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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顾争议,女代表9年连提“卖淫嫖娼非罪化”

迟夙生:“直面现实,总比讳疾忌医好”

本刊记者|李雪 《 环球人物 》(

    每年两会,不少代表的议案、提案都会成为舆论的热点。而“迟夙生”这个名字和“卖淫嫖娼非罪化”的议案甚至在两会前夕就已经“火”起来了,因为从2003年起,这方面的建议她每年必提。

    最基层才最真实

    3月15日上午9点多,在北京参加完两会的迟夙生回到了齐齐哈尔,和她一起回来的还有8个箱子,里面装着两会上收集的各种资料、刑诉法修正案意见及材料、律师实务书等。一下车,她顾不上回家,直奔办公室——几个慕名前来咨询的老百姓已经在那里等着了。走出办公室时,天色已经不早,但她没有回家,而是去了医院,糖尿病、心脏病已经伴随她很多年,这一段时间,她的身体已严重透支。

    在百度输入“迟夙生”,会自动跳出“联系方式”一栏,之后你就能看到她的邮箱、座机号码,甚至手机号码,方便人们找到她。迟夙生的律师事务所有个规矩:所有律师,免费为百姓做法律咨询。每天,办公室主任都会安排两位律师专门接待,周末也不关门。只要迟夙生在办公室,她一定亲自接待。咨询者多是平民百姓,每天少则40人,多则上百人,问题琐碎且重复。

    出差在外,迟夙生有时会去当地的法院看看。她面容和善、身体发福,随便穿件衣服,就像个土气的家庭妇女。她要看看法院到底是如何接待上访者的,上访者的生活状态是什么样的。两会期间也不例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上访多的地方,都是我必去的‘旅游景点’,专门找东北口音的访民唠嗑,了解他们为什么上访。”

    迟夙生的议案和建议很多就来自于咨询和唠嗑。她关注农民工讨薪、下岗职工和离退休职工待遇、立法保护被拐卖儿童……2010年,迟夙生提交的议案数量占黑龙江省代表团全团的1/5。在她看来,“最基层的,才是最真实的”。

    57岁的迟夙生,律师生涯已有32年,代理过大北集团案、大庆联谊股票案、“齐二药”假药案等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在“李庄案”中,她还是李庄申诉的代理人。在律师圈里,她是大名鼎鼎、仗义执言的“迟大姐”;在求助者看来,她平易近人、细致耐心;而在老伴李国全眼中,她是个“要强、玩命”的女人;她对自己的评价则是“为数不多的还继续奋斗在一线的律师代表”。

    一个小伙子的遭遇

    2000年的一天,迟夙生的免费咨询电话响了,是一个小伙子打来的,他诉说了自己的遭遇。1998年,小伙子大学毕业进入一家公司,在陪客户去洗浴中心时,被人怂恿和一个“小姐”发生了性交易,并感染了艾滋病。之后,他一蹶不振,开始了疯狂的报复:与100多名卖淫女发生关系,通过她们让更多的人感染。迟夙生在齐齐哈尔一处偏僻、破败的招待所见到了这个小伙子,“他显得十分落魄,眼窝深陷,始终不敢正眼注视我,低着头,表示想要去自首。”迟夙生同情他的遭遇,但也忧心忡忡,“这是多么大的危害啊!”

    2003年,迟夙生作为全国人大代表首次提出“卖淫嫖娼非罪化”,目的就是为了预防艾滋病。“要对卖淫嫖娼行为规范管理,首先要修改刑法中关于组织卖淫有罪的条款。”2006年,她提出《关于尽早出台对性从业者行为规范立法》的议案,还游说了30多名代表签名支持,并交到了全国人大议案组。但一位领导很快找到她,把这份议案撤回了,对此,她很生气,也很无奈。

    不过迟夙生没放弃,“我冷静下来,觉得2006年的东西确实还不大成熟”。2007年,她走访各地公安机关进行调研。“在调研中,能明显感受到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让卖淫女规避法律,这使她们经常成为被侵害对象,且案件侦破难度极大。”迟夙生也经常会接触到涉及卖淫嫖娼的恶性刑事案件。有一次,迟夙生去某地办事,偶然目睹了办案人员勘查案发现场。“当时是冬天,一个出租平房的后边有个深坑,坑里发现了6具年轻女子的尸体,都是卖淫女。”

