安然破产案、俄罗斯前首富霍多尔科夫斯基逃税和侵吞国家财产案,都曾有污点证人出庭作证。

    无论如何,在吴建雄看来,司法反腐将越来越被重视。党的十八大后,落马后被移送司法的“大老虎”已经超过20人。“过去老百姓的印象是,司法就是走过场,以后这个观念要转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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