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3日,广东省“乌坎事件”工作组宣布了对乌坎村干部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原村支部书记薛昌被开除党籍,收缴其违纪所得18.92万元;原村委会主任陈舜意被开除党籍,收缴其违纪所得8.6万元;原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6名干部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曾经轰动一时、吸引了国内外媒体目光的“乌坎事件”,有了一个阶段性结果。
小渔村一夜成名
乌坎位于广东省汕尾陆丰市东海镇,是该镇下辖的12个村之一,人口约1.3万。村子虽小,却在2011年因“乌坎事件”一夜成名。
早在2009年4月3日,一封《给乌坎村乡亲们的信》就在乌坎的阡陌小巷中流传,信上盘点了过去10多年间,村委会私自变卖土地、剥夺村民利益的种种做法,唤起了村民们对过去数年来村里土地日渐吃紧的不满。
乌坎当地宗族观念深厚,许多家族以姓氏为单位生活在一起。按当地老人们的说法,有47个姓氏在此生活,有些大家族已繁衍十几代人。村民蔡开廉家就是几个兄弟住在一栋大宅子里。蔡开廉说,乌坎的一些村民早年外出打工,近几年陆续返乡,却发现想找块宅基地盖新房都找不到。有些人多势众的“大姓”宗族派人去找薛昌,因为势力大,薛昌不敢得罪,还能批出几块地,但是人口少的小姓氏家族,连谈的机会都没有。村民要不到地产生不满,有时还会遭到报复。尤其让村民无法接受的是,乌坎村许多地被划成“豆腐块”卖出去“开发”,2009年6月,5个年轻的乌坎村民开始上访,但一直没有结果。
2011年9月21日,碧桂园在村里“最后一块土地”上“破土动工”,成了矛盾升级的导火索。村民们因土地、财务、换届选举等问题对村干部不满,到陆丰市政府集体上访,后有部分村民聚集、打砸、毁坏他人及公共财物。村民集体上访的一周后,村支书薛昌和村主任陈舜意继续违法操纵村民选举,两个月后,村民们再次进行了集体上访。
2011年12月20日,中纪委委员、广东省委副书记朱明国在陆丰市干部群众大会上宣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关心乌坎村群众的利益诉求,决定成立省工作组,以最大决心、最大诚意、最大努力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尽快恢复乌坎村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很快,广东省成立工作组,由朱明国亲自带队,并从省直各部门抽调了9名厅级干部和一批业务骨干参加,省工作组下设专项工作组,随时倾听村民的诉求。
在查办“乌坎事件”的过程中,朱明国也曾向媒体表示过有压力。2011年12月27日,在广东省委组织部、省委维稳办的会议上,朱明国表示,“当今网络时代,人人面前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新闻发言人,人人都有话语权,人人都是新闻记者,网络维权已经成为群众维权最便利、最有效的手段之一。”他说,利益诉求的多元化也使群众很容易“抱团”表达相同诉求,形成聚合效应,使潜在问题突显,矛盾纠纷升级,群众工作难度越来越大。
两位村官,惹恼村民
引发“乌坎事件”的两名村官到底是什么人?
薛昌今年71岁,从1969年起,薛昌就进入乌坎村的领导班子,先做了一年党支部副书记,其后41年,连任村支书。为了隐瞒自己的年纪,对外他常会把年龄改小几岁。在许多年轻村民的印象里,自打出生,“村支书”和“薛昌”这个名字就连在一起。
不过,这位“四十年不变”的村支书在村里并不露富,住的房子也是破破烂烂,“见到村民会笑笑,看起来很和蔼”。而且,薛昌还有一手接骨本事,村里谁家有人受伤,需要接骨,薛昌都会亲自出马,且常常免费,有时还会送些跌打药给村民。
之前的公开报道中,薛昌也被形容为一个带领村民致富的“领头雁”:他根据乌坎实际,提出了“依港兴村”的发展思路,1992年创办乌坎港实业开发公司,通过开发海水和滩涂养殖等取得明显的经济利益;“他任村党支部书记以来,既处处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好工作,更注重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以规范的制度管人管事,自觉把自己置身于群众的监督之下。”
“如果不是村民发现他卖地,薛昌还会是那个‘领头雁’。”一位采访“乌坎事件”的记者这样写道。为搜集薛昌等人私自变卖土地的证据,村民们找到村中的长者,指认村集体所有土地的边界。繁琐的证据搜集工作后,一个事实摆在村民眼前:乌坎村近80%的土地已被卖出。据村民统计,曾被当作薛昌“政绩”的乌坎港实业开发公司,多年间毁坏了1520亩水稻田、3780亩旱田、7000亩绿化带和12000亩防护林。而且,了解内情的人还说,薛昌以儿子的名义在深圳买下了两套房。
在一笔笔交易中,薛昌和他的班子扮演了怎样的角色?村民提供的一厚沓有关土地交易的文件中,薛昌的名字常与香港商人陈文清同时出现。乌坎港实业开发公司的法定代表是薛昌,他以实业公司名义与陈文清合资成立了陆丰丰田畜产有限公司,而另一家名为“佳业开发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名单里,董事长是陈文清,薛昌出任副董事长,村委会主任陈舜意与支部副书记薛祖专担任董事。这些让人们看到了薛昌、陈舜意等人与投资者的利益关系。
71岁的陈舜意,也是40多年的老主任。与薛昌不同的是,陈舜意在上级领导面前是个挺会来事儿的人,但平素脾气很暴躁,“一点接受不了别人的意见”,也不低调。在村里,一眼就能看见他住的别墅小楼,与村民的白墙青瓦小院相比,家里委实气派豪华了许多。早在1999年,陈舜意就“代表村民”接受过一次征地补偿。1999年5月12日,东海镇民营企业区管理委员会向乌坎征用土地超过25万平方米,共补偿近293万元人民币。在《东海镇民营企业区第九期用地协议书》上,签字接收补偿款的正是陈舜意。有记录显示,自乌坎土地被征用以来,村民共得到两次赔偿款,分别是每人50元和500元。失去了土地就得到这么点补偿,这是乌坎人无论如何不能接受的。
据南方网报道,有关部门目前仍在对薛昌、陈舜意二人涉嫌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如有进一步发现,二人将会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省长的3句话不能忘
2012年2月1日,乌坎村举行民主选举,通过一人一票的方式,推选出11名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3月3日,林祖銮被推选为乌坎村村委会主任。
从当初的群体性冲突到重新实施选举,从省委省政府介入到村民选委会产生,“乌坎事件”的演进过程一直处于外界的聚焦之下。广东省政府介入后坚持法律至上,保证村民依法行使权利,让事件向积极方向发展。
有分析称,“乌坎事件”让人们看到,地方政府如果能正确看待利益冲突,向民众显示正常渠道干预的有效性,就有可能在事件发酵之初,用最低的成本平衡各方利益,避免冲突发生。对此,广东省省长朱小丹曾表示:“乌坎的问题在相当程度上出自基层社会管理机制,管理机制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恐怕不止一个乌坎,如果这方面的改革不是动真格的,不能到位的话,解决了乌坎问题,可能又会冒出新的问题。”而要推进这项改革,朱小丹说要记住三句话:党的领导不动摇;群众自治不作假,真正的自治,不是假自治,别人包办不了的自治;依法办事不含糊,有法必依。三句话,少一句都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