    多年来,迟夙生一直在从不同角度呼吁卖淫嫖娼非罪化,预防性病、保护“性工作者”、减少性犯罪……为了这些议案,她曾经专门去国外红灯区调研,也曾到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班读书,提高自己的法律理论水平。

    尽管是年年提、年年毙、年年遭人骂,但现实情况的改善,让迟夙生略感欣慰。“现在公共场所放置的安全套多了很多,这大概和之前的提议有关系,多放一个安全套,就可能减少一次染病的机会,算是做了一些贡献。不管社会上怎么评价,我认为自己是无愧的。”

    该不去的人,还是不会去

    环球人物杂志:卖淫嫖娼在很多人看来是应该严厉打击的,您为什么提出“非罪化”?

    迟夙生:我在日常处理的案件中感觉到,有这种需求的人太多了,而且这种行为对他们个人以及整个社会并没有产生实质性的危害。另一方面,由于目前无法进行规范管理,卖淫嫖娼背后有着错综复杂的利益链,甚至有腐败行为,还是引发恶性刑事案件的重要原因。

    环球人物杂志:组织未成年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这些人在您提的“卖淫嫖娼非罪化”中如何界定?

    迟夙生:未成年人和被强迫的,这两类是绝对不允许的,对于其组织者必须严惩,可以保留死刑。但是,如果成年人自愿选择这样一种生活方式,并且把这个作为她的职业,那么应该把她们组织起来保障健康、安全地交易——“非罪化”是对这些人而言的。

    环球人物杂志:卖淫职业“非罪”以后卖淫女的境遇会有所改变吗?

    迟夙生:好多卖淫女受了很多苦,她们会跟我说:“迟律师,你看我身上的这些伤。”“我的钱全都没有了。”卖淫是法律禁止的,她遭受凌辱没有投诉渠道;而且,卖淫女可以说绝大部分都是家里比较贫困的,家里的父母可能等着她的钱看病、吃饭。

    有些网友说,迟夙生,你让你自己的女儿去做这个事情吗?我能不让我的女儿去做,但是我不能保证所有人都能不让自己的女儿去做。我们一定要让她们蒙受羞耻,甚至判处极刑吗?是不是也要保护她们的利益?从人性出发,我们必须关爱社会中的任何一个群体。

    环球人物杂志:一旦“非罪化”了,会不会给社会风气带来不良影响?

    迟夙生:每一次严打、扫黄后,该出现的还会出现。现在,到处都存在这样的情况,还不如规范管理。规范之后,社会不但不会堕落,反而会更加平和。到时候该不去的人,还是不会去。

    “非罪化”会带来一些好处。第一,可以保障买卖双方的身体健康,对卖淫女进行定期检查,减少性病乃至艾滋病的发生。第二,减少卖淫女的被杀害和嫖客的被敲诈。第三,提高买卖双方人的尊严。第四,国家增加税收。

    受到非议,甚至人身攻击

    其实,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时任全国妇联妇女问题研究所所长的陶春芳就曾提出过卖淫嫖娼合法化。之后,萧瀚、潘绥铭、李银河、周瑞金等学者也都有此呼吁。但迟夙生以人大代表身份连续数年提出“卖淫嫖娼非罪化”,还是引起了众人关注。

    迟夙生本人受到了不少非议,甚至人身攻击。“语不惊人死不休,就觉得自己已经完成了人大代表的光荣使命了吗?这样的口出狂言会令百姓反感,甚至感到侮辱。”“一派胡言!建议取消此代表资格。”“你愿意让你的亲属去从事失足妇女职业,去现代妓院上班吗?”但也有网友表示称赞,“敢于连续9年直面这一道德敏感区域,确实不容易,为她的坚持和勇气鼓掌。”

    面对质疑与非议,迟夙生依然故我。“直面现实,总比讳疾忌医要好。我相信,有一天刑法会修改的。这件事情其实一直都存在,大家都清楚,只不过我是那个说出皇帝没有穿衣服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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