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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上面有人”,冒充高干子弟和官员情妇

“官骗”,三招骗倒贪官

本刊特约记者 彭诚 《 环球人物 》(

    备受关注的山西女商人丁书苗(现名丁羽心)行贿、非法经营一案9月24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由于丁书苗案牵扯前铁道部长刘志军,所以格外吸引人眼球。

    据丁书苗在法庭上供述,她为了帮刘志军“跑官”,曾被人骗走500万元人民币。此消息传出,舆论哗然。有人问,以刘志军等人当年的地位,为何还有人敢骗他们?骗子究竟是怎样的人?又怀揣了怎样的“通天之术”?

    刘志军想买“地方官”

    刘志军通过丁书苗买官,让很多人觉得不可思议。2008年“4·28”胶济铁路事故发生后,刘志军觉得铁路安全事故防不胜防,便产生了离开铁道部到地方任职的念头。2008年下半年,刘志军提出让丁书苗帮助找关系见中组部领导,汇报铁道部的工作。

    2010年下半年,丁书苗跟其聘用的山西裕丰嘉南铁路公司董事长于振永聊天时提起此事,于振永当即表示认识中组部领导的秘书,可以帮着联系,但需要一些费用。事后,丁书苗向于振永的账户里汇入500万元。

    不过,于振永在案发后作证时表示,自己根本不认识中组部领导的秘书,也没有为丁书苗运作此事,就是想从丁书苗这里获取钱财。

    于振永收到500万元后,谎称已和中组部领导的秘书商量好,可以安排到领导家里吃饭,不过此事一拖再拖,于振永就又告诉丁书苗,吃饭的事要改期。这500万元案发后已被有关部门追缴。

    靠诈骗官员敛财的骗子,民间称之为“官骗”,于振永就是一个典型,在以往诸多案件中都能找到类似的人。不过,能把见多识广的官员耍得团团转的人,应该是有“通天之术”才对,可实际上,“官骗”也都是普通人,他们有的是商人,有的是职员,还有的是农民。但这些人有一个共同特点,都巧舌如簧,表面上派头十足,实则到处忽悠,欺骗心有所图的官员,从中谋取巨额利益。

    围绕权力和关系做文章

    “官骗”的手段并不新鲜,无非是围绕着权力和关系做文章,根据官方公开典型案例,“官骗”最常用的敛财手段有三种:

    第一种是谎称“上面有人”。2010年,河南栾川县委书记张献会因为贪污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据河南南阳市检察院指控,张献会先后索要、收受32笔贿赂款,共计92.8万元,而他收取的最大一笔贿赂,竟被“官骗”骗走。

    2006年初,张献会认识了一个叫许公民的人。许自称是一家贸易公司的经理,在北京很有背景,自己的表哥在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任副局长,能帮助张献会升至副厅级。在交往中,许公民展示过带有“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的信纸,张献会对此深信不疑。

    为了升官,张献会对许公民有求必应,从2006年6月起,张献会先后3次向某矿业公司董事长索要60万元人民币,将这些钱给许公民作为买官经费,但许公民一直没办成事。当年11月,省委考察组到洛阳考察领导班子,公示考察的对象中并没有张献会,他这才发现被骗,也只能吃个哑巴亏。

    其实,许公民只是一个河南普通农民,并没有在中央任职的亲戚。骗取的60万元被他全部挥霍。张献会和许公民最终分别以受贿罪和诈骗罪被判刑。

    第二种是冒充高干子弟。重庆市江北区原区委常委传志福,为了获得区委副书记职务,多次到北京跑官。2004年11月,传志福经人介绍在北京认识了一位“高人”——赵克明。赵克明曾因犯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出狱后在北京经营一家文化公司。赵克明向传志福吹嘘自己是高干子弟,父亲曾任辽宁省委常委,自己曾是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后勤处处长,可以帮人在北京“跑关系”做官。

