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版:高质量发展

中国能源报 2023年05月29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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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 中国能源报 》( 2023年05月29日   第 16 版)

  西藏发布2023年新能源开发建设方案

  本报讯  西藏自治区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印发《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切实保障区内电力安全供应,根据各地(市)申报的项目库储备情况和区内电网接网、并网条件,2023年新增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建设规模573.5万千瓦。保障性并网项目建设规模为373万千瓦,包含风电60万千瓦、光伏278万千瓦、光热35万千瓦,纯光伏配置最低储能规模144.4万千瓦时。其中,保供光伏项目135万千瓦(配套储能不低于108万千瓦时)。由各地(市)能源主管部门按照年度建设规模组织开展竞争性配置。

  根据《通知》,市场化并网项目建设规模为200.5万千瓦,包括基地配套新能源项目115万千瓦(金上基地70万千瓦、雅中基地45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85.5万千瓦(矿山用电、制氧制氢用电、清洁供暖等新增负荷)。

  据悉,在保障性并网项目中,保供光伏项目135万千瓦+储能108万千瓦时,将于2023年10月底前全容量同步并网投运,其余光伏项目35.5万千瓦+储能28.4万千瓦时,将于2023年12月底前全容量同步并网投运,光热、风电及其配套光伏项目202.5万千瓦,将于2024年10月底前全容量同步并网投运。市场化并网项目与配套储能设施、自带负荷应同步建成投产。

  《通知》提出,加大储能配置力度。结合西藏自治区实际,考虑新型储能具有选址灵活、建设周期短、调节灵活、平滑出力等特性,鼓励建设光伏+储能、系统独立储能以及源网荷储一体化,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发展。保障性并网光伏+储能项目配置储能规模不低于光伏装机容量的20%,储能时长不低于4小时,并按要求加装构网型装置。

  (刘静)

  

  广东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将达7900万千瓦

  本报讯  5月24日,《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发布。

  《通知》指出,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开发海上风电。推动海上风能资源集中连片开发利用,打造广东海上风电基地;加快推动已纳入规划的海上风电场址建设;有序推进国管海域场址项目试点示范,组织做好新项目业主竞争性配置和国管海域项目示范开发等工作。

  据悉, 广东将新增建成阳江沙扒、汕尾甲子、汕头勒门、揭阳神泉、惠州港口、湛江外罗、珠海金湾等约80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开工建设阳江青洲、阳江帆石、汕尾红海湾、珠海高栏等约120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

  在因地制宜开发风电的同时,广东还将推动新能源发电项目能并尽并。统筹新能源发电、配套储能,送出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到2025年,广东省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7900万千瓦。

  《通知》指出,将积极拓展新型储能多元化应用场景,推进“新能源+储能”建设,规划引导独立储能合理布局,鼓励用户侧储能发展。完善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机制和电网调度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储能标准规范,提升储能建设质量和运营安全水平。积极推动新型储能技术创新,促进新型储能与大数据中心、5G基站、数字电网等新型基础设施融合应用,支持各地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多能互补、虚拟电厂等试点、示范。到2025年,储能装机容量达到300万千瓦。

  据悉,广东还将支持煤炭与煤电联营、煤电与新能源联营。按照“市场为主、企业自愿”的原则,促进煤炭与煤电、煤电与新能源企业合作联营。鼓励支持广东省电力企业与外省煤炭企业开展联营,通过项目合资、单向或交叉持股等方式实现优势互补,增强电煤供应保障能力。支持煤电与新能源互补开发,统一送出、统一调度,提高送出通道利用率,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建立兼顾煤电灵活性与新能源低碳化的联营模式。

  (韩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