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兰州市和平镇民警粗暴执法,还暴力殴打拿手机拍录像的大学生”的视频被网友曝光。施暴者“用警棍和耳光轮番伺候,而且不准受害者叫出声来,叫一声加5棍,两个人的屁股都开花了”。
拿人家的“屁股开花”,来树威立权,以竭力维护自己岌岌可危的“形象”,任何由此产生的出格行为都有可能被人们坦然接受,而丝毫不受质疑。这是个别执法者脑瓜里的“理所当然”。
为什么要打屁股?鲁迅先生曾经分析过:“臀肉最肥,古人则于此打之,其格物都比康圣人精到,后人之爱不忍释,实非无因。”现在的有些“后人”,之所以钟情别个的这两坨,因为打人屁股,光己脸面。这种权力压迫特性的体会,妙不可言。
兰州和平镇的施暴者之所以气急败坏,手下无情,还因为怕人家揭露真相,是对正直者“该出手时就出手”的残酷报复。浙江的老百姓挖苦人家隐瞒事实——“门背后拉屎,天不会亮?”这些精神残缺、思想阴暗、行为龌龊的家伙,却总想能瞒一时算一时,指望漫漫长夜夜未央,事实的大门永远不要敞开。
不妨发挥一点想象力:穿制服的活如饿虎扑食,而挣扎在棍下的“大学生”真比绵羊还要无助,头面朝下,手脚反向着地,近乎完全丧失了自卫能力,连闪躲也差不多成了奢望。何其可怜!屁股,是个人隐私最应该受到强调的部位,对于正襟危坐专事学习的“大学生”来说,尤其重要,对它实行猛烈攻击,而不是爱抚式的轻拍,使人家淤青成片、坐立不安,“天之骄子”自然要时时忆起蒙受过的羞辱与痛苦了。
毋庸讳言,有些地方的执法者恶性膨胀的特权思想还大有市场。这个“市场”是病态的,有明显的集体施虐倾向。在工作压力较大、生活节奏紧张、文化活动贫乏、法律意识不强等等都成为“理由”的情况下,他们更容易产生焦虑或者很压抑的情绪,似乎必须通过人多势众的“责任”渠道来宣泄一切,而酣畅淋漓的宣泄,极易诱发暴力倾向,形成攻击型人格。而“大学生”只是一个在适当的场合十分及时出现的“棍靶”而已。执法者的狂热,使整个集体退化到法盲状态,这是很危险的。
在一些地方的执法者中,虽然强调“普法教育”,而真正的有教育意义的司法活动脱离了执法者的视野,司法成了他们似懂非懂有利于自己利益的解释。一旦把道德和法律抛到脑后,警钟虚悬,只当个摆设,人的一些阴暗的本能就会毫无顾忌地暴露出来。不扎扎实实地抓好“普法教育”,光搞些花架子,类似“屁股开花”的集体施虐事件只会愈演愈烈。
值得庆幸的是:兰州公安这次倒没有像有些地方把责任往“临时工”身上一推六二五,就万事大吉了。施暴者宋冬冬、未得文的名字公布于众,又被关了“禁闭”。当然仅仅“禁闭”,还不能应付舆情。不严肃处理司法腐败问题,如果老是“有惊而无险”,那么其他的人,肯定会受到暗示性的启发和纵容,执法犯法的行为会由异数而变成常态。
大家都应该赞赏“大学生”——他们敢于在公共场合运用理性,维护法律的尊严,跟知法犯法的胡作非为做斗争,保持批判性的距离,并“立此存照”。这恰恰是我们这个社会必须弘扬的精神。对社会上的丑恶现象,噤若寒蝉、视若无睹,才是应该觉得尴尬、惭愧的事。而恐惧遭到“屁股开花”,无力承受面对的预期耗损,就必将使群众放弃监督,放弃行使正当的权利,进而打击公共事务、社会道德和个人良心。这是非常可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