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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天价招待费上的障眼法

企业报表上的“招待费”一项,是一个可以任意打扮的小姑娘。当企业对外宣称,我们明年这一项要缩减多少时,你很难知道是真的减少了,还是只改变了账目。

崔李李 《 环球人物 》(

    不久前,众多财经媒体从纷繁复杂的企业财务数据中提取了一组数字:2012年A股公司年报中,有1720家上市公司披露了“业务招待费”,共计133亿元。如果仅仅是这个数字倒也没啥可说,但媒体发现了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招待费数额排名前十的,竟然都是国企。这10家上市公司去年用于应酬的费用共计29.07亿元,其中,仅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一家的招待费用就高达8.37亿元。人们不禁要问:这天价的招待费是怎么花出去的?招待了谁?里面有没有猫腻?

    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老百姓自然有权质疑,上市企业也应当对股东说明资金的去向。然而,面对媒体和股民们的疑问,这些企业没有一个出来做详细说明。招待费居首的中国铁建,其高层管理者先是矢口否认媒体披露的数字,后来在各方穷追不舍之下,才承认招待费确实偏高。但自始至终,该公司也没有表示要公布这笔费用的具体支出账目。

    为什么不能公布?笔者认为,原因很可能在于这本身就是一笔糊涂账。其中涉及的问题既有我们目前的实际“国情”,也略有一些专业化的成分,但这两方面解释起来并不难。

    首先,在实际中,招待费作为企业运行的一项支出,什么都能往里装。从字面看,业务招待费是为了发展业务而进行招待活动所产生的费用。但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它的基本内容就是请客送礼。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即使是大型国有企业也难以摆脱行业潜规则——为了获得工程项目或者商业合同,请客送礼大行其道。在建筑工程领域,这一问题尤为突出。看看招待费排行榜,排名靠前的很多都是建筑企业,除了中国铁建外,还有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此外,还有一些企业以业务招待费的名义滥发员工福利,比如,员工通过报销餐票等形式获得相应的收入,其中的猫儿腻就更多了。

    其次,根据税法,普通企业直接用于生产经营的花费,比如管理费、租金等,可以扣除,不用交税。但是,为了避免某些企业用增加业务招待费的手段逃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由此,企业在账面上多做招待费并不是最佳选择。一般来说,企业如果能把费用做到可以全部扣除的项目之下,是绝不会做到招待费里的。但有些企业请客送礼花的钱太多,只好计入招待费。而且,为了享受到60%的扣除,其数额很少超过税法规定的企业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这次中铁建的招待费,就不到2‰。

    从税收角度可以看出,企业报表上的“招待费”一项,是一个可以任意打扮的小姑娘。当企业对外宣称,我们明年这一项要缩减多少时,你很难知道是真的减少了,还是只改变了账目。同样,企业也可以控制这一项目的有无。比如,2011年,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巨额亏损104亿元,其业务招待费却仍高达2.36亿元。在2012年的财报里,或许是觉得连年亏损之下实在没有颜面公布招待费,这个项目就完全消失了。

    所有这些都在提醒我们,作为一个账目内容的“招待费”,和实际花销的招待费可能完全不同。不要以为那些在财报里没列招待费的企业,或者招待费看起来很少的企业就是真的没有或很少。反过来说,如果连账目上的招待费都是天文数字,那么可以想象,真实的招待费一般来说只能更多,而不会更少。

    在了解了企业报表上招待费的真假之后,我们需要思考其背后的问题。国企由于规模大、营业额高,招待费的绝对数过高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但是,国企作为全民所有的企业,在这方面应该有实质性的举措,减少不必要的招待费支出,杜绝以招待费的名义滥发福利,更不能让它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

    事实上,国企自己不可能做到这些。要真正实现业务招待费的公开透明,归根到底还是需要相关部门出台有效的监管措施。至少应该建立相应的制度,让国企业务招待费和“三公”消费一样,有明细可查。另外一个更加值得我们反思的问题是,为什么企业用正当手段和正常方式做生意这么难,非要请客送礼?甚至连国企也逃不出这个潜规则?或许,企业每年消费的这上百亿的招待费,恰恰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我们在建设健康有序的商业伦理和秩序方面,仍然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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