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电一季度发电量同比增长5.57%
本报讯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4月12日发布的一季度发电量完成情况公告显示,截至今年3月31日,中国核电一季度累计发电量189.57亿千瓦时,其中秦山二厂发电量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一季度安排的大修较多。福清核电发电量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有新机组投产,福清核电2号机组于2015年10月投产。
公告还显示,今年一季度,秦山核电三个厂分别发电42.04、41.68,30.96 亿千瓦时;田湾核电发电36.57亿千万时,福清核发电30.22亿千瓦时,海南核电 发电8.10亿千瓦时。
中国核电4月7日发布的2015年社会责任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年底,公司资产总额约达到2500亿元,控股在运机组14台,装机总量1151.2万千瓦,控股在建机组11台,装机总量1209.8万千瓦,控股在运机组国内第一。同时,累积发电5298亿千瓦时,相当于减少标煤消耗约1.7亿吨,减排二氧化碳约5.6亿吨,减排二氧化硫约414万吨,减排氮氧化物约276万吨。
(朱学蕊)
海盐携手上海核电办
共建核电产业共享区
本报讯 海盐县政府与上海市核电办共建核电产业共享区(协同创新实践区)课题研究开题会日前在上海举行。
据悉,核电产业共享区旨在推进海盐县与上海市在核电产业领域的全面对接,着力将中国核电城打造成为核电产业链上下游合作的探索实践区,核电产业联盟、核电运行服务平台和产融结合的实验区,核电公众科普合作的示范区。
本次课题的研究项目,由海盐县核电办公室和上海市核电办公室共同委托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完成,预计将于今年下半年结题并形成建设方案。届时,核电产业共享区建设方案将为有效落实海盐核电关联产业、接轨上海工作提供建设性意见。
核电产业共享区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一是明确核电产业共享区建设的功能定位;二是明确核电产业共享区在产业、科研、教育、服务、旅游等领域的具体合作;三是明确和细化核电产业共享区建设的合作机制,如在产业基金、飞地经济等领域的合作机制;四是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提出核电产业共享区建设的有效举措和政策建议。
(核讯)
福清核电3、4号机组
运行阶段环评报告获批
本报讯 环保部日前批复福清核电厂3、4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运行阶段)。批复称,报告书(运行阶段)符合《核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和格式》的要求。报告编制依据充分,采用的评价标准合适,所执行的标准级别明确;放射性源项分析合理;本工程正常运行状态下的辐射环境影响结果和设计基准事故条件下的环境放射性后果满足《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的限值要求;本工程环境保护设施完备,具备运行后的环境监测和流出物监测能力;公众参与满足《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
按照审评意见修订完善后的《福建福清核电厂3、4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运行阶段)(B版)》,可以作为本项目的审批依据。环保部原则同意福清核电有限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的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福清核电厂厂址位于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前薛村。本工程以岭澳核电厂一期工程为参考电厂,按参考电厂翻版加改进的原则进行设计,建设两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
(环讯)
恰希玛核电完成
C4机组倒送电
本报讯 上海核工院、华东电力设计院及现场各参建单位协同配合,于日前完成了恰希玛核电现场C4机组所有中方负责的倒送电工作,保证了C4机组具备倒送电、受电条件。
恰希玛核电现场C4机组220kV倒送电是机组建设中的重要里程碑,倒送电成功实现为机组试运行提供高品质电力供应和有力保障,也为一回路水压试验提供了必要条件。
恰希玛核电站是中国向巴基斯坦出口的首座核电站,其一期工程已于2000年9月25日交付巴方商业运行。二期工程也已于2011年5月12日竣工并投入运营。目前,该电站1号、2号机组运行状态良好,被两国领导人誉为“南南合作”的典范。恰希玛核电站3号机组(C3)、4号机组(C4)目前正在建设中。
(宗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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