    当官心切的传志福听到后喜出望外,要赵克明帮忙运作。赵克明爽快地答应了,不过先要20余万元前期花费。此后,赵克明又让传志福准备一笔去北京的“冲刺费”。之后,赵克明又以各种名义从传志福那里骗得数百万元。传志福承认,这些钱都是为了让赵克明帮其在北京找人当官用的。赵克明以“材料交给了上面的领导”为理由安抚传志福。直到案发,赵克明“官骗”的身份才被揭发出来。

    2007年6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赵克明有期徒刑14年。传志福则因为受贿399.6万元用于“跑官要官”,被判处无期徒刑。

    第三种是冒充高官情妇。前吉林省延边州政府副秘书长车钟日就遇到了这样的“官骗”。车钟日一直觊觎延边州延吉市委书记一职。2006年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认识了20多岁的金燕,后者相貌娇媚,对延边州官场一些趣闻轶事如数家珍,对各部门头头脑脑也都非常熟悉。最让车钟日惊喜的是,金燕在言谈中暗示自己是延边州委书记的情妇。金燕也看出了车钟日的心思,称可以帮他运作当官的事。一听金燕来头这么大,车钟日心里乐开了花。

    其实金燕只是一个农村妇女,不甘心过平庸的生活,开始在官员身上打主意。她曾冒充延边州副州长的亲戚实施诈骗,被判处过有期徒刑。减刑出狱后的她重操旧业。为了能跟上层人物接触,她通过各种手段搜集到吉林省、州、市领导的联系方式,实施诈骗。车钟日便是她精心遴选的目标之一。

    不到一年时间,金燕从车钟日处骗得180万元“为他的升迁铺路”。为了弥补“买官”的损失,车钟日疯狂敛财,直到罪行败露。经调查发现,金燕共作案17次,骗取车钟日等人财物共787.97万余元人民币。最终,金燕因诈骗罪,车钟日因受贿罪都被判处无期徒刑。

    贪官“人傻钱多”的背后

    上述案例并非少数,近年来,各种贪官因为“跑官”而被骗走钱财的事情屡见报端。贪官贪污受贿款大量被“官骗”骗走的案例不在少数。

    “官骗”是诈骗犯罪中的一种,他们锁定的对象是官员,打着“有关系”的旗号招摇撞骗,对党和国家机关的声誉造成了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司法机关对这些犯罪分子多以诈骗罪惩处。

    “官骗”总能得手的原因值得深思。民间曾流传过这样的官场顺口溜:“不跑不送,降职使用;只跑不送,原地不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这是少数干部对我国选人用人制度的真实心态。有个别堕落的干部甚至认为,想敛更多的钱就得升官,升官后可以更好地敛钱,有了钱就可以去买更大的官。“官骗”正是利用了这种心理才能屡次得手。

    官员“宁可信其有”的心态也给了“官骗”机会。原安徽省副省长何闽旭在中央党校学习期间认识了一个“官骗”。此人称可帮助何闽旭升迁,向其要了30万元“活动费”,何闽旭升任副省长后,此人说是他帮了何闽旭的大忙,又要了100万元。其实,何闽旭任副省长是正常的组织任命,与此人无关。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部教授汪玉凯告诉记者:“在各种腐败现象中,选人用人腐败是最大的腐败,也是一切腐败之源。如果选人用人腐败了,只要给钱,什么样的人都敢选敢用,后果是恶性循环,并导致其他形形色色的腐败。抑制选人用人中的腐败,必须从源头做起,要把主要靠领导者个人选人,逐步转到主要靠制度选人上来。”

    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是党中央的一贯要求。2010年年底,中纪委、中组部、监察部联合印发《关于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的通知》,采取措施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进行严厉整治。

    今年6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说,要严明组织人事纪律,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坚决不放过,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决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虽然近几年中央对选人用人腐败一直保持高压打击,可连曾身处高位的刘志军都想“跑官”,折射出这个问题的复杂性和严重性。看来,根治用人不正之风的“顽症”,不再给“官骗”机会,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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