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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正义能否终结“被精神病”

李泓冰 《 环球人物 》(

    《精神卫生法》如获通过,可能从程序上将非法剥夺公民自由的“被精神病”现象拒之圈外。相信曾经饱受“被精神病”之苦楚的受害者们,将额手称庆,他们从此有了一柄程序正义的尚方宝剑,可以捍卫公民的合法权益,捍卫最弥足珍贵的人身自由。

    最近,全国人大正在为一部法律的出台紧锣密鼓地操持着。这部《精神卫生法》,弱势群体和家有精神病人的家属们已经等了很久。

    8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审议该法草案;9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律委员会委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一行到湖南省就精神卫生立法工作进行实地调研。据透露,《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由国务院提出起草,已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如果三审通过,中国即将产生首部精神卫生方面的法律。

    这部法的出台,远不止是救助精神病人那么简单。

    经常有人批评国人缺乏想象力,然而,一些层出不穷的怪现象,却让人深感某些官员拥有匪夷所思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且颇具传染性——比如,近年来各地屡见不鲜的“被精神病”现象:觉得你碍眼,就送去精神病院,完事大吉。

    那些离奇的“被精神病”事件,会让我们怀疑自己是否身处现代社会。精神病院几乎成了被公民权利遗忘的角落,因为精神病人意识无法自主,这里便成了权力可以精准打击的飞地,经由各种“合法手续”,就可以强行收治那些“刺头儿”,轻而易举地限制其人身自由。

    对正奔向现代化的中国来说,“被精神病”现象是对现代法治精神、对以人为本的行政宗旨的公然嘲弄和无耻挑战。

    即将面世的这部《精神卫生法》,或将敦促“被精神病”现象走向终结——据说,它将用更科学的程序设计,保证公民合法权益不因滥用非自愿治疗受到侵害,比如规定两种复诊、两次鉴定制度,复诊结论或者鉴定意见表明不能确定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或者患者不需要住院治疗的,医疗机构不得对其实施住院治疗。

    如同孙悟空用金箍棒在大地上画的那个圈,让妖魔鬼怪等闲莫入,这部《精神卫生法》如获通过,也可能从程序上将非法剥夺公民自由的“被精神病”现象拒之圈外。相信曾经饱受“被精神病”之苦楚的受害者们,将额手称庆,他们从此有了一柄程序正义的尚方宝剑,可以捍卫公民的合法权益,捍卫最弥足珍贵的人身自由。

    中国确实曾有诸多法治阳光照不进的角落,但不可否认,法律、制度以及程序的规范,也在缓慢而坚实地行进着。这个进步过程充满痛楚、坎坷甚至牺牲,有时不得不付出一些公民生命和自由的代价。比如,大学生孙志刚无辜在收容所被殴致死,导致了中国收容遣送制度的革命性修正;抗拒野蛮拆迁的成都女子唐福珍火中自焚,促成了强拆条例的终结;而徐武等人“被精神病”的遭遇,也终于让《精神卫生法》即将诞生,它将努力堵上被野蛮权力撕开的漏洞……

    当然,我们也不能太过乐观。就精神病现象而言,我们就面对两难境地。一方面,转轨中的中国,生存与竞争压力的剧增,导致精神病发病率急剧上升。对他们的治疗,无论病患自己、病患家属,还是社会各界,都存在不小的偏见。精神病正规治疗的比例过低,是导致自杀率上升和精神病人伤人事件的重要原因。另一方面,我们也要警惕个别基层官员在剥夺公民人身自由方面继续施展“非凡”的想象力,偏门堵死了,他再从窗口跳进来。

    因此,终结“被精神病”的根本之道,是彻底限制官员行政权力的无限化。唯有废止“以官为本”,方能有“以民为本”的堂皇面世。

程序正义能否终结“被精神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