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讽刺与幽默 2019年01月04日 星期五

怀孕需审批,老公怎么看?(他山之石)

文/潘德东 《 讽刺与幽默 》( 2019年01月04日   第 07 版)

  【引子】河北某银行实行“怀孕审批制”:女职工生育,需在年初提出申请,否则“过期不候”。若“未批先孕”,则要么选择流产,要么接受处分。 

  【微论】我在这儿怀孕,等着你先审批,也算奇葩朵朵开了。不知女职工们要经过多少精密计算、精心论证,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年初申请的“造人计划”这一规定动作。毕竟,这不是姑娘一个人说了算的事,还得看她老公的本事。根据“十月怀胎”的原理,即便是“当月申请、当月怀孕”,在正常情况下,也要等到10个月之后才能喜得贵子。除非她在1月份以前就已经怀孕,否则她生育的时间只有到年底了。假如她申请后迟迟怀不上孩子,比如在8月份才怀上,怎么办?是不是要眼睁睁地看着年初申请的指标作废,等到来年又重新申请一次?假如她年初没有申请,中途意外怀孕,又怎么办?是不是要坐“时光机”回到1月份去补办申请,或者打胎保工作,或者辞职生小孩?如此奇葩制度,实为“女员工在30岁前不得生育”“女教师‘插队’怀孕被辞退”之类的变种。女性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先审批、后怀孕,虽然孕妇“大肚能容”,可是法理难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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