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2022年10月10日

  我国在运燃机实现30%

  掺氢燃烧改造和运行

  本报讯  日前,国家电投荆门绿动能源有限公司在运燃机成功实现30%掺氢燃烧改造和运行,这是继2021年12月成功实现15%掺氢运行后的又一重大技术突破。

  30%高比例掺氢情况下,该型燃机满负荷运行时单位小时耗氢超过5000标方,项目团队攻克了燃机高比例掺氢下带来的易回火难题、NOx排放控制难点、大规模氢气掺混精准控制技术以及与燃机的联调技术。此外,改造后的燃机机组具备了纯天然气和天然气掺氢两种运行模式的兼容能力,相应具备了0—30%掺氢运行条件下的灵活性,燃机掺氢运行过程中,系统各项指标稳定,整体方案可靠性得到充分验证。

  这是我国首次在重型燃机商业机组上实施高比例掺氢燃烧改造试验和科研攻关,也是全球范围内首个在天然气联合循环、热电联供商业机组中进行高比例掺氢燃烧的示范项目,标志着国内已掌握一套完整的燃气轮机电站掺氢改造工程设计方案,为加速国内自主氢燃机开发、运行积累了宝贵经验。

  2021年6月30日,国家电投所属北京重型燃气轮机技术研究有限公司瞄准国际燃机产业发展制高点,正式启动30%掺氢燃机试验示范项目,研究提出了从燃机本体改造、电厂内混氢站建设到厂外供氢全流程方案并成功实施。

  氢燃气轮机已成为全球未来战略新兴产业科技创新领域的焦点。在现役天然气机组中增加氢燃料来源,不仅能够有效缓解天然气用气量,保证冬季供暖安全稳定,同时具有积极减碳效应,仅荆门1台54兆瓦(冬季工况额定出力,夏季工况掺氢出力约为44兆瓦)的燃机掺氢30%情况下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8万吨以上。此外,氢燃气轮机可化解我国天然气紧缺导致的燃机行业发展阻力,有利于推动燃气轮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升级。(仲能)

  “双碳”背景下首部地方性电力法规

  明年1月起施行

  本报讯  日前,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浙江省电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我国提出“双碳”目标之后颁布的第一部地方性电力法规,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全面体现“双碳”导向是《条例》的一大特色亮点。《条例》明确,电业发展应当坚持统筹规划、安全高效、清洁低碳、适度超前的原则,构建电源、电网、负荷、储能协调互动的新型电力系统,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条例》新增电力需求响应、可中断负荷相关条款。强调电力设施保护,补充了危害电力设施的禁止性行为,并对密集输电通道的保护做出专门规定。在支持浙江省电力低碳转型、高水平建设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方面,《条例》对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和工业厂房屋顶光伏建设提出要求,规定相应激励措施,并强化对可再生能源并网收购的制度设计。

  同时,《条例》首次明确推动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治理完善的电力市场体系。规定浙江省电力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电力交易机构运行的监督管理,推进电力交易信息的公开、透明。要求制定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与周边用户直接交易规则,完善电力中长期和现货交易机制,深入推进电力体制机制改革。

  此外,《条例》充分关注生产生活的用电保障,提升防御台风洪水等灾害标准,强化数字赋能。“一户多人口”电价政策,明确同一住址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人数较多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电价优惠;也对供电企业不得损害的用户权益进一步做了明确。(俞吉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