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新生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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讽刺与幽默 2026年01月02日 Fri
家长是预防孩子高空抛物的第一责任人,避免祸从天降,共同守护头顶安全。
民法典第1254条明确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
高空抛物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治疗、康复、误工等费用。如果侵权人是孩子,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则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此外,物业也应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否则将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守护头顶安全
《讽刺与幽默》(2026年01月02日 第 09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