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新生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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讽刺与幽默 2026年04月10日 Fri
不当得利应返还,诚实守信需遵循。
民法典第122 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 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没有支付的商品属于不当得利,应当及时返还给商家。如果原物损毁、灭失确实无法归还的, 应当返还同等数量、质量的替代物或与原物等额的金钱。
无意带走未结账的东西, 需要退还给商家吗?
编绘|文鲁工作室 《讽刺与幽默》(2026年04月10日 第 